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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督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汇编-46篇(第3/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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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紧盯重点问题,全面推动整改落实

自2016年开展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以来,全市上下对生态环境保护越来越重视,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行动更加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更加自觉,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逐步形成。但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我市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核查的情况看,我市在督查反馈意见整改、侵占和破坏保护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以及大气污染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对于这些存在的问题,各级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动真格、敢碰硬,以铁的手段和实实在在的措施推进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主动作为,加快推进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一是加快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问题整改。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交办和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共交办我市116件信访案件,至今仍有江州区板利乡马维雄采石破坏生态环境和市级饮用水源地客兰水库光伏发电项目2个问题未整改到位。江州区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加快推进整改和销号工作。二是加快推进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2019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共反馈我市10个问题37项细分措施以及交办的现场问题共49个。但截至今年3月底,2020年整改任务仍有4个问题5项措施和7个现场问题未完成。2021年应完成任务进度为0。各相关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崇左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规定的措施、明确的时限推进整改,市督考局等有关部门要密切跟踪督查,督促进展缓慢的地方和部门加快整改进度,确保自治区督察反馈问题按时完成整改。三是加快推进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中央巡视反馈意见中,涉及我市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主要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和大新县铅锌矿重金属污染土壤整治工作尚未完成。宁明县要加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大新县要加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尽快投入使用。市生态环境局要加大对大新铅锌矿重金属污染土壤整治工作的检查指导,大新县政府要督促项目业主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务必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

(二)弥补短板,加强环保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我市环保基础设施特别是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明显,运营管理水平不高。其中,市城区生活污水收集管网还不完善,宁明县、天等县、大新县、龙州县、凭祥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还存在雨污分流不到位、超负荷运行、进水浓度低等问题,大多数乡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设施没有发挥应有作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江州区政府要加快推进生活污水直排入河口整治工作。各县(市、区)要统筹推进城区和乡镇污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督促运营单位加强管理运营,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天等县、宁明县要重点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建设,降低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确保污水能得到有效处理。同时,要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建立健全农村保洁制度,完善"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机制,推进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进一步改善农村生活环境。

(三)加强监管,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今年年初,由于大气环流等客观因素影响,我市空气质量下滑严重。截至4月4日,我市空气污染天数达到17天,距离全年18天的指标仅剩下1天。全市空气优良率仅为81.9%,比2020年同期下降12.8个百分点,完成优良率95%的年度任务难度非常大。除不良气候条件影响外,焚烧秸秆、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也是造成污染的重要因素。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形势已经非常严峻,江州区以及各有关部门要再加压再督促,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力度,杜绝因主观因素引起的污染天气再发生。市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城乡综合执法管理局要建立秸秆禁烧及垃圾露天焚烧网格化监管机制,加大执法检查和禁烧宣传,加强秸秆禁烧和垃圾露天焚烧管控,加强城市建成区及周边"小散乱"石料加工点清理整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城乡综合执法管理局要进一步完善扬尘治理方案,推进各类工地落实"六个百分百"措施要求,加大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洒水频次,加大违规运输渣土行为的处罚力度,切实做好工地、道路扬尘整治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要督促砖瓦行业和采石加工行业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

(四)深入排查,进一步强化自然保护区监管。去年我们在检查中发现,大新县下雷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存在非法盗采方解石问题,恩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试验区内有非法建设的施工营地和搅拌站,大新桃城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建有混凝土拌合站,部分县级水源地环境问题有所反弹,破坏和侵占保护区问题有所抬头。市林业局要强化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违法问题整治。大新县要认真吸取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的教训,组织相关部门对自然保护区进行再排查,按规范开展生态损害修复,对问题坚决查处到位。同时,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水源保护区的巡查监管,发现问题立即组织整改,决不能让问题反弹。

二、敢于动真碰硬,积极主动抓好整改

前段时间,生态环境部华南督察局已到我市进行了暗访。4月6日、7日,中央督察组直指问题、直奔现场,对我市黑臭水体治理、城市污水处理和污水直排口整治情况进行了现场督察。下一步还将采取听取介绍、调阅资料、受理举报、下沉督察等方式掌握了解情况,各级各部门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对督察组发现的问题要动真碰硬,积极主动抓好整改落实。

