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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经济部门领导、经济专家2022年上半年公开发表的讲话文章-215篇(第140/28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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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推动财力下沉,继续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吴素芳表示,在中央收入仅安排增长3.8%的情况下,通过压减中央部门支出、增加特定国有金融机构和专营机构上缴利润等措施,较大幅度增加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特别是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充分体现了中央财政聚焦短板弱项发力,集中政策和资金支持基层,着力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将进一步提高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包容性,为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提供财力支撑。

四是提高支出精准度,聚焦科技创新和产业提升。吴素芳表示,中央财政提出进一步聚焦科技攻关和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力度,推进国家实验室建设和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北京财政将立足科技创新中心定位,大幅增加科技投入,服务支持好国家实验室建设。

开足政采"引擎"为经济稳进提质提供更强动力

浙江省财政厅厅长尹学群

疫情反复、原料涨价、订单不足......近段时间以来,不少企业面临的成本压力和经营困难较以往更甚。如何帮助企业顺利渡过难关、增强竞争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对此,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尹学群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浙江要开足政府采购"引擎",为稳增长稳企业稳经济提供更强动力。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完善减负纾困等政策,夯实经济稳定运行、质量提升的基础。而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关键土壤,也是地方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为此,近年来,浙江省采取了包括创新项目电子采购、电子卖场等采购模式;取消政府采购投标(响应)保证金、采购文件工本费;提升市场主体参与政府采购便利度,推动供应商在线获取采购文件、在线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在线签订采购合同;通过网上超市"全省一张网"打破区域市场限制;开发完善在线金融服务产品,实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制度,力推政府采购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防范采购单位履约风险等一系列举措,不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浙江财政的目标是力争打造最优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尹学群告诉记者,为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助力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2021年浙江省财政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出台深化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公开、深入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和强化政府采购全链条监管等三个方面九条措施。其中,推动质疑答复公开、评审过程公开、履约结果公开这"三公开"力度空前,将政府采购透明度又推向了更高层次。

与此同时,浙江省财政厅还开展了一系列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措施,如,专项清理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自查核查结果对社会公开,接受公众及社会监督;深入实施政府采购支持融资畅通工程,为保障采购人权益、规避履约风险,开发运用政府采购预付款保函,推广应用线上普惠金融产品"政采贷",目前政采贷累计授信额度已超50亿元,发放贷款超37亿元;持续优化供应商信息登记和资格文件提供,按照"一次认证、自主登记、分步维护、互认共享"的原则实行供应商信息登记,取消审核、公示和提交书面资料等环节,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实行"承诺+信用管理"制度,简化资格文件......尹学群指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将力保市场主体在更公开公平的环境中竞争,让好的企业获得更多机会。通过营商环境的"进",带动实现经济运行的"稳"。

无惧风浪再起航。

2022年开年,浙江省就重磅出台了"5+4"稳进提质政策体系,更好稳企业、增动能、惠民生、防风险。这套政策"组合拳"包括:扩大有效投资、减负强企、科技创新、"两稳一促"、民生保障"五大政策包",和财政、自然资源、金融、能源"四张要素清单"。其中,政府采购兼跨"一包一单",既是减负强企政策包中的重要"工具",又是财政要素清单中的一项重要保障要素,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企业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企业稳,则经济稳、财政稳。随着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传导到微观层面,市场主体发展面临成本压力加大、发展动力不足等多重困难。形势越是复杂严峻,企业越是需要帮扶,财政越是需要主动。"尹学群介绍,今年年初以来,浙江财政以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要冲刺的奋进姿态,全力以赴抢时间、抓进度、快推进,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第一时间落实"5+4"稳进提质政策体系,迅速出台财政一揽子支持政策,其中就包括十条政府采购支持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措施,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增强企业搏击"风浪"的能力,帮助其获得更多政府采购市场份额,为经济稳进提质提供更强动力。

在这份《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记者注意到,十条措施主要聚焦五个方面:一是进一步清理政府采购、招投标领域不合理的限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二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比如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按最高优惠幅度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三是助力"双碳"、支持创新和乡村振兴,引导政府采购创新产品和服务、节能环保产品,加大对"专精特新"产品支持力度,鼓励对浙江省山区26县及对口帮扶地区的农副产品加大采购力度;四是优化政府采购生态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开展"政采贷""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等政府采购相关业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五是防范风险,加强监管,夯实采购单位主体责任,强化采购需求管理。

透过十条措施,不难发现,浙江省财政厅在不少政策的具体量化要求上进行了调整,在"稳增长"的前提下,力求更符合省情,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力度。

比如,进一步加快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政府采购预付款比例从现行的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提高至40%,同时设置了不高于70%的限制条件;预付款支付时间从现行的不超过15天缩短至7个工作日;如出现延迟支付的,供应商可要求采购单位支付逾期利息。

此外,为进一步降低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制度的交易成本,除继续执行免收政府采购投标(响应)保证金和采购文件工本费,禁止货物和服务项目收取质量保证金的政策外,《通知》规定履约保证金的最高缴纳比例为2.5%,比现行规定降低了50%。

在政府采购项目预留中小企业份额方面,浙江省财政厅也做了积极探索。《通知》明确,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以及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单位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以及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货物和服务项目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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