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任务分工方案、工作任务清单和负面清单(第2/2页)
11.推进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
(34)着力优化整合教育领域人才引育项目。(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2021年12月前完成)
(35)指导高校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人才薪酬待遇办法,避免将人才称号与物质利益简单挂钩。(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1年12月前完成)
(四)关于改革学生评价方面。
12.树立科学成才观念。
(36)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修订)》,完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将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高等学校招生的重要参考,转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责任单位:市教育局,2021年12月前完成)
(37)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引导学校和教师关注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等各方面发展,改进教育教学行为,促进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责任单位:市教育局,2025年12月前完成)
13.完善德育评价。
(38)督促各地各校按照"一校一案"制定《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实施方案,确保德育工作落细落小落实。(责任单位:市教育局,2022年12月前完成)
(39)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将学校德育工作情况纳入学校督导内容,统筹开展思想政治课教学成效监测。创新开展文明风采等活动,深入开展学习、签署、践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活动,教育引导学生自觉形成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行为规范。(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长期坚持)
14.强化体育评价。
(40)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的措施以及《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广西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措施。(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市财政局,2021年6月前完成)
(41)推进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定期向家长反馈学生体育锻炼、体质健康情况,探索公开学校体质健康监测结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2022年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42)推进体育科目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改革完善中考体育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并逐步提高分值。(责任单位:市教育局,2023年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43)将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将体育工作及效果纳入中小学各类评估指标体系。(责任单位:市教育局,2022年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15.改进美育评价。
(44)出台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的措施。(责任单位:市教育局,2021年6月前完成)
(45)推进中小学生学习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类课程以及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业要求,帮助学生掌握专项艺术特长。(责任单位:市教育局,2022年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46)全面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将测评结果纳入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责任单位:市教育局,2022年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16.加强劳动教育评价。
(47)落实《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地开好劳动教育课程,落实劳动课时,广泛开展劳动实践活动,不断提高中小学生劳动素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长期坚持)
(48)探索建立劳动清单制度,明确学生参加劳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持续推进)
(49)加强过程性评价,将参与劳动教育课程学习和实践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持续推进)
17.严格学业标准。
(50)指导学校在中高考后、暑假放假前做好初、高中毕业班学生生涯规划、安全教育工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长期坚持)
(51)贯彻实施《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规范学业水平考试。(责任单位:市教育局,2024年12月前完成)
(52)建立职业学校学生能力抽查制度,开展技能抽查、实习报告、毕业设计抽检等随机性检查。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细则》,职业学校会同实习单位制订考核方式和标准,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学籍档案,考核合格者获得相应学分。(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每年开展并长期坚持)
18.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53)稳步推进中高考改革。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推进我市高考综合改革,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的评价体系,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引导学生、学校、家长、社会更加重视学生综合素质的养成,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加强命题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命题技术研究,增强试题开放性,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2024年12月前完成)
(54)深化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改革。完善高等职业教育"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逐步提高对于"文化素质"的考核要求,不断健全"职业技能"的考核机制。进一步扩大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和高职高专院校综合评价录取的招生院校范围及招生计划数,逐步提高通过非统考方式录取到高职院校的考生比例。(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持续推进)
(五)关于改革用人评价方面。
19.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55)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方针,落实好干部标准,完善从严管理机制,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长期坚持)
(56)做好政策宣传,引导企业合理设置就业岗位。(责任单位:市国资委,2021年12月31日前)
20.促进人岗相适。
(57)在公务员招录过程中,指导招录机关科学分析岗位需要和队伍结构,合理设置招考条件、确定学历层次。(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长期坚持)
(58)加强对公务员录用计划审核,不允许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招考的限制性条件。(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长期坚持)
(59)督促指导市直企事业单位在制定公开招聘方案和招聘计划时按照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考条件、确定学历层次,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落实"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聘、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对待"要求。(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长期坚持)
(60)抓好《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贯彻落实,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国资委,长期坚持)
(61)指导企业做好人才分类评价,鼓励企业职务职级晋升和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倾斜。(责任单位:市国资委,2021年12月31日前)
(六)关于加强专业化建设方面。
21.构建政府、学校、社会等多元参与的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教育督导部门统一负责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发挥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作用。探索建立各级教育督导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评估监测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的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持续推进)
22.创新评价工具,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开展学生各年级学习情况全过程纵向评价、德智体美劳全要素横向评价。(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持续推进)
23.加强国家教育考试工作队伍建设,完善教师参与考务工作的激励机制。(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持续推进)
四、加强考核督查
(一)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教育评价改革工作,并对各地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总体方案》情况进行调研督查。(责任单位: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长期坚持)
(二)将各地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情况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纳入每年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予以督促纠正,依规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长期坚持)
(三)每年对各县(市、区)落实《总体方案》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责任单位: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长期坚持)
贵港市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负面清单
一、严格禁止类
1.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下一级党委和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
2.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
3.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
4.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5.突出质量导向,重点评价学术贡献、社会贡献以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不得将论文数、项目数、课题经费等科研量化指标与绩效工资分配、奖励挂钩。
6.不得把人才称号作为承担科研项目、职称评聘、评优评奖、学位点申报的限制性条件。
7.有关申报书不得设置填写人才称号栏目。
8.依据实际贡献合理确定人才薪酬,不得将人才称号与物质利益简单挂钩。
9.各级各类学校不得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
10.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
二、克服纠正类
1.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
2.坚决克服短视行为、功利化倾向。
3.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
4.坚决克服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质等片面办学行为。
5.克服小学化倾向。
6.纠正片面以学术头衔评价学术水平的做法。
7.坚决克服重科研轻教学、重教书轻育人等现象。
8.坚决改变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做法。
9.改变相对固化的试题形式,增强试题开放性。
10.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带头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
11.改变人才"高消费"状况,形成不拘一格降人才的良好局面。
三、控制限制类
1.淡化论文收录数、引用率、奖项数等数量指标。
2 .教师成果严格按署名单位认定、不随人走。
3.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
4 .严格控制教育评价活动数量和频次,减少多头评价、重复评价,切实减轻基层和学校负担。
5.严格控制以考试方式抽检评测学校和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