(一)照单全收,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真正把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对督察组发现和指出的问题,要照单全收、主动认领、主动整改。要坚持问题导向,把整改落实贯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过程,市迎检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督察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责任,挂牌督办。相关责任单位要严格履行整改责任,按照一个问题一个方案、一个问题建立一套整改班子的要求一抓到底,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不整改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二)深刻反思,查找不足。中央和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发现和指出的问题,有些是长期存在的,但由于我们一直以来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推进缓慢、整改不彻底,导致这些问题再次被督察组发现。比如,2019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就指出我市黑臭水体和入河排污口整治不到位、污水收集率低等问题,这些问题要求在2020年底前要完成整治,但是这次中央督察组直奔现场,发现这些问题未按照方案要求进行整治或者至今未有实际动作。类似这样的问题还有很多,各级各部门务必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拿出切实可行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各相关部门要组织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特别是对涉及生态破坏、企业污染、污垃基础设施以及重复投诉的群众信访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全面检查整改工作情况,及时查缺补漏,防止出现整改不到位或问题反弹的情况。

(三)举一反三,边督边改。对于督察组发现和指出的问题,各县(市、区)和相关单位要立即采取行动,边督边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江州区要针对督察组4月6日发现的问题,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拿出最强力的措施,务必在督察组离开广西前整改到位。同时,对已发现的同类问题,各级各部门要举一反三,及时排查,制定措施,加快整改,切实把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到位。

三、坚持标本兼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对我市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一次政治体检,也是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次把脉问诊。我们要坚决抓好整改,在标本兼治中全面提升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一)坚持防治结合。对于问题要从根源上找症结,从认识上找差距,从制度上查漏洞,从工作上补短板,以整改带动全市生态建设和环保领域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解决。要坚持综合施策,通过一个问题发现一类问题,通过解决一个问题带动一类问题的解决,通过解决一类问题健全一套制度规范,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从整体上谋划行业发展和管理,统筹推进综合整治。要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保持执法利剑高悬、高压态势不减,持续对"小散乱污"开展大排查、大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

(二)加强服务指导。在整改工作中,对企业涉及的问题,要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严禁简单化、一刀切,主动为企业提供环保技术支持,并加强跟踪指导,靠前服务、精准服务,实施分类指导,协力推动整改落实。各相关企业也要筑牢"底线思维",认真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对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主动整改,加强整改人力物力和资金保障,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坚决杜绝问题反弹。要通过督察整改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更好地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促进企业正常化、规范化管理运营水平上新的台阶。

(三)完善长效机制。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不是"一阵风",要做好督察工作,就必须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从源头上减少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要把督察整改作为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的大好契机,在项目实施、资金统筹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健全机制,全面提升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平,进一步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

同志们,坚定不移抓好生态环境保护是我们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政治任务,我们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自觉,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和最严格的要求,高质量、高标准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落实,不断提升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胡侠:在全省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和20XX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国家林草局的统一安排并结合我省实际,对全省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森林督查和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各地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迅速行动,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

今年3月中旬,国家林草局专题部署开展全国打击毁林专项行动,3月下旬又部署开展2021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为提高工作实效,省局将全省打击毁林专项行动与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进行了有机整合。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系统思维,准确把握工作的内涵要求。

首先,要深刻认识开展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是保持打击破坏森林资源高压态势,切实保护森林生态的现实要求。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多次就森林资源保护作出指示批示。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林业就是要保护好生态,谁破坏了生态,就要拿谁是问。在今年全国两会参加内蒙古、青海代表团审议时再次强调,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坚决整治生态领域突出问题。近年来,在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不懈努力下,我省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全省森林生态保护还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和短板。在全省范围开展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就是要以零容忍的态度、用长牙齿的措施,全面清查整治党的十八大以来破坏森林资源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切实维护森林生态安全。

其次,要深刻认识开展森林督查是提高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预警、发现和查处能力,形成"主动式发现、常态化查处"执法监管格局的有效手段。根据国家林草局统一部署,2018年以来,省局每年组织各地开展卫星遥感与地面核实相结合、省市核查与国家抽查相结合的森林督查,全面建立了覆盖全省、上下联动、分级负责的常态化森林督查机制,实现了森林资源监管执法从"被动式发现、运动式查处"向"主动式发现、常态化查处"转变,极大地提高了发现和打击违法破坏森林资源的能力和水平。但是,森林公安转隶后,全省林业执法力量弱化,案件查处难度加大。必须进一步推进森林督查,完善督查工作机制,提升林业执法监管能力。

第三,要深刻认识开展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是全面掌握我省森林资源变化情况、加快推进林业数字化改革的重要支撑。根据省委省政府推进数字化改革要求,省局建成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并实现了森林资源变化情况的年度变更,为全面提升森林资源管理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目前森林资源监测的数据质量、工作机制、评价时效等方面还有待提升,与林业数字化改革的要求还有差距。各地年度更新数据准确与否,将影响森林覆盖率等指标的准确性,也将影响到各地党政领导干部高质量森林浙江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及时做好变化图斑和资源档案更新工作,加快推动林业管理档案数据集中更新向实时更新转变,切实提升森林资源"整体智治"水平。

