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县关于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的实施方案(第2/2页)
六、推动巩固提升
(一)强化日常教育。加强青年干部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干部工作的意见》,进一步细化谈心谈话、日常提醒、传帮带等措施,扣好成长的"第一粒扣子";严格执行借调人员管理办法,压紧压实借调部门、专案组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强化对借调干部的全方位管理监督。
(二)强化日常监督。把严管严治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充分发挥纪委的监督管理作用,把教育整顿明确的"四个聚焦"重点整治问题和省纪委监委《严防灯下黑"五条禁令"》,作为对纪检人员常态化管理监督的重要内容。严格"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开展微信群治理、规范干部网络社交平台言论,严格落实外出报备、就餐报备、党员干部婚丧嫁娶报告承诺要求,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询问、主动约谈,发现隐患苗头行为及时制止、纠正和报告,督促净化"生活圈""社交圈""朋友圈"。
(三)注重建章立制。根据检视整治环节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堵塞制度漏洞,进一步健全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全面从严管理机制。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围绕纪检监察权力运行的重点环节,深入排查风险隐患,进一步优化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监督检查、案件审理等内部工作流程,精准研判处置问题线索,加强办案全过程监督,确保监督执纪权力正确行使。
七、强化组织领导
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是党中央部署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必须坚持将党的领导贯穿全过程,精心组织实施,有力有序推进。
(一)层层压实责任。各级纪检机构要高度重视教育整顿工作,切实担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担当尽责,直接抓、负总责,工作专班负责同志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指导推进,工作专班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工作要求,落实落细各环节措施办法。
(二)严格纪律要求。要以扎实的作风、严明的纪律抓好教育整顿工作。对自查自纠中主动说明问题并自觉及时纠正到位的干部,按照管理权限依法依规从轻从宽处理或者免予处理。对自查自纠不认真、应查未查、查而未改的干部,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和有关问责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的,依纪依法从严惩治。
(三)注重结合融合。本次教育整领工作要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任务和十一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工作安排结合起来,与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结合起来,努力把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转化为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的具体行动,转化为坚定维护党的先进纯洁、永葆党的生机活力的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