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2024年改革提升行动工作情况总结
国有企业2024年改革提升行动工作情况总结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优化资源配置,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一是持续加大优质项目筛选力度。集团公司坚持效益导向,不断优化投资结构,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精选项目,全年投资完成153亿元。二是持续加大存量资产盘活力度。对低效无效、闲置的存量资产进行了统一清理整顿,积极做好土地盘活文章,全年完成土地盘活项目17个,增加净增收益约一是3亿元。三是持续加大与央企、地方国企对接合作。主动出击,加强沟通交流,全年累计开展合作交流10余次,推介项目20余个,达成合作意向金额超过480亿元。
(二)加强资本运作,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一是积极探索市场化运营机制。建立完善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制度,按需按岗招聘社会人才,建立人才评价考核体系,实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二是持续拓宽融资渠道。加快资本市场化进程,所投企业中已有2家公司在资本市场挂牌上市。三是推动低效无效资产处置。持续加大对低效无效资产的处置力度,集团公司每年计划处置低效无效资产不少于40亿元,截至目前已完成18.6亿元,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目标。
(三)推进转型升级,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一是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设立科技研发平台3个,其中国家级平台1个;建立各类创新工作室(小组)15个;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项目9个;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5项、奖项;承担省部级重点研发项目5项、科研项目16项;专利申请75件,发明专利授权26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30件;软件著作权授权16件。二是加快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紧盯行业龙头企业发展战略,加强业务资源整合,全力打造智能矿山、智能工厂、智慧园区、智慧农贸市场"四大样板"。皖北矿业智能调度控制中心成功入选安徽省首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推荐目录名单。三是构建新兴产业集群。加快布局新兴产业链,投资入股光伏企业,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与东风汽车有限公司签订合资协议,共同成立合资公司;收购永达建材有限公司股权,打造新型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四)提升行业竞争力,增强品牌影响力。一是打造全产业链竞争优势。从源头入手抓好原煤采购管理,按照质量标准化制度,将所有煤炭产品分成不同品牌进行销售;从生产过程入手优化生产系统,推进机电一体化改造和智能化建设;从销售链条入手实施营销创新和品牌建设;从投资方向入手加快境外项目建设。二是发挥规模效应和示范作用。依托全市最大煤炭生产基地和全国装机容量最大的火电基地两大优势,稳步推进煤炭就地转化和煤电联营。三是强化品牌建设管理和宣传推广。通过报刊杂志、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开展宣传推广活动,不断提高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以公益广告投放、户外大屏广告等多种形式开展品牌宣传,在全市营造良好的品牌宣传氛围。
二、国企改革提升行动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们在国企改革提升行动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国资布局有待优化,部分子公司发展质量不高,核心主业不突出,战略支撑力不足;部分重点领域改革尚不到位,混合所有制改革没有实现全覆盖,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未按时间节点完成;监管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不到位,风险防控体系不健全;部分干部对国资国企改革认识不足,工作积极性不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在分类改革方面深化落实。一是指导国有企业因地制宜选择改革发展路径。在宏观层面,把握好国家政策导向和重大项目投资方向;在微观层面,要了解同行业竞争对手的发展情况和发展策略,规避直接竞争或追赶超越,寻找差异化发展的切入点,制定符合企业发展实际的改革方案。二是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先行先试。在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基础上,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在基层企业中大力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在所属各级子企业加快推进全员绩效考核;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深入推进股权激励制度等。三是持续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在审查论证的基础上,组织具有较强代表性和明显示范性的国有企业开展混改试点工作;坚持规范化操作、法制化方式原则,规范混改流程,防范交易风险;坚持平等协商、保护权益原则,保障职工知情权参与权决定权,依法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坚持合理有效、动态调整原则,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办法,随形势变化及时调整优化混改模式和范式。
(二)在制度体系建设方面深化落实。推动建立系统化、科学的制度体系,强化结果导向,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工具,完善企业制度和国有资产监管。注重制度创新,统筹国有企业改革任务,出台专项行动方案。借鉴地方国企改革经验,分类推进改革。深化人事、用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人员补充流动机制,推广公开招聘和投资经理人制度,完善薪酬分配机制,打破平均主义。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明确党组织在重大决策中的作用,探索党的领导执行力创新途径,厘清治理主体权责边界,建立制衡机制,确保协调运行。
(三)在治理效能提升方面深化落实。一是围绕增强活力、提高效率强化企业内部创新能力建设。支持企业积极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造方式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等创新活动;支持企业依托重大工程或重点项目开展产学研用联合攻关;支持中介机构积极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混合所有制改革等工作。二是围绕提高决策质效强化把关定向作用发挥。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以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实施办法;加强对所属各级子企业重大生产经营事项的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三是围绕增强动力活力强化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严格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选人用人,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深入实施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健全完善与劳动力市场衔接机制,畅通人才流动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