二、明确目标任务,把握总体要求

今年在常规性开展森林督查和年度更新工作的同时,还要同步推进全省打击毁林专项行动,任务非常重、要求特别高。各地要紧紧围绕全面清查违法违规行为、突出大案要案排查整治、全力推进违法问题查处整改、纠正违反林业法律法规的政策文件、开展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开展专题数据更新等6项主要任务,全力抓好落实。结合往年工作情况,要正确处理好五个方面关系。

一是正确处理好统筹兼顾和克难攻坚的关系。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森林督查和年度更新三项工作既相互交叉,又各有要求。各地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严格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合并外业调查、分别审核确认、同步更新落图、严肃查处整改"的工作要求,协同推进各项工作落地。同时,要围绕问题排查、案件查处这两个难点,切实增强克难攻坚意识,动真碰硬、真抓实干,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类破坏森林资源问题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查治并举,边查边纠,同步推进,不留尾巴、不留隐患。

二是正确处理好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的关系。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森林督查和年度更新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省局制定了工作方案和操作细则,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节点和质量要求。各地务必要按照量质并举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既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的时间安排,不折不扣、集中力量推进各阶段的任务落实;也要扎实抓好质量管理,实行全过程监管,强化图斑信息真实性、逻辑性检查,确保成果质量。

三是正确处理好主体责任和中介服务的关系。近年来,很多林业工作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组织实施。在购买服务过程中,部分地方对中介单位和委托业务把关不严,导致工作质量不高、影响工作成效。各地要强化主体责任,既要审慎选择中介单位,加强中介监管,也要对工作质量全程把关,切实履行管理职责。

四是正确处理好主动履职和被动问责的关系。在省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上,针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郑栅洁省长强调,对主动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表扬激励,对被动发现和漠视问题的严肃问责。省政府最近下发了《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落地见效评价奖惩管理办法规定(试行)》,明确对主动发现、查处、整改重大污染环境问题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可给予激励奖励,对未主动发现重大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推动不力、重点任务未及时完成的采取通报批评、约谈、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等措施。发现查处涉林违法问题是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如果对违法问题没有发现,或者面对违法问题视而不见,或者处置不到位,那么就是失职渎职。各地要牢固树立"不主动发现问题也是失责"的理念,主动作为、依法履职,不断完善问题发现机制,做到对问题快速发现、快速核实、快速报送、快速处置。

五是正确处理好专项打击和长效管理的关系。专项行动既是一次全面清理问题、查处案件的过程,更是一次借此深入反思、建章立制的过程。各地要通过专项行动,对排查不彻底、查处不及时等问题进行一次"亮剑",做到清存量、遏增量、破难题。同时要强化举一反三,深刻分析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加强对系统性、规律性问题的分析研究,提高预警、发现和查处能力,做到深挖细查、完善机制、标本兼治,坚决避免同一类型问题反复出现。

三、坚持问题导向,依法严肃查处

涉林违法问题是否发现、查处和整治到位,关键在于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思想上是否勇于担当作为,行动上是否敢于动真碰硬。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以猛药去疴的决心,以刮骨疗毒的勇气,向涉林违法问题宣战,把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和森林督查作为当前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违法打击责任到位。各地要切实担负起保护森林资源的主体责任,结合全面推行林长制,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加强组织保障,配强执法力量,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要强化部门协同,健全联席会议和协作机制,密切与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和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加强行刑衔接,组织联合查处整改。要将专项行动和森林督查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利用森林督查已经建立起来的工作体系,统筹谋划部署,明确任务分工,狠抓责任落实。

二是强化全面自查,确保违法问题清查到位。全面清查是查漏补缺、消除隐患、调整提高的重要举措。各地要组织技术力量,对省局下发的问题清单和变化图斑,开展"全方位、无死角"自查自纠,扩大群众举报、媒体监督的渠道,延伸触角,拓展视野,做到全方位体检无遗漏。同步开展"绿卫2019"专项行动和历年森林督查"回头看",全面清查2013年1月1日以来的涉林违法问题,重点对辖区内未批先占、边批边占、少批多占林地,违法采石采矿以及毁林开垦、非法采伐等问题进行梳理和排查,确保违法问题清查到位。

三是强化严格执法,确保违法案件查处到位。各地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突出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把各类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等生态区位重要、敏感、脆弱地区作为重点排查区域,把涉案数量大、顶风作案、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的大案要案作为整治重点对象。依法厘清责任,结合实际分类制定处置意见,涉嫌犯罪的必须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罚代刑。对无视林业法律法规,顶风作案,肆意破坏生态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处置到位。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曝光、信用机制等措施,按照"案件查处、林地回收、追责问责"三个到位原则,全力推动问题整改。

