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发〔2022〕1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发〔2022〕1号)精神,牢牢守住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扎实有序推进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结合XX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确保粮食安全,坚决扛起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责任
(一)稳定粮油播种面积和产量。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格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完成省级下达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任务目标。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持续抓好科技增粮措施落实,开展粮食生产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创建,推广杂交水稻旱种2万亩,实施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0.5万亩,扩大冬马铃薯、鲜食玉米、晚秋粮食作物种植。种植油菜20万亩,实施核桃提质增效12万亩、油橄榄0.5万亩。
(二)保障"菜篮子"产品供给。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大蔬菜生产基地建设支持力度,扩大山地蔬菜种植面积,稳定蔬菜种植面积。稳定生猪生产长效政策措施,防止生产大起大落,创建省级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场2个,推进正大、德康、双胞胎生猪全产业链养殖项目,确保肉蛋奶总产量稳步增长。稳定水产养殖面积,提升渔业发展质量。稳定甘蔗生产规模。做好重要农产品的价格监测。
(三)合理保障农民种粮效益。认真落实粮食生产发展政策措施,及时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杂交水稻旱种补贴,稳步扩大稻谷、玉米、小麦三大粮食作物种植成本保险覆盖面。支持引导扩大"三湖"地区粮食作物种植规模。鼓励支持供销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生产托管、加工物流、产品营销等服务,提高种粮综合效益。
(四)统筹做好重要农产品调控。完善重要农产品储备制度和应急保供预案。加强"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产销协作、质量安全监管、市场调控等,维护粮食市场平稳运行。扎实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积极争取中央储备粮、省级储备粮在XX存储。加强智能粮库建设,强化粮食库存监管。做好化肥等农资生产储备调运,促进保供稳价。组织爱粮节粮宣传活动,大力开展节约粮食行动。
二、提升农业设施装备水平,夯实农业现代化物质基础
(五)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措施。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要求,严守耕地红线,落实省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压实县(市、区)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对于已经突破现有耕地保有量目标的县(市、区),抓紧制定耕地恢复补充方案,积极挖掘潜力增加耕地。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要求,改进耕地"占补平衡",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开展年度土地卫片、耕地卫片监督检查工作,严控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推进撂荒地利用,鼓励利用"四荒"资源,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不与粮争地。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严格执行通报、挂牌、约谈、冻结、问责"五项机制",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新增问题,稳妥有序开展江川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试点,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和违建别墅清查整治成果。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落实工商资本流转农村土地审查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
(六)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实施2022年第一批高标准农田建设11.69万亩,全力争取第二批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确保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20万亩。编制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探索多元投资新机制,统筹土地出让收入、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调剂收益,合理保障财政资金投入,积极引导农业经营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调度,对工作推进不力、指标完成差的县(市、区)予以通报、批评、约谈,并扣减相关涉农项目和资金。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管护机制,确保长期发挥效益。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提升耕地地力等级。
(七)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制定出台XX市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保护利用地方种质资源,建成省级农作物种质资源XX库,建设酸角、野生稻、柑橘、芒果种植资源圃,收集、遴选地方优良品种。支持种业龙头企业建立健全商业化育种、供种体系,加大良种繁育和示范基地建设,提升良种综合生产与供应保障能力。健全种子质量监测体系,加强种子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侵权等违法行为。加强品种选育和示范推广工作,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8%以上。
(八)全面提升农机装备应用水平。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大"机器换人"力度,新增农机总动力3万千瓦,新增农机作业面积3万亩,主要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率提高0.5个百分点。培育壮大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加强农机技术人员培训和农机安全管理,开展农机实用人才培训0.9万人次。支持农机生产企业一体推进农机产品研发、生产、推广,发展适应丘陵山区作业、特色作物生产、特产养殖的中小型农机。
(九)统筹推进水利设施建设。加快滇中引水工程建设,推进星云湖调蓄带水资源循环利用工程。持续推进元江鲁布和通海琉璃河水库等一批中小型续建水源工程建设。新开工新平十里河、峨山亚尼河2件中型水库建设,加快推进峨山茂卡拉、新平阿者河等一批小(一)型水库工程和易门县全域现代化水网等23件水利项目、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项目建设;加快新元大型灌区和董炳河、老里箐2件中型水库以及26件小(一)型水库前期工作。
(十)加快发展设施农业。依托产业集群和"一县一业"项目支撑,打造设施农业示范点。因地制宜发展塑料大棚、日光温室、连栋温室等设施。集中建设一批育苗工厂化设施。鼓励发展工厂化集约养殖、立体生态养殖等新型养殖设施。推动水肥一体化、饲喂自动化、环境控制智能化等设施装备技术应用。推动利用可开发的空闲地、废弃地发展设施农业。探索设施农业建设新模式,支持国有平台公司融资建设高标准大棚等农业设施,引入经营主体轻资产入驻经营。
(十一)有效防范应对农业重大灾害。加大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和投入力度,修复水毁灾损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加强沟渠疏浚以及水库、泵站建设和管护。加强防汛抗旱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加大重大动物疫病和农作物病、虫、草、鼠等生物灾害的预警与防控。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阻截防控。加强主要作物农业气象灾害风险和种植气候适宜性研究,提升精细化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改造自动气象站24个,新建自动气象站4个。
