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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经济部门领导、经济专家2022年上半年公开发表的讲话文章-215篇(第45/28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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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2年预算草案

2022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做好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科学谋划财政改革发展,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一)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

2022年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预算编制要求,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履行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政治使命,着力补齐"四个短板"、扎实做好"六项重点工作",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改善民生,着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加快支出进度,严肃财经纪律。继续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节俭办一切事业;强化预算审核和绩效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的精准性有效性;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健全地方政府依法适度举债机制,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新突破、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新气象提供有力财政支持和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围绕上述要求,2022年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是:一是突出"稳字当头",合理安排收入预算。二是优化支出结构,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三是加强风险防控,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四是注重提升效能,严肃财经纪律。

(二)2022年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76亿元,增长4%左右;加上中央财政补助收入2521.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96.6亿元、调入资金419.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90亿元、地方政府债务收入982.5亿元,收入总量为7686.4亿元。扣除上解中央财政支出123.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956.8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606.3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6%。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4亿元(不含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26.9亿元),增长11.3%;加上中央财政补助收入2341.3亿元、市财政上解省财政收入543.2亿元、调入资金8.5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3.5亿元、地方政府债务收入827.5亿元,收入总量为4069.4亿元。扣除上解中央财政支出93.8亿元、省对下转移性支出1797.7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0.5亿元、债务转贷支出799.7亿元,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安排1357.7亿元(不含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40.8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7.8%。

省本级主要支出事项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5亿元,公共安全支出100.2亿元,教育支出136.3亿元,科学技术支出23亿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7.2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1.4亿元,卫生健康支出29.3亿元,农林水支出28.5亿元,交通运输支出51.7亿元,金融支出18.8亿元,住房保障支出17.8亿元。

省对下转移性支出1797.7亿元,其中:一是返还性支出185亿元;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1463.1亿元,主要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支出408.3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支出69.7亿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53.1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182.6亿元、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140.6亿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190.8亿元;三是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49.6亿元,主要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7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亿元、卫生健康支出2.2亿元、节能环保支出15.4亿元、农林水支出39.7亿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3.7亿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1.3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60.2亿元,增长14.8%。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50.2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3.6%。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2亿元(不含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28亿元),下降22.3%。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224.6亿元(不含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28.1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14.8%。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0.7亿元,增长16.4%。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7.9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83.5%。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亿元,下降10.5%。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拟安排0.7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91.4%。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676.9亿元,增长12.4%。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634.6亿元,增长8.6%。本年收支结余42.3亿元。

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105.8亿元,增长16.5%。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拟安排3130.4亿元,增长10.4%。本年收支缺口24.6亿元,主要通过动用上年滚存结余解决。

(三)2022年财政政策重点支持方向。

1.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创新驱动发展。优化财政支持方式,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推进科技经费管理改革,发挥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重点支持培育壮大创新主体和建设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推动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试基地建设,构建良好创新生态。助力升级实施"兴辽英才计划",激发创新人才活力。支持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和建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重点用于支持培育壮大特色产业集群,加快工业数字化改造和发展数字产业化项目,助力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鼓励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制造业和高技术服务业,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支持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提高数字化政务服务效能。支持培育市场主体。落实好更大力度的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制造业、风险化解等支持力度。综合运用财政补助、贴息、奖励等方式,统筹财政资金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稳定社会预期,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推动形成大企业顶天立地、小企业铺天盖地的发展态势。继续实行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保障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支持稳投资促消费。坚持项目为王,安排省级基建投资,并全力争取债券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支持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交通、能源、水利、城市管网等方面项目建设。增加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加快谋划推进富有时代感的高质量项目群建设。积极推动提振餐饮住宿、医疗健康、文旅体育、养老家政等服务消费,鼓励培育特色步行街等消费新热点新场景,深入推进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促进消费扩容提效。支持更高水平推进对外开放。支持服务贸易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动外贸结构优化升级;支持完善招商引资工作激励机制,鼓励提升外资规模和质量。支持自贸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等发挥引领和支撑作用,畅通海陆大通道,推进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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