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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40篇(第40/1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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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干事创业精气神仍需提高 
(18)担当作为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合理划定分工。根据人员调动情况,印发《关于调整XX镇党政班子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长梅委〔2022〕17号),对人员进行了重新分工部署,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二是强化思想建设。由党政主要领导定期开展班子成员间谈心谈话,引导班子成员树立正确政绩观,加强业务学习,营造"分工不分家"的良好氛围,着力避免"推诿"现象。三是责令渔业工作分管领导李某某同志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19)作风不实。 
整改落实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针对《2020年XX镇政府工作报告》中将还未实施的项目作为成绩表述问题,已对党政办公室主要文字材料撰写人员强调了工作纪律,责令相关人员加强学习,进一步提升行文工作水平。同时,加强与各分管领导的沟通交流,确保各项工作报告内容符合XX实际。针对长梅字第20180012号《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申请人不符合申请条件却予以审批问题,该问题系我镇村建站负责人许某某对《XX区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理解错误,造成对申请对象资格审核错误(附:审核错误情况具体说明)。对此我镇迅速自查自纠,对以往的审批情况开展重复核查,确保没有遗漏留存。同时责令《2020年XX镇政府工作报告》撰稿人林某某、村建站负责人许某某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20)机关效能建设仍需加强。检查近三个月考勤记录,发现董某某、张某某等10人缺签200次以上(应签到264次);2022年1月18日上午有郑某、陈某等多名干部无故缺岗。
整改落实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鉴于疫情形势反复无常,多数机关干部长期下村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且部分镇村干部对机关效能重视不够,因此存在虽有到岗但没有及时签到情况。针对以上问题,我镇于2022年2月24日修订印发《XX镇关于机关效能考勤、值班、带班等制度》(长梅委〔2022〕14号),并于2022年7月6日召开全镇机关干部大会,组织集体学习有关制度,进一步强调机关效能。在相关责任人处理方面,由镇党委于2022年5月24日对张某某予以诫勉处理,责令董某某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在全镇范围进行通报。下一步,我镇纪委加大督查频率,对于发现脱岗、缺勤的干部按规定严格处理,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 
(21)接待费报销不规范。2018年至2019年无公函接待有40笔,总金额为5.18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财政所等相关人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暂未发现其他类似情况;二是加强业务人员培训,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财务人员专题培训会议,要求财务人员在审核日常的报销单据中,严格按照规定审核,履行好报销单据"守门人"的职责;二是严格执行接待管理规定,规范工作用餐的报销手续和资料,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确保接待程序、接待范围、接待标准均做到依规依纪;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镇纪委于2022年6月17日对负责接待的郑某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22)违规发放津补贴。 
整改落实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镇自来水厂违规发放补贴已于2022年4月22日全部退回。同时,我镇已责令自来水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上级关于津补贴发放规范性文件精神,从严从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规范管理津补贴发放。同时要求镇直各部门、各村(社区)全面自查自纠,经自查暂未发现类似现象。在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方面,镇纪委于2022年6月17日对时任XX自来水厂厂长刘某某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3.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 
(23)项目招投标政策执行不力。存在项目围标、串标及应公开而未公开招标等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学习,要求各村居严格按照《XX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及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长政综〔2018〕192号)文件精神,加强村集体"三资"监管力度,夯实监管主体责任。二是规范村集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特别是涉及金额较大,达30万元及30万元以上的,由镇村集体"三资"监管办公室指导村居委托具备有相应资质的代理机构组织公开招投标工作,要求村居在开标前以书面邀请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及镇村集体"三资"监管办公室到场指导监督,并全过程录像保存备案,防范围标、串标等情况发生。三是进一步落实问责制度,镇党委于2022年5月26日对时任梅新村村委会主任许某某进行提醒谈话。四是强化后续监管工作,充分发挥镇纪委"监督执纪"作用,加大对工程项目围标、串标问题的查摆整治力度,不断完善规范村集体"三资"监管,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采取"零容忍"态度,严格依法依规处理。
(24)工程质量存在缺陷。 
整改落实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针对渔民之家装修工程存在问题,我镇已责令施工单位对照问题清单抓好整改,并安排监理单位到现场核实督促。目前渔民之家内绿化养护已到位,室内窗户破损、外墙渗水等问题已完成整改。针对渔业路外立面墙面提升工程有关问题,经核查,该问题系梅东社区报账员蔡某某某工作疏忽,未认真检查合同,未发现施工合同内的一底两面被错打成两底两面,但实际设计图纸、合同价格与施工工艺是一致的,最后的施工工艺也符合最初的工程预算标准(一底两面)。同时责令时任梅东社区报账员蔡某某某同志作出深刻书面检查。下一步,我镇将加强三资监管办公室以及镇纪委的指导工作,确保工程质量与效益。
(25)工程前期相关计费不合规。 
整改落实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针对梅滨路两侧建筑立面整治提升工程设计费计费基数问题,2020年3月,该工程项目被列为XX区城镇建设项目,预计投资为1500万元,为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我镇对接代建单位XX区城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中国美术学院风景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经三方友好协商后议定,为保证工程进度,先以投资估算1500万为计费基数签订设计合同,待工程项目完成所有相关程序,将根据《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第四条条款当中"4.3最终设计费以工程预算金额为设计费计费基数,多退少补"以及第五条条款当中"5.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服务费。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服务费"的合同约定,实行多退少补。2020年11月,该工程项目完成预算编制工作,预算金额为933.29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待项目竣工后,设计费以933.29万元为计费基数,并结合实际工作量,重新测算,实行多退少补。针对泰山顶到山仔边道路工程项目设计费问题,我镇将适时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全面学习《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XX市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长政综〔2016〕95号)相关文件精神,全面提升业务能力水平。针对设计费问题,我镇组织项目经办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自查自纠,暂未发现类似情况。下一步,我镇将积极探索以"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模式,代替以往"低水平、低效率、高成本"的自建模式,避免发生相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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