三、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十二)抓牢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持续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一平台三机制"四个专项行动,全面推广使用好"政府救助平台",构建常态化预警体系。建立按月分析预警,双月调度长效机制,强化监测帮扶责任落实。继续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评估工作。
(十三)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制定实施促进全市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巩固提升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提高脱贫人口家庭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建立健全股份合作机制,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大就业培训和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发展帮扶车间,实现有条件和意愿的脱贫人口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培训就业全覆盖,2022年实现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3.4万人以上。落实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人口就业和产业帮扶措施,促进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人口持续增收。
(十四)推动脱贫地区帮扶政策落地见效。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细化落实过渡期各项帮扶政策,开展政策效果评估。完善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政策,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能致富。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制定《XX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对农村脱贫户实施住房安全动态监测,确保住房安全"应保尽保"。严格落实过渡期内各项金融帮扶政策,加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等贷款资金的跟踪监测和风险防范。
四、聚焦乡村发展,加快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
(十五)持续推进产业融合发展。积极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乡村休闲旅游、农村电商等产业。加大农产品加工企业培育扶持力度,推动农产品加工集聚发展,实现农产品加工产值突破1000亿元。积极打造"中国最美乡愁旅游带""最美乡愁旅游地",培育一批具有XX特色的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推进易门绿汁镇省级旅游名镇,澄江右所马房村、易门歪头山村、元江坡垤村省级旅游名村创建工作。加快推进大营街美丽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和澄江云蓝时光高西现代农业庄园项目建设。结合县域优势产业、特色产品,培育一批农村电商"带头人",促进农副产品直播带货健康发展。推进华宁、易门、峨山、新平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提升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2个。落实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政策。
(十六)大力发展县域富民产业。以农业产业化和农业科技化推动农业现代化,制定XX市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高标准推进新平县、通海县省级"一县一业"示范县和红塔区特色县建设。加快推进新平县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大力发展"一村一品一企",新增"一村一品"示范村15个、示范乡镇5个。建设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健全农产品供应链。加快完善县城产业服务功能,促进产业向园区集中、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创办村办农业公司。促进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充分发挥服务带动作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十七)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加快落实推进农村消费全提质、农产品上行能力全提升、商贸流通主体全培育、农村物流配送全打通、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农村市场秩序全规范六大行动,完善农村商业体系。推进"快递进村"和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畅通"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渠道。加强供销合作社基层网络建设,扩大基层网点数量,鼓励"邮快合作""交邮合作",推进基层网点开展快递收寄"多站合一"。做好4个农产品冷链物流专项债项目建设,推进县(市、区)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开展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网络优化完善。培育发展消费新业态,扩大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应用,依托示范项目建设乡(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点45个以上。
(十八)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落实各类农民工稳岗就业政策,鼓励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专项工作。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通过项目建设促进农村低收入人口就近就业。开展岗位信息"大推送"、转移就业"大输出"、职业技能"大培训"、结构调整"大优化"等活动,打造县域特色技能培训品牌、劳务品牌,促进农民就近就业。加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农民1000人以上。
(十九)深入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以建设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为抓手,重点突出绿色食品制造业全产业链建设,提升农业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水平。加强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建设"三湖"流域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基地,新认证登记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100个以上。开展市级绿色食品牌"名品""重点企业""创新企业"评选,组织申报省级"10大名品""10强企业""20佳创新企业"。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创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五、聚焦乡村建设,着力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二十)健全乡村建设实施机制。落实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的要求,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把握乡村建设的时度效。各县(市、区)制定出台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实现实用性"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全覆盖。加强村庄规划管控,健全完善乡镇联审工作机构,实现乡镇审批管理工作全覆盖。落实土地专管员制度,配齐村级土地专管员。推动村庄小型建设项目简易审批,规范项目管理,提高资金绩效。鼓励村民自治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群众积极参与乡村建设项目。明晰乡村建设项目产权,落实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
