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25年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为统筹做好2025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工作,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特制定2025年〔...〕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按照中央、省、市及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坚决守牢安全生产红线底线,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细化落实安全责任、监管方式、本质安全等方面治本措施,深入推进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持续推进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强重点时段安全防控,扎实做好极端天气防范应对和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以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交通运输部决策部署。
1.坚持"第一议题"制度。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以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中央、省、市以及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相关会议精神。三是将安全生产纳入行业同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视巡察和领导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
(牵头单位:局办公室、局党建办、局法规安全监督科,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运输服务中心〕、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以下各项任务责任单位均包含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运输服务中心〕不再逐项描述)
2.深入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一是及时传达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更新、解读、检查指引指南等配套文件并抓好贯彻落实,将推动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作为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要内容。提高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质量,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二是推动各级健全完善举报奖励制度,简化受理、转办、核查、奖励等办理程序。督促企业加强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运用。三是每季度对治本攻坚行动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将治本攻坚工作推进情况作为检查考核重要内容。
(牵头单位:局法规安全监督科,责任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各单位)
3.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一是强化事故教训汲取并举一反三,对典型事故认真分析总结,严格责任倒查和追责问责。二是充分运用警示通报、约谈曝光、挂牌督办、暗访检查等措施,切实强化安全监管,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三是持续推进全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企业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职责,对事故多发、隐患较多的企业加强帮扶指导。
(牵头单位:局法规安全监督科,责任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各单位)
四是全面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优化安全监管方式,强化精准执法,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做好每季度典型执法案例报送。(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局法规安全监督科,责任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二)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
4.着力推动行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一是积极部署开展"五一""国庆"等重要节假日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紧盯公路运营、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聚焦大载客量交通工具、大客流量枢纽场站、大交通量路段、人员密集施工驻地等重点部位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二是健全企业自查、县级排查、市级抽查、配合省级巡查"四查"工作机制,全面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消除隐患。三是加强现场督导检查和指导帮扶,充分发挥排查指南、行业安全专家、信息化支撑作用,及时补齐行业监管短板,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局法规安全监督科,责任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各单位)
5.提高重大风险管控能力和重大隐患整改质效。一是对照重大灾害风险隐患排查重点,开展全方位、拉网式、起底式排查,建立重大风险隐患清单台账。二是持续推进重大风险防控工作。深入开展各领域、各县区重大风险辨识评估,制定落实措施,提高动态监测、实时预警能力,推动风险防控工作科学化、精细化。三是强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确保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机制、自查自改机制、闭环管理机制,推动重大隐患动态清零,一般隐患"减增量、去存量"。
(牵头单位:局法规安全监督科,责任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各单位)
6.加强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风险防范。一是强化与公安、气象、应急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与协同处置机制。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分析、评估,及时做好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统筹调度,全力应对各类灾害风险。二是针对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活动区及临时作业场地等重点路段,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险工险段、低洼易涝区等重点区域,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及时落实防灾措施,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三是完善抢通保畅应急处置机制,备足应急物资和专业抢险力量,全力保障重要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和受灾区域交通运输秩序,配合做好高风险区群众转移避险,尽最大可能降低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影响。
(牵头单位:局法规安全监督科、建设管理科、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各单位)
(三)保持重点时段高压态势。
7.严格重点时段安全管控。一是严格落实春节、"五一"、国庆假期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服务保障三十条硬措施,统筹部署做好重要节假日安全生产和服务保障各项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平安便捷出行、重点物资运输畅通有序。二是春运、全国两会、省市两会以及旅游旺季等重点时段,针对性开展巡查监管,加大重点部位执法力度,确保重点时段安全形势稳定。三是扎实部署汛期风险隐患排查及管控工作,强化会商调度、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聚焦行业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加强巡查排查和隐患整治,确保行业安全度汛。
(牵头单位:局法规安全监督科,责任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各单位)
8.重心下移部署推动落实。一是会同公安、应急、气象等部门超前分析研判重点时段安全形势,通过每季度安全生产会议、印发工作通知、风险提示等,统筹安排部署安全防范工作。二是加强重点时段督导检查及驻点帮扶,通过分领域、盯重点、盯关键扎实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层层落实、多方联动、齐抓共管局面,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见效。
(牵头单位:局法规安全监督科,责任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各单位)
9.强化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一是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值班值守人员业务培训,加大值班值守情况检查力度,强化值班人员管理。二是及时报送行业突发事件信息和重要紧急情况,规范信息报送内容、时限、渠道和程序,严格紧急信息审核把关,提高信息报送质量,杜绝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三是做好行业突发事件以及重大情况的舆情监测、研判与处置,开展舆论正向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牵头单位:局办公室,责任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各单位)
