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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三社联建”助推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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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X县"三社联建"助推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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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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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县"三社联建"助推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切实发挥农民合作社、农村信用社、供销合作社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21﹞1号)、《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中农发﹝2019﹞1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县全面推行农民合作社+农村信用社+供销合作社的"三社联建"合作模式,全力助推我县乡村振兴。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州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农民为主体,以促进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创新工作机制、优化政策扶持、规范行业管理、强化指导服务、加强示范引领,以优示范、由点到面,在全县推广"三社联建"合作模式,为X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对"三社联建"的全面领导,健全"三社联建"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三社联建"工作中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为助推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2.坚持自愿原则。充分发挥"三社联建"政策引领作用,以政策红利推动合作社、信用社、供销社高效自愿联建,不断激活合作社及社员的内生动力。?

3.强化市场导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导合作社、信用社、供销社不断优化生产要素配置,拓展"三社联建"内容和合作领域,进一步激发市场经营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4.坚持循序推进。科学把握"三社联建"内涵,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典型引路,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形式主义,久久为功,扎实推进。

(三)工作目标

围绕"优势互补、协作共建、合作多赢"目标,充分发挥信用社、供销社市场信息灵敏、财务管理专业、销售渠道畅通、网点遍布乡村的优势,引导对接合作社良性互动。实现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和专业化运营,金融信贷扶持力度明显提升,农村产业稳步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具体目标任务如下:

1.农民合作社规范水平大幅提高。2021年,全县通过"三社联建"模式创建农民合作社州级示范社3家以上,每个乡镇力争创建农民合作社州级示范社1家以上,每个村(居)都有运行规范、带动明显的合作社覆盖,合作社整体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2022年至2023年,全县力争通过"三社联建"模式分别创建省级示范社5家以上、国家级示范社1家以上,示范社创建取得明显进展。??

2.金融信贷扶持力度明显提升。信用社加大金融信贷扶持力度,以农村信用工程体系建设为抓手,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及其成员(包括股东、管理层)实现建档覆盖面100%,评级面100%,最终实现打造一批示范合作社、培养一批致富带头人、形成一批典型新成果的联建发展目标。

3.农村产业稳步发展。围绕产业发展核心,打造有机产品,通过"三社联建"模式,解决生产资金不足,农产品销售渠道狭窄等问题,提升合作社生产动力,引导农村产业发展。

二、联建内容

(一)联建主体

1.农民合作社。指X县辖内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在农业农村部门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2.信用社。指X县辖内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或农村商业银行及各乡镇信用社(分社)。

3.供销社。指X县辖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及各乡镇、村级供销社。

(二)联建条件

1.农民合作社原则上依法成立一年(含)以上且资产规模达5万元以上或合作社成员家庭资产共计达50万元以上,带动就业人口5人以上;资产规模达100万元以上或带动就业50人以上的可不受成立年限的限制。??

2.经营正常,经营范围符合国家规定,属于鼓励性行业,符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诚实守信,无重大不良记录。

(三)实施步骤

采取分步实施,逐步推进,最终实现全覆盖的目标。

第一阶段:摸底阶段。2021年9月15日前,摸排全辖农民合作社基本情况,建立工作台账。

第二阶段:启动阶段。2021年9月20日前,动员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参与"三社联建"。

第三阶段:示范带动阶段。2021年9月30日前,每一个乡镇优先安排1-2个农民合作社实施运行。

第四阶段:全面推广阶段。2021年10月全面推开。

三、工作重点

(一)推动合作社规范提升

1.全力提升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水平。一是指导农民合作社精准选择产业,通过产业发展引领,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合作社发展壮大。二是指导农民合作社加强档案管理,建立健全基础台账,实行社务公开。三是指导农民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密切配合、协调运转,履行好相应工作职责。四是指导农民合作社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及会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定期公开财务报告,探索建立农民合作社会计代理和财务审计制度,引导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行。(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信用联社;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创新普惠金融服务模式

2.加快金融产品及服务创新。一是用好央行政策专项资金。充分运用人民银行再贷款资金切实满足农民合作社融资需求。二是常态化做好农民合作社的建档评级授信工作,持续开展进村入户调查,及时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做实建档评级授信工作,不断提升建档评级授信面,有效解决融资难问题。三是根据农业生产经营流程,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新模式,推广产业链金融模式,加快在农村地区推广应用微贷技术和网贷业务,加快贵州农信贵椒贷、贵禽贷、黔猪贷以及"易贷通"等系列信贷产品的宣传运用。四是探索建立科学的土地收益评估体系,健全农村产权抵押登记系统,稳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试点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试点,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试点。五是大力推广"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全力支持发展前景好、发展动力足、带动能力强的农民合作社,重点支持培育"一县一业""一乡一品"相关产业。六是推行利率优惠政策。发放给农民合作社及其成员的贷款,执行利率原则上由信用社根据市场利率自律定价机制实行自主定价;使用再贷款发放的,根据人民银行相关管理要求执行,特殊政策性贷款利率执行相应规定。七是提升结算服务。信用社要在账户开立、工资代发、转账汇款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满足农民合作社的金融需求。(牵头单位:县金融办、县信用联社;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人行X县支行、X银保监管组,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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