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加强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xx市加强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重要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化解经济社会风险全面加强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购运储销成品油、非法油品流入、成品油偷逃税、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消除安全环保隐患,强化税收征收管理和环境治理,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底
二、整治范围
全市范围内
三、整治重点
(一)取缔查处无证无照及证照不全的非法经营加油站(点)。对没有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等证照,擅自销售成品油的黑加油站(点)依法严厉打击。对经营证照不全的加油站(点),依法查处。
(二)取缔成品油非法运输经营行为。对未获得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许可,未持有危险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擅自运输和流动销售成品油的车辆依法取缔;对非法运输、销售劣质油品行为依法取缔。
(三)查处违规新建、扩建、迁建的加油站(点)。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未经规划擅自新建、扩建的加油站(点),依法处罚。
(四)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成品油经营企业违反有关规定销售、购进成品油的行为以及超范围经营、出租证照、缺斤少两、价格欺诈、偷逃税款、商标侵权、乱挂标识等损害经营者与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进行全面整治,依法查处。
(五)查处非达标油品销售行为。对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以及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不达标油品的成品油经营企业要依法查处。
(六)查处非法销售散装汽油经营行为。对未按公安部门规定实名登记查验购买人证件、单位及购买数量、用途等信息,随意销售散装汽油的企业,依法处罚,责令立即整改。
(七)查处违规储油行为。对未经安监、环保、消防等部门许可,私自非法储存成品油、非法改装油罐车等行为,依法查处。
(八)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硬件设施不达标情况。加大对成品油经营企业安全、环保、消防、防雷等硬件设施的整治力度,对不符合相关标准的,严肃查处,限期整改。
(九)偷逃税行为。依法查处偷逃税款、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
四、全面开展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行动
(一)加强成品油非法销售综合整治。市工信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协调解决综合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严厉查处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卖、转让成品油经营证照行为。加强对重点路段、建筑工地、物流园区、大型停车场等场所的排查,严厉打击违规建设内部加油设施、自用油品违法对外销售等行为。(工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应急局、
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消防队及各镇办配合)
(二)加强成品油经营安全综合整治。应急局负责经营成品油经营企业和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企业的经营安全管理,查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违法经营活动。(应急局牵头、消防救援大队、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及各镇办配合)
(三)加强成品油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成品油经营企业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协助成品油经营企业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成品油经营企业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负责组织开展成品油经营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检查工作,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公安局及各镇办配合)
(四)加强成品油非法运输综合整治。公安局、交运局建立重点道路联合检查工作机制,加大对油罐车的检查力度,加强对不合规油品的拦截,检查车辆的运输资质,检查油品质量、出库单、到货地点等,对未能提供合规手续的油罐车采取临时扣押,逾期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油品可视为违法经营予以没收。加强对机动车销售、维修经营单位的源头检查和抽查抽检,严厉打击擅自改装非法流动加油车及其他扰乱正常市场经营秩序违法犯罪行为。(公安局、交运局牵头、工信局、市管局、应急局及各镇办配合)
(五)加强成品油偷逃税综合整治。税务局会同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税务稽查部门定向对批发零售行业通过"双随机"的方式抽选案源进行检查,重点关注抽取对象中的成品油销售企业,着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加大成品油涉税违法行为举报处理的力度。税务部门协同公安部门重点打击成品油市场虚开发票和改动拆卸、拆启签封标签加油机税控器具等违法行为。(税务局牵头、公安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及各镇办配合)
(六)加强成品油制假售假综合整治。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重点监督检查生产、销售的成品油质量,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的违法行为;监督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价格政策执行情况,严厉打击虚假广告和商标侵权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违反成品油价格政策及无证少证经营行为。市管局及时将每月油品抽检批次及结果及时上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工信局、公安局、市应急局及各镇办配合)
(七)加强涉油违法犯罪综合整治。市公安局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刑侦、治安、交管等职责分工,多警种配合,加大对涉油违法犯罪行为的整治力度。加强信息共享,联合开展执法,严厉打击整治非法运输、存储、加工、买卖油品等涉油违法犯罪行动,坚决查处非法利益链条,震慑犯罪,规范市场。(公安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应急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工信局及各镇办配合)
(八)加强成品油生态环保综合整治。市生态环境局会同相关部门,重点监督检查加油站环境保护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环保设备运行不良或未开启的违法行为,并及时将加油站环境保护检查情况上报至领导小组。(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公安局、工信局、市管局、应急局及各镇办配合)
五、实施步骤
(一)排查阶段。即日起至xx月底。各部门按照工作分工,对辖区内涉成品油经营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予以处理。
(二)督查阶段。xx月xx日至xx月底,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顿领导小组组织对成员单位、镇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上报xx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顿领导小组。
(三)巩固提升阶段。xx月xx日至xx月底,各部门对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对涉及重点问题要紧盯整改的效果。
(四)总结阶段。按照阶段做好总结工作,每季度按要求对现阶段开展工作进行汇总,形成书面总结报领导小组办公室。xx月xx日前,各成员单位对本年度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年度总结,并报市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整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镇办要落实属地责任,强化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全市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部门要加强人员配置,细化工
作措施,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间进度。加强检查力度,狠抓工作落实,总结经验,定期报综合整治工作动态。
(三)形成舆论氛围。各相关部门在综合整治行动中,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加强宣传综合整治工作成效,扩大综合整治工作的影响力,震慑不法经营者。鼓励社会大众提供线索信息,共同营造强有力的舆论监督氛围。
(四)坚持打管结合。强化线索收集和信息共享,实施精准管控。加强行业标准体系建设,完善行业征信体系和红黑名单制度。进一步优化成品油供应网络,更好地满足生产生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