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xx街道党工委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对xx街道党工委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市委第xx巡察组将于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对xx街道党工委开展常规巡察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任务
按照要求,市委第xx巡察组代表市委对xx街道党工委进行常规巡察。主要工作任务: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突出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突出问题,着力发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领导干部腐败、违规选人用人等突出问题,着力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有关精神、"四风"隐形变异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等突出问题,着力发现了解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方面的廉洁情况、着力发现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着力发现以权谋私、虚报冒领、吃拿卡要、挥霍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腐败问题,以及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等作风问题,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
二、工作方式
市委巡察组主要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和专题汇报、与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党员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村组、社区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抽查核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调阅、复印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进行问卷调查,列席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有关会议,必要时可以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专项检查以及到被巡察单位的下属机构或有关单位了解情况等方式,深入了解有关问题。巡察组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
三、组内成员分工
组长:xx:巡察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巡察期间的全面工作。
副组长:xx:协助组长开展工作,主要负责xx街道党工委巡察期间的个别谈话、资料查阅、走访调查、问题发现等工作,负责巡察报告起草工作、问题底稿收集整理和工作总结等工作。
副组长:xx:协助组长开展工作,主要负责xx街道党工委巡察期间的个别谈话、资料查阅、走访调查、问题发现等工作。
联络员:xx: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沟通联络工作,按照组长、副组长要求,发挥上传下达、协调内外作用和上报相关资料和文件。同时,负责个别谈话记录、巡察报告问题底稿的整理等工作和在巡察期间的举报件的收集、举报电话的接听记录和信访工作。在巡察结束时上报有关材料及巡察问题线索的移交工作。完成组长、副组长交办的相关工作任务。
成员:
xx:主要负责查阅被巡察单位工作档案资料、谈话记录、巡察期间的走访调查工作,完成组长、副组长交办的相关工作任务。
xx:主要负责巡察期间的经济审计工作。负责巡察期间的走访调查、问题发现及完成组长、副组长交办的相关工作任务。
xx:主要负责查阅被巡察单位档案资料、谈话记录工作,协助做好文件资料移交整理、走访调查等。完成组长、副组长交办的相关工作任务。
四、方法步骤与时间安排
巡察组xx年xx月xx日进驻,xx月xx日结束。
准备工作:巡察组在进驻前,向有关部门,了解xx街道党工委近年来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实施意见、干部选拔任用、经济责任审计、信访举报等情况。
通过媒体、网络等途径,广泛收集xx街道党工委舆情信息。
xx街道党工委成立巡察工作联络组,配备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负责与市委巡察办、巡察组的服务联络和工作保障,并将联络组人员名单报巡察办、巡察组。
(一)进行巡察工作动员
召开巡察进驻工作动员会
xx月xx日上午xx点xx分召开巡察xx街道党工委工作动员会。
地点:诺富特xx楼会议。
巡察进驻工作动员会由xx街道党工委书记主持。
会议议程:
1.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xx同志作动员讲话;
2.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xx同志代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讲话;
3.开展问卷调查,市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xx作填表说明;
4.xx街道党工委书记代表xx街道党工委作表态发言。
参加会议人员为:巡察组全体成员;被巡察单位机关全体领导、干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监委会主任、社区主任、驻村第一书记、离退休干部代表等。
动员大会后,张贴巡察公告、悬挂意见箱;进驻动员会召开情况,通过政府网、四知网、党建网等媒体进行发布。新闻稿由巡察组组长审定。
(二)听取工作汇报
专题听取工作汇报。时间:xx月xx日;地点:xx办三楼会议室;参加人员:巡察组全体成员、xx街道党工委班子成员;
重点汇报党的XX大以来,被巡察单位部署新要求,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以及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巡察整改落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原因,以及改进工作的思路和措施。
会议议程: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并进行汇报。
(三)进行个别谈话(xx月xx日-xx月xx日)
个别谈话范围: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机关各股室和村、社区主要负责人;退二线及退休干部;巡察组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其他党员干部群众了解情况(具体谈话对象由巡察组确定)。个别谈话原则上由巡察组2名巡察工作人员进行,涉及重要问题需要单独约谈的,由组长批准,方可"一对一"谈话。谈话地点为巡察组驻地。
(四)受理群众信访举报(xx月xx日-xx月xx日)
巡察组分别与被巡察单位联络工作组就畅通信访渠道、制定信访应急预案、派员协助巡察组处理日常信访工作等进行沟通协商,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信访工作。信访接待地点:xx办西办公楼xx楼巡察组办公室。
受理范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和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信访举报线索。
公布联系电话:巡察动员会上公布巡察组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地点和联系电话。
设立意见箱:在巡察组驻地,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开箱受理群众举报。
巡察组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察信访件处理的有关规定。移交处理的信访件,其中群众反映强烈、举报线索明晰的,要及时将了解处理情况通报巡察办。
(五)列席会议、召开座谈会
时间:xx月xx日
巡察组根据工作需要,列席被巡察单位有关重要会议,列席人员由巡察组领导确定,列席会议时不参与讨论。
巡察组视情况召开有关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了解市司法局班子成员和市残联领导干部的反映。
(六)调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xx月xx日-xx月xx日)
根据工作需要,巡察组对有关文件、资料、财务账目、档案、会议记录等进行查阅或复印。调阅、复印重要资料,须经巡察组组长批准,并履行手续,专人保管,及时归还。
(七)走访调研、抽查核实(xx月xx日-xx月xx日)
根据需要,巡察组针对有关问题开展走访调研或进行暗访,必要时"下沉一级"进行了解。对列入抽查对象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查。
(八)汇总分析、撰写巡察报告、工作总结有关材料(xx月xx日-xx月xx日)
梳理谈话中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分析、汇总情况,撰写巡察工作报告。及时与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沟通情况,促进边巡边改。对巡察中了解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按照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及时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九)巡察情况反馈
巡察工作报告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经市委同意后,巡察组按规定程序和方式,分层次向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反馈。向被巡察单位党委主要负责人反馈,由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和巡察办负责同志参加;向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反馈,以大会形式进行,参会人员、列席人员范围原则上与巡察工作动员会一致。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自签收反馈意见书之日起两个月内,应以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名义和个人名义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领导班子整改情况报告和个人落实情况报告。巡察情况反馈后,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将不定期,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有关要求
1.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为巡察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对不配合甚至干扰巡察工作的行为,积极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巡察办汇报。
2.巡察组成员将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客观公正反映被巡察单位情况,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泄露巡察中掌握的工作情况,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不做个人表态,不核查处理被巡察单位的具体问题和线索。对应当发现的重要问题没有发现的,不如实报告巡察情况,隐瞒、歪曲、捏造事实的,泄露巡察工作秘密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