四是强化上下联动,确保涉林造地问题整改到位。关于涉林垦造耕地问题,省委省政府多次作出部署,省自然资源厅和省林业局提出明确要求,下发了《全省涉林垦造耕地问题整改方案》。各地要严格执行全面禁止涉林垦造耕地的规定,采取有力措施坚决禁止毁林开垦,全面清查垦造耕地项目实施过程中非法采伐林木等问题,依法查处并落实整改。林业部门要指导做好森林植被恢复、后期管护,配合有关部门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涉林垦造耕地问题整改工作。此外,各地要对近年来地方政府和部门出台的规定和政策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梳理纠正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政策文件,确保林业法规政策执行不变形、不走样。

五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今年起,国家林草局将分批次向社会公开通报典型违法违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省局也将根据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对重点案件进行督查督办,适时通报各地查处整改情况和典型案例。对思想不重视、组织不得力、工作不落实,不认真开展现地核实,不按要求上报结果的,将予以通报或约谈,并对使用林地定额采取调控措施;对应报未报、应查未查、弄虚作假、隐瞒问题,专项行动结束后再发生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案件,将移送有关部门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同志们,开展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森林督查和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标准更高、力度更大、监督更严、成效更好的要求,坚持干中求进,不断深化提升,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李小敏同志在全省人大监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特别是关于人大监督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成绩经验,分析形势任务,研究部署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地方人大监督工作。

专题召开全省性的人大监督工作会议,这在我省还是首次。监督权作为人大四权之一,是国家、省、市、县、乡五级人大的共有职权,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工委的共有职能,在各级人大履职实践中运用最为广泛、最为经常,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新时代对人大工作提出新要求。在新起点上进一步做好监督工作,更好推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更好顺应人民群众愿望需求,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是全省各级人大共同的职责使命。以此看来,我们在这个时候召开这样的会议是很有意义的。省委娄勤俭书记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专门听取汇报并作出批示,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在回顾总结中增强做好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的信心和力量

人大监督是伴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而产生的。回顾我省人大监督工作的历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从1954年至上世纪70年代末,为探索起步、曲折发展阶段。1954年9月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召开,通过新中国首部宪法,标志着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确立,从国家层面明确了人大监督的总体制度设计,我省人大监督实践也随之起步。根据五四宪法,地方各级人大主要是通过召开人代会听取审议政府、法院工作报告以及财政预算报告履行监督职权。在经历最初十年的探索发展后,由于种种原因,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遭受严重破坏,导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休眠1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冻结8年半,我省也连续12年未召开人代会,人大监督工作陷入了多年的停滞状态。

从改革开放到党的十八大前,为全面恢复、稳步推进阶段。自1977年底开始,我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陆续召开,人大监督工作得以"重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地方人大工作逐渐步入正轨。1979年出台的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为地方人大开展经常性监督奠定了坚实基础。1982年制定的新宪法以及修改后的地方组织法,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权作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各级人大对监督工作的认识逐步深化,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成为主要监督形式,执法检查正式开展,工作评议、述职评议、个案监督、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新形式得以运用,监督工作趋于活跃,监督效果不断显现。2007年施行的监督法,对监督工作作出全面规范,各级人大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专项法规或制度,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题询问,人大监督工作在法制轨道上稳步推进。党的十八大以来,为深化拓展、创新提升阶段。党的十八大召开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也赋予人大工作新的使命。我省各级人大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人大监督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认真落实人大监督领域的改革举措,预算审查监督不断走向深入,环境状况报告和国有资产监管报告实现制度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实现全覆盖,尤其是2015年修改后的地方组织法,明确了乡镇人大主席团、人大街道工委的职责,基层人大监督工作实现常态化,我省人大监督工作形成了许多特色和亮点,步入了全面提升的新阶段。

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各级人大在中央、省委和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依法行使监督职权,为本地区乃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围绕发展第一要务,聚力落实党委决策部署。全省各级人大贯彻党委关于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把握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中心任务,加强工作监督,在推动全面小康建设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省市县人大围绕发展乡镇企业、壮大集体经济、兴办开发园区、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完善基础设施、推进小城镇建设等工作重点,持续跟进监督,有力促进了城乡经济快速发展。近年来,南京、无锡、苏州等地聚焦创新驱动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南通、连云港、盐城等地聚焦沿海开发、"一带一路"建设依法开展监督,推动国家重大战略在江苏有效实施;徐州、淮安等地突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行监督,促进重大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各级人大尤其是县乡两级人大,围绕"三农"工作开展监督,助力乡村振兴、脱贫攻坚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二是围绕依法治国方略,致力保障宪法法律法规全面实施。全省各级人大把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得到遵守和执行作为重要职责,通过听取审议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形式,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自1984年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执法检查以来,至今已累计超过60次,市县人大也把执法检查作为监督的重点工作抓在手上,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省市县人大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维护了国家法制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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