(二十一)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加快推进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改厕模式,注重改厕质量,加强提质配套建设,实现改厕后的尾水资源化利用,2022年完成农村卫生户厕改建6840座、自然村卫生公厕214座。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和转运设施建设,结合实际需求建设垃圾转运站,认真落实清运制度,开展农村生活垃圾终端处置,2022年实现51个乡(镇)镇区、3498个村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分区分类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加快实施黑臭水体治理,2022年完成40个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完成21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14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全面开展清理整治农村临违建筑和危旧房屋专项行动,深入实施"三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持续改善农村村容村貌。完善村规民约,落实门前屋后"三包""红黑榜"、网格化治理等长效管理机制。
(二十二)全面实施绿美XX行动。制定出台XX市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方案,以城市街道社区、乡村房前屋后、交通道路沿线、工矿园区、校园景区等为重点,全面开展城乡绿化美化行动,发动社会力量开展植树活动,实施城镇增绿、乡村补绿、通道连绿、面山扩绿、校园添绿和景区兴绿等项目建设,探索国有企业参与园林苗圃建设运营新模式,加快园林苗圃产业发展。建设森林乡村,申报认定国家级森林乡村10个、省级森林乡村30个。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480.65万亩和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面积291.75万亩。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二十三)提档升级农村基础设施。统筹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和"美丽公路"建设,加快30户以上自然村(组)通硬化路,统筹兼顾应急救援通行条件和能力,完成危桥改造13座、农村公路改扩建260公里。加快实施农村供水保障三年专项行动,推进水源工程、提水工程、水质处理、供水网、应急水源和配水管网等60件项目建设,提升农村人口供水保障水平。积极推进农村千兆光网建设,加大农村地区4G补盲和5G站点建设,持续提升4G和5G网络覆盖水平。持续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二十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推进智慧农业建设,完成3个智慧农业示范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积极推进信息化在农村产业发展、医疗卫生、教育体育、电子商务等领域的应用与融合。推进第七批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完成37个点建设。建设电商助农服务站点,促进农产品出村进城,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网红经济、直播带货等"互联网+"新业态,实现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增长10%以上。积极争取数字乡村试点项目。
(二十五)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县域统筹。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持续抓好易门县、峨山县、华宁县"美丽县城"创建,扎实推进澄江广龙旅游、寒武纪等特色小镇建设。抓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由注重机构行政区域覆盖向注重常住人口服务覆盖转变。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创建,新增幼儿园学位360个、小学学位1620个,认定35个中小学劳动实践基地(学农基地)。实施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推进易门一中、新平戛洒一中等5所中学改扩建。稳步推动体育基础设施由行政村向有条件的自然村延伸。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带动乡镇卫生院提档升级。推进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引导灵活就业农民工按规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推动社会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制定XX市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重点任务分工方案,鼓励在有条件的村庄开展日间照料、老年幸福食堂等服务。加强乡镇便民服务和社会工作服务,提升村级综合服务能力,为农民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农民群众基本生活。完善孤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群体养育和保障政策,加大对留守儿童关爱,完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网络。
六、聚焦乡村治理,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十六)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持续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深入实施基层党建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深化农村基层党建"整县提升、整乡推进、百村示范、千组进位"四级联创,常态化排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管好用好驻村工作队,加强村民小组党支部建设,创建一批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示范乡、村、组。完善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深入开展市县巡察,强化基层监督,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强化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监督。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深入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多网合一",提升基层治理精细化、精准化水平。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发挥村(居)民委员会下设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作用。推行村级工作准入制度,切实为基层减负增效。深化大岗位制改革,推行村干部分级分类全周期考核,实施村组干部能力素质和学习提升行动,持续提高村组干部履职能力。
(二十七)创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效平台载体。深入开展新时代"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启动新时代"十星级文明户"建设项目(三期)。支持创建文明村镇。积极打造新时代文明实践示范点,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向纵深发展。持续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实施"百千万文化工程",全年提升完善75个以上乡级文化站,建设提升315个以上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命名3000个以上"文化家庭"。进一步加强对乡村文化人才队伍的培训和文化志愿者服务队建设。制定市县两级文化帮扶志愿者服务计划,建立"结对子、种文化"工作机制,推动专业院团、学校等到基层教、学、帮、带服务工作。开展群众广场舞及文艺作品展演活动,实施群众文艺星火工程,拓宽文化产品供给的渠道,活跃乡村群众文化生活。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系列活动。加强农耕文化传承保护,抓好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组织机构建设,加快推进峨山富良棚彝族花鼓、新平戛洒花腰傣、元江羊街传统生态文化保护区创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等移风易俗融入村规民约,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持续推进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
