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经济部门领导、经济专家2022年上半年公开发表的讲话文章-215篇(第55/280页)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预算安排坚持"政治引领、突出重点,积极稳妥、统筹兼顾,改革创新、科学高效,厉行节约、防控风险"的基本原则,总体思路为:一是全面落实各项决策部署。把保障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摆在首位,聚焦协同发展、冬奥筹办、雄安建设、疫情防控、生态治理、乡村振兴等,全力做好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项目资金保障。二是集中财力办大事、保重点。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合理确定保障重点和顺序,对最急需最紧迫的大事要事优先安排,对必保的刚性支出足额安排,对到期政策、非急需项目予以清理,并将资金安排和使用绩效挂钩,优化支出结构,提升配置效率。三是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积极争取中央支持,管好用好债券资金,严管快用直达资金,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带动有效投资。四是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转型升级、科技创新、开放融合、绿色低碳发展,完善落实财政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十条措施、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财政政策,促进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五是稳步推进共同富裕。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认真做好民生政策提标扩面资金保障,支持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六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充分估计困难挑战,实事求是、科学预测,稳妥安排收入预算;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继续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七是深入贯彻财税改革要求。全面落实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部署,巩固完善绩效预算管理,全流程强化预算编制、执行及监督,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提高预算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和预算透明度。八是有效防控财政风险。加强基层财政运行监控,继续加大对困难地区的补助力度,切实保障基层平稳运行;合理安排新增政府债务规模,落实好还本付息资金,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考虑未来年度增支压力,确保财政可持续发展。
(二)2022年全省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安排6.5%,预期目标4438.5亿元。这一安排是在综合分析我省财经形势、收入结构、增减收因素后提出的,既考虑了税收积极稳妥,也考虑了各级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民生政策等增支需要。
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中央补助、一般债务收入、调入资金等4522.5亿元,收入总计8961亿元。支出预算安排8755.8亿元,加上上解中央支出、债务还本支出等205.2亿元,支出总计8961亿元,收支安排是平衡的。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安排3092.6亿元,加上专项债务收入、中央补助788.8亿元,收入总计3881.4亿元。支出预算安排3376.4亿元,加上调出资金、债务还本支出等505亿元,支出总计3881.4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安排17.6亿元,加上中央补助、上年超收收入5.3亿元,收入总计22.9亿元。支出预算安排15.8亿元,加上调出资金7.1亿元,支出总计22.9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算安排3873亿元,包括:参保人员缴纳的保险费收入2245.5亿元、财政补贴收入1249.7亿元、企业养老保险中央调剂金补助收入261.2亿元、保险金存款利息等其他收入116.6亿元。支出预算安排3810.3亿元,年末新增结余62.7亿元。
以上收支计划安排是省级代编的,待各级预算经同级人大批准后,我们将及时汇总,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三)2022年省级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省级收入总计4431亿元,包括:①省本级收入预算安排744.2亿元。其中:税收收入609亿元、非税收入135.2亿元;②中央税收返还收入383.7亿元;③中央转移支付收入2902.5亿元;④市县上解收入51.5亿元;⑤一般债务收入258亿元;⑥调入资金3.1亿元;⑦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8亿元。
省级支出总计4431亿元,包括:①省本级支出预算安排1132.8亿元;②上解中央支出90.7亿元;③对市县税收返还支出363.1亿元;④对市县转移支付2662.7亿元;⑤债务还本支出35.7亿元;⑥债务转贷支出146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省本级收入预算安排32.7亿元,包括:车辆通行费6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11.5亿元、彩票发行机构和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3.1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亿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5亿元、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收入0.9亿元、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收入0.4亿元、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4.3亿元。省本级预算收入加上中央补助、上年超收收入、专项债务收入785.1亿元,收入总计817.8亿元。根据收支平衡原则,支出总计817.8亿元,包括:省本级支出预算安排27.7亿元,补助市县支出、债务转贷支出、债务还本支出790.1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省本级收入预算安排6.1亿元,加上中央补助、上年超收收入3.3亿元,收入总计9.4亿元。根据收支平衡原则,支出总计9.4亿元,包括:省本级支出预算安排4.1亿元,补助市县支出、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及补充企业养老保险基金5.3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算安排1874.6亿元,包括:参保人员缴纳保险费收入1114.9亿元,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收入439.1亿元,企业养老保险中央调剂金补助收入261.2亿元,失业保险下级上解收入3.7亿元,保险金存款利息等其他收入55.7亿元。支出安排2016.3亿元,其中动用上年结余141.7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为加快地方债发行使用,2021年12月财政部下达我省政府债务新增限额989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限额223亿元(中央下达2021年剩余一般债限额13亿元、2022年提前批次一般债限额210亿元),专项债限额共766亿元(中央下达2021年剩余专项债限额26亿元、2022年提前批次专项债限额740亿元),已分别编入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支。其中:一般债省级使用77亿元,转贷雄安新区和其他市县146亿元;专项债766亿元全部转贷雄安新区和其他市县。此外,2022年省级财政专户收入预计64.8亿元,主要是省属院校及附属高中收费收入;单位资金收入380.3亿元,主要是省属医院医疗收入、省属院校事业收入等,已按综合预算原则,全部编入相关部门收支预算。
(四)省级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预算安排情况
预算编制过程中,我们既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又积极有为保重点,反复梳理申报项目,区分轻重缓急,坚持有保有压,集中财力支持重大战略、重大部署落地。一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三件大事、转型升级、科技创新、协同发展、开放融合、生态治理、乡村振兴等重点事项、重点领域所需资金均落实到位。二是民生政策应保尽保,国家明确要求的提标扩面资金、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民生政策支出全部安排。三是国家配套逐项配齐,逐项梳理中央政策资金、改革性经费,有配套要求的逐项落实。四是人员经费足额安排,并预留资金落实基本工资提标、规范津贴补贴等政策。五是部门事业支出合理保障,对部门履职延续性的必需支出继续安排。具体安排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