2022年10月下半月工作总结、工作汇报、经验材料汇编(79篇)(第26/26页)
在叫响文化旅游品牌方面,临夏市、康乐县分别被评为"最美中国文化旅游城市""中国美丽乡村特色旅游县",和政县松鸣镇被评为2021年度"甘肃特色气候小镇",八坊十三巷成功入选首批国家级和省级旅游休闲街区,临夏市被评为第三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建成4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21个全省乡村旅游示范村。围绕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依托永靖县刘家峡水电站、黄河文化博览馆、临夏县解放军抢渡黄河纪念馆、东乡县盛世旅游度假村等,打造精品自驾游线路,吸引游客在周边农家乐就餐,放大旅游推动经济增长的综合效应。
如今,走在临夏大地,村容村貌换了新颜,田园风光美不胜收,文明之花处处盛开。从干部群众豪迈的步伐里,从老百姓绽放的笑颜里,人们读出了临夏文化振兴的故事,看到了临夏乡村振兴的希望。
振兴发展之路奏响法治强音
党的十八大以来长春依法治市工作综述
(2022年10月31日)
法治阳光普照春城大地,法治信仰根植人民内心。
如今的长春,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日渐浓厚。如此良好的局面,源于我市驰而不息推进全面依法治市。
沿着时间轨迹,追溯奋进历程,一幅波澜壮阔的法治画卷徐徐展开--地方立法有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执法更加公正规范,司法质效和公信力显著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公民法治意识明显增强全面依法治市为长春振兴发展搭载了一台法治引擎。
法者,治之端也。立法,是法治的前提和基础。我市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进程中,蹄疾而步稳。
2022年2月1日,《长春市科技创新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我市首部关于科技创新的地方性法规,对我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区域创新中心,打造科技创新城,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全市工作重心在哪里,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在哪里,立法工作就跟进到哪里。《长春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长春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长春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长春市学前教育条例》《长春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一部部地方性法规的相继出台,彰显出我市对全面依法治市的坚定信念。
我市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建立健全立法立项、调研、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推行基层立法联系点、委托第三方立法、立法后评估制度,有效探索了人才发展、涉农、公共服务、生态文明、基层社会治理等"小切口""小快灵"的特色立法。
目前,全市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89部、政府规章66部,为长春振兴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市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在法治政府建设中改革创新、全面提速、有力推进,取得了重大进展--
随着长春智慧法务区的揭牌运行,我市将进一步构建高能级法务生态体系,深入推进法治长春建设,加快新时代振兴发展步伐。
出台"关于大力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和《长春市损害营商环
境行为问责办法(试行)》,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2679项,推行"阳光执法""柔性执法",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显著提升。
在全国首创"互联网+行政复议"改革,网上公开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不断深化。
这些探索和实践,成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推进的生动注脚。
每到星期三,"专家法律服务日"活动如期开展。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前来咨询法律问题的企业和群众络绎不绝,法律专家为大家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
"专家法律服务日"是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品牌服务项目之一,也是多年来我市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一个缩影。
在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我市制定并实施《长春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建成五级实体平台4898个。全面落实"一村
(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实现了村(社区)聘请法律顾问100%。建成省市公共法律服务联合运行管理中心,热线平台为群众提供全年无休的"7×24小时"服务。
"看得见、摸得着、用得到、有感受",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积极探索推行"全域覆盖、多网融合、一体指挥"智能化管理,逐步由"一条线""碎片化"向"一张网""立体化"发展壮大,构建起具有长春特色的智能高效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魅力长春,法治铸魂。在全面依法治市的道路上,长春将持续加快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奋力书写法治长春的崭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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