(二十八)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平安稳定。以"无发案村社"创建为抓手,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建设。加强农村涉黑涉恶线索核查办理,健全完善防范和整治"村霸"制度机制。加大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实现人民调解工作由以化解纠纷为主向以预防纠纷为主转变。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和基层民族宗教专干培训,严厉打击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开展农村交通、乡村消防、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农资、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前哨作用,严格落实群防群控、联防联控措施,构建高效灵敏的村(社区)防控网络。
七、深化改革创新,加大乡村振兴政策保障力度
(二十九)扩大乡村振兴投入。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督促县(市、区)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坚决防止和纠正截留、挪用涉农资金的行为。加强考核监督,落实好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政策,2022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占比达7%以上。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支持乡村振兴公益性项目。提高乡村振兴领域项目储备质量,科学制定实施计划,做到资金到位即可实施。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和监督。
(三十)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引导银行机构找准服务乡村振兴的着力点,构建层次分明、优势互补的"三农"金融服务体系,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持续保持"村村通"、综合金融服务不出乡(镇)。围绕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乡村特色产业、乡村建设等重点领域,积极发展农业产业链金融,创新农户小额信贷产品,扩大农村抵质押物范围,加大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贷款投放,满足乡村地区多样化融资需求。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推动发展绿色蔬菜收入保险。加强农村普惠金融服务,提高乡村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可及性。落实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支持政策。加快推进县(市、区)首贷服务分中心建设。
(三十一)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21〕35号),完善乡村人才培养、引进、管理、使用、激励等机制。深入实施"万名人才兴万村"行动。落实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倾斜政策,对县以下基层中高级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养计划,评选返乡入乡创业人才。开展乡村振兴"金点子"评选,实施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化人才培育、XX高原特色农业产业示范基地、农村实用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建设。
(三十二)抓好农村改革重点任务落实。巩固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成果,探索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服务体系,推动集体经济发展,确保2022年全部行政村集体经营性收入稳定在5万元以上、50%的行政村达10万元以上。完善农村土地确权工作,2022年所有县(市、区)完成数据库导入平台建设。做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深入推进江川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依法推动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试点。有序开展红塔区洛河乡、江川区江城镇2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落实新阶段深化农村改革实施方案。
八、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乡村振兴体制机制
(三十三)压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责任。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压实四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切实发挥县(市、区)委书记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作用,落实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乡走村入户制度。认真落实单位定点帮扶脱贫村和领导干部挂包乡村振兴联系点责任。完善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制度,对考核排名靠前的县(市、区)给予适当激励,对考核排名靠后、履职不力的进行约谈。把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落实"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积极组织参加乡村振兴"擂台比武",评选乡村振兴"云岭红旗村",选树乡村振兴担当作为"好支书"。开展《XX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实施总结评估。加强集中换届后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分管"三农"工作的领导干部培训。
(三十四)建强党的农村工作机构。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三农"工作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等作用,一体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议事协调职责,推进议事协调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健全完善党委农办、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三位一体"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加强市县两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充实工作力量,完善运行机制,强化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责。健全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管理机制,通过市级季度派单、县级每月清单、承诺践诺、实绩登记等措施,压实工作队员岗位职责。
(三十五)抓点带面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展开。积极争取中央"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和云南省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工程,创建2个乡村振兴示范乡镇、20个精品示范村、100个美丽村庄,打造20个田园综合体。积极争取第四轮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项目。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投身乡村振兴事业,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加强典型模式提炼,不断扩大先进典型的影响。按规定建立乡村振兴表彰激励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