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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2023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12篇)(第36/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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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效导向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的期望嘱托,深入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持续完善公益司法保护浙江方案。在全国率先成立三级检察院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出台重特大案件标准,紧扣大局所需、民生所系,深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等传统领域监督,拓展深化英烈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定新领域办案成效,77件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开展代表委员建议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推广应用"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联合省委统战部、团省委招募3502名公益诉讼志愿者,不断扩大公益保护"朋友圈"。浙江公益诉讼检察实践获评"法治浙江建设十五周年十大最佳实践"。

四、牢记司法为民,依法能动履职纾解群众急难愁盼

深入开展"三服务""检察为民办实事"系列实践活动,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上强化担当作为。

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至八号检察建议,深入推进窨井盖、寄递行业等综合治理,筑牢群众"脚底下""包裹里"等重点领域安全防线。扎实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等专项监督,起诉危害食品药品犯罪4767人,立案办理公益诉讼6004件,保障老百姓吃得放心、用药安心。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联合八部门建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执法司法协作机制,督促恢复被毁损的耕地、林地、湿地等7万余亩。大力推进网络综合治理,起诉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群众深恶痛绝的违法犯罪79301人,义乌市人民检察院办理全国首例反电信网络诈骗公益诉讼案。坚持严格依法打击和释放司法善意并举,某职业学院21名大学生实习误入电诈窝点被刑事立案,检察机关依法建议撤案处理,挽救受骗大学生前途命运。

倾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扎实履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职能,守护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坚决落实双向保护原则,零容忍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3278人,对情节轻微、悔罪表现较好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起诉7463人。积极探索融"四大检察"为一体的未成年人检察监督新机制,强化校园、网络、公共场所等重点环节安全保护,延伸推进全省未成年人文身和不宜进入场所等领域系统治理。创新开展嵌入式法治教育,全省850名检察长、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深入中小学授课6138次,覆盖师生家长526万人次,获评我省"十大普法影响力事件"。首创的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和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制度均被修订后未成年人保护法吸纳。

有力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坚持为劳动者撑腰,连续四年开展助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起诉恶意欠薪犯罪789人,支持起诉追索劳动报酬191件。桐庐、新昌等地检察机关督促有关部门规范监管农民工工资专户,有力将欠薪问题遏制在源头。筑牢维护妇女权益法治屏障,从严惩处拐卖妇女犯罪41人,依法办理首起保护妇女平等就业权益公益诉讼案。瑞安市人民检察院推动公安机关、妇联等部门形成区域内反家暴联动体系,获全国妇联点赞。坚持保护侨胞、台胞合法权益,联合省侨联出台工作意见,青田县"检侨之家"、嘉善县涉台检察联络室等特色做法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切实维护国防军事利益和军人军属权益,部署开展人防工程公益诉讼、涉退役军人司法救助等专项行动,办理的淳安县"孤魂碑"红军烈士墓保护公益诉讼案,让128名无名英烈魂有所安。全面推进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起诉以投资养老、保健治病为名的欺老骗老犯罪379人,捂住养老钱、守护夕阳红。率先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经验做法推广全国,悉心守护老年人、残疾人出行"有爱无障"。

积极促推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打造"乡村检察官""片区检察官""网格+检察"等工作品牌,实现基层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入驻县级社会治理中心全覆盖,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深入践行"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开展首次信访院领导包案办理,让群众有理能讲、有怨能诉。聚焦矛盾源头化解,部署重复信访积案清理专项行动,组织公开听证案件1522件,做到"法结""心结"一起解。注重抓前端治未病,针对监督中发现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万余份,首创的法律监督年度报告制度被写入最高人民检察院《"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

五、坚持守正创新,以数字检察引领新时代检察改革

锚定我省为全国改革探路的要求,在全力推进数字化改革、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中强化担当作为。

全面推进数字检察改革。落实省委数字化改革部署,在全国率先建设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和"检察+"协同共治两大平台,创新推进"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法律监督模式重塑变革,数字检察理念深入人心。突出实战实效,一体推进医保基金诈骗、空壳公司治理、油品走私及偷漏税、网约车虚增里程等25个领域数字监督全省专项,协同有关单位开展常态化治理,各地数字监督类案达到200余项,"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标志性成果不断涌现。全国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中浙江获奖总数占近三分之一,3项入选全国五佳。在省委政法委统筹指导下,牵头建设政法一体化办案应用,实现刑事办案全流程线上移送卷宗文书,有力破解"判实未执"、涉案款物处置不规范等执法司法顽瘴痼疾。编纂出版《大数据法律监督办案指引》,完善数字检察办公室工作机制,数字检察话语体系和制度体系不断成熟。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浙江召开全国数字检察工作会议,推广浙江经验。数字检察成为浙江检察改革最鲜明底色。

认真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扛起刑事诉讼审前程序主导责任,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全面加强和规范侦查引导。深入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体化运作,协同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确保案件事实和证据经得起庭审这一关键环节检验。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中,通过法医技术性证据审查、自行补充侦查发现"被害人"为自伤,依法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并对诬告者立案监督、依法起诉,守住纠防冤假错案底线。积极适应近年来重罪案件持续下降、轻罪占比逐年上升的刑事犯罪结构变化,扎实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全面准确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全省认罪认罚适用率达到88.67%,诉前羁押率降至18.48%,逐步形成具有浙江辨识度、顺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时代中国特色刑事司法改革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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