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经济部门领导、经济专家2022年上半年公开发表的讲话文章-215篇(第169/280页)
此外,鹤壁市对受灾企业,按7月份工业增值税实际入库地方留成部分的50%予以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企业受灾损失金额。经企业申报和数据核查,财政部门给予鹤壁市102家工业企业给予工业增值税返还补助,资金合计超358万元,切实保障退税资金需求。
加大纾困助企力度护航经济稳进提质
争取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1004万元,重点支持优势产业技改升级和关键领域技术提升等项目;争取上级科技专项资金1428万元,引导企业加强科研等工作;为33家克服疫情困难连续满负荷生产的工业企业申请财政奖励470万元;开展春节"十送"活动,对60家工业企业进行增值税返还、用电量补贴;对五一假期正常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为稳住经济基本盘,市财政局不断加大财政助企纾困力度,为企业有序生产、正常运营提供保障服务。
除了真金白银的直接投入,鹤壁市财政部门协调的金融支持也为企业发展注入了活水。筹措普惠金融专项资金510万元,持续加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投入;拨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225万元,全力支持鹤壁市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就业困难群体创业就业;积极落实科技贷相关政策,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提供贷款,2022年年初以来已发放科技类贷款6375万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为了减轻企业负担,稳定生产运营,市财政局细化落实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对鹤壁市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属企业对外出租房产进行减免租金。截至目前,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此次减免房租约52.6万元,惠及承租户56户;国有企业减免中小微商贸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租金共56.35万元,惠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9户。
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尽早发挥资金和政策效益;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并扩大支持范围,着力促进稳增长、稳投资:全力以赴稳住市场主体,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健康发展;有效扩大投资和消费,释放内需潜力;完善政策措施,切实保障基本民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帮企业渡难关......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超常的决心、精准的力度、非常的举措,持续加大资金资源统筹力度,着力稳定市场主体,推动经济平稳运行。"王海军表示,市财政局深入分析疫情对经济运行和财政收支的影响,用足用活财政政策资金,夯实"稳"的基础,凝聚"进"的力量,为打好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这场硬仗作出更大贡献。
关于四川省2022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四川省财政厅厅长何礼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省人大常委会安排,受省政府委托,现就2022年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请审查。
一、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举借规模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下达我省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26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7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882亿元。
1.新增一般债务。为筹措资金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省政府拟在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内,2022年新增举借一般债务379亿元,扣除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新增举借的一般债务168亿元后,此次拟新增举借一般债务211亿元,具体构成为:通过中央政府直接转贷向国际组织借款收入2.6亿元(省级留用4569万元,其余全部转贷市县);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208.4亿元(省级留用30.2亿元,其余全部转贷市县)。
2.新增专项债务。为筹措资金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省政府拟在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内,2022年新增举借专项债务1882亿元,扣除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新增举借的专项债务882亿元后,此次拟新增举借专项债务1000亿元,并全部转贷市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等有关规定,省政府在限额内举借债务,报省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以上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1211亿元,请予审查批准。
3.再融资债券。为缓解地方政府债券到期偿还压力,财政部已确定我省2022年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发行规模上限为1223.1亿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804.2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418.9亿元(较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428.6亿元减少9.7亿元)。再融资债券按规定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不增加地方政府债务总额。
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1至5月我省在规模上限内已组织发行再融资一般债券566.7亿元,其中:省级留用20.7亿元,转贷市县546亿元;发行再融资专项债券147.2亿元,全部转贷市县。
4.债务余额。2021年末全省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5237.5亿元,加上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新增举借的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1050亿元和2021年剩余地方政府债务43亿元、本次拟新增举借债务1211亿元、发行再融资债券1223.1亿元,减去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务1411.5亿元后,全省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将增加至17353.1亿元,距目前我省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8554亿元尚有1200.9亿元的空间,债务风险继续处于可控范围。
2021年末省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095.8亿元,加上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新增举借的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168亿元和2021年剩余地方政府债务11亿元、本次拟新增举借债务30.7亿元、发行再融资债券54.5亿元,减去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务67.5亿元后,省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将增加至1292.5亿元,距目前省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425.6亿元尚有133.1亿元的空间,债务风险继续处于可控范围。
二、2022年预算调整变动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地方政府债务由省政府举借,全额纳入省级预算管理;市县政府使用债务由省级转贷,纳入市县预算管理。
按照上述规定,全省一般公共预算相应发生以下变动:新增一般债务收入211亿元,相应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由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11881.7亿元变动为12092.7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全省支出总计由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11881.7亿元变动为12092.7亿元。支出总计扣除一般债务还本、上缴中央等928.5亿元后,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变动为11164.2亿元,较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10953.2亿元增加211亿元。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相应发生以下调整:新增一般债务收入211亿元,相应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由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7542.8亿元调整为7753.8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省级支出总计由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7542.8亿元调整为7753.8亿元。支出总计扣除一般债务还本、补助下级、上缴中央、转贷市县一般债务等4304.5亿元后,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调整为3449.3亿元,较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3418.6亿元增加30.7亿元。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相应发生以下变动:一是新增专项债务收入1000亿元;二是再融资专项债券发行规模上限减少9.7亿元。增减相抵后,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增加990.3亿元,由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4654.6亿元变动为5644.9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全省支出总计由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4654.6亿元变动为5644.9亿元。支出总计扣除专项债务还本、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等704.2亿元后,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变动为4940.7亿元,较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3950.4亿元增加990.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