(四)深入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10.道路运输运营领域。一是强化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预警预防能力提升,深化北斗技术在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应用,广泛推进营运车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从源头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二是开展"两客一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提升运营安全整体防控能力。三是持续做好旅游包车客运800公里以上班线客运安全管理,推进10年以上老旧营运客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加强安全带规范使用。四是聚焦节假日、旅游旺季、赶集、农忙等重点时段,强化农村客运安全监管,加强农村客运安全风险摸排辨识,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和乡镇、村委会等引导农村群众自觉抵制乘坐"黑车"等非法违规行为。五是持续深化客运打非治违,做好对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通报客运车辆跨省违法违规经营,7至9座客车跨城市违规运营、5至7座客车非法从事网约车跨城市运营线索的核查处理,确保100%处置率。六是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狠抓源头治理和过程管控。
(牵头单位:局运输信息科,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11.水上交通领域。一是持续开展船舶碰撞桥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桥区水域通航秩序监管、船舶机电设备检查、船员实操能力检查和航运企业安全管理。二是开展违规进入船舶危险密闭空间专项治理,治理人员密闭空间违规作业等问题。三是持续加强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共治,压实全链条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四是指导各地加强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监管,加强对涉水乡镇渡口、码头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市地方海事局、市水路交通事业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12.公路领域。一是健全治超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重点布控并严厉打击"百吨王"车辆,有效遏制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二是开展公路安全韧性提升工程,加快改善提升公路防灾能力和安全服务水平。三是持续开展公路危旧桥梁(隧道)改造工程。四是持续开展公路网技术状况监测,年底前完成全市公路技术状况监测工作,完成路况检测,重点对边坡、桥梁和隧道监测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监测。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局建设管理科、市质监站)
13.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一是开展公路隧道施工安全治理行动,整治擅自改变隧道开挖工法、不按方案施工、未进行动态设计等问题。二是持续开展施工驻地和人员密集作业场所防灾专项治理,加强安全管控,强化临灾预警叫应,提升自然灾害防范能力。三是加强建设项目设计审批和竣工验收,强化交通工程项目勘察设计质量提升,严格勘察设计技术审查,尤其注重排水设施、防护工程和安全设施设计质量,提升基础设计安全耐久性。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四是加大工程建设转包、违法分包查处力度。五是持续开展公路水运"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工作。持续推进"平安工地"建设。
(牵头单位:局建设管理科,责任单位:局综合规划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地方海事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水路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14.行业消防领域。一是紧盯客货运输场站、建设施工项目人员驻地及场站、单位办公楼等人员密集场所,督促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重点时段消防安全检查。二是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疏散逃生和自救逃生的技能等方面知识,全面提升行业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除火灾隐患能力。三是加强涉林施工项目作业区和生活区火灾防控,重点整治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违规储存易燃易爆品、占堵消防通道等隐患问题,落细各项森林草原防灭火措施。
(牵头单位:局法规安全监督科,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五)大力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
15.提升设施装备安全韧性。一是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526公里,改造农村公路危旧桥梁3座。二是联合公安交管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持续抓好省、市、县三级挂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段整治,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三是按照《〔...〕省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行动方案》,进一步推动全市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换代,加快淘汰更新老旧营运车船。四是加快淘汰行业落后工艺技术及设备,强化安全生产先进技术装备推广应用。
(牵头单位: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局运输信息科、法规安全监督科,责任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各单位)
16.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素养。一是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安全月""全国防灾减灾日"、水上交通安全教育等活动。二是充分利用官网以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知识,扩大宣传覆盖面。三是加强行业各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四是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城市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提升重点领域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牵头单位:局法规安全监督科,责任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各单位)
17.加强智慧化管控能力。一是加强公路基础设施的监测。二是持续做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数据动态更新,配合省厅推广应用INSAR卫星排查、无人机巡查等新技术提升隐患排查治理效能,强化结果的分析应用,提升地灾监测预警水平。三是强化危货运输车辆电子运单的应用,指导企业做好驾驶员和押运员电子运单的使用培训工作,确保运输有单、出车留痕、填写规范、信息准确、操作及时,切实提高运单使用覆盖率和数据质量。
(牵头单位: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局运输信息科,责任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各单位)
四是配合推进全国治超"一张网"工程,配合省厅完善〔...〕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功能,积极推进"线上+线下"融合执法模式,逐步实现治超工作的科技化、常态化、长效化。(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局运输信息科)
五是持续配合推进船舶检验领域数字化建设,优化船舶检验发证系统。(牵头单位:市地方海事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六)持续强化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
18.推动提升综合交通运输应急保障能力。一是配合省厅建设综合交通运行监测调度体系,强化综合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动态监测、预警研判、调度处置、应急处置。二是建立完善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应急队伍、物资装备储备体系,配置补充完善抢险救援与应急运输物资装备。三是加强与铁路、民航、邮政等部门联动,储备充足运力,保障突发情况下重要物资、抢险救灾物资人员运输。四是加强自然灾害防范应对,研究建立气象灾害风险预警研判、发布、调度、叫应、反馈全过程闭环管理机制。组织做好汛期、寒潮、低温雨雪凝冻、大雾等灾害性天气防范处置工作。加强重要基础设施、高风险路段灾害防御应对,提前做好应急资源和力量预置等。
(牵头单位:局办公室,责任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各单位)
19.完善应急预案体系。一是加强行业预案指导,组织做好行业预案评估、编制、修订、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建立健全预案配套操作手册或工作程序,增强预案操作性、实用性。二是健全市级交通运输行业应急预案体系,结合综合交通运输改革实际,指导推进行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修订。
(牵头单位:局法规安全监督科,责任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