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的实施方案(第2/2页)
(三)整合力量资源。推进综治中心、信访接待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检察服务中心、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等融合,整合纪委监委、政法委、信访、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法学会、民政、人社、卫生健康、教育、建设、综合执法、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部门力量,吸收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法律咨询、心理服务、社会帮扶、仲裁、鉴定、公证、评估、保险、公益服务等社会力量,建设集信访、调解、仲裁、诉讼、法律援助、困难帮扶、民政救济、司法救助、心理安抚等于一体的"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平台,为群众提供全覆
盖、全领域、全过程的优质服务,确保各类矛盾纠纷见之于早、防之于小、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完善工作机制。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指导工作的机构、法院、检察院、群团组织以及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纠纷风险预防、排查分析、依法处理等机制。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对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涉及人数众多、社会影响较大的纠纷,实行联合接访、联合调处、联合督办。承担纠纷化解职能的单位和组织,应当建立领导责任制,明确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落实工作人员、制度和必要条件,健全多层次、全覆盖和分工明确、协调一致的多元化解责任体系。
(五)深化智治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在线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平台建设,汇聚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律师调解、法院特邀调解等各类解纷资源,推动实现矛盾纠纷在线咨询、在线评估、在线分流、在线调解、在线确认,促进纠纷层层过滤、"一站式"预防化解。探索建立"互联网+诉源治理"服务管理模式,提高司法大数据分析应用能力,推动诉源治理工作数据化、可视化,提升智能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