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经济部门领导、经济专家2022年上半年公开发表的讲话文章-215篇(第57/280页)
(二)着力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加强财税联动,科学分析研判财经形势,持续开展收入监控,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同时进一步优化收入结构,提高税收占比;严肃财经纪律,健全制度机制,严禁虚收空转、收取过头税费。认真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加强预算执行监督管理,推动资金早支出、早使用、早见效。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稳步扩大直达资金范围,健全监控体系,确保资金直达使用单位、直接惠企利民。
(三)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认真落实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求,完善预算编制和绩效管理,建立健全财政支出标准体系等,推动改革任务全面落地;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把各项改革要求全面嵌入信息系统,以信息化促进管理规范化。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继续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更好调动各级发展积极性,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按照国家相关部署,深化税制改革,全面做好政策转换、衔接和宣传工作,确保平稳落地实施。加强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进一步强化对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的基础管理。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政策效能。
(四)坚持严格依法规范理财。全面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硬化预算约束、执行监控和绩效管理,严格按照预算安排支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事前公开征求意见、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和事后评价,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健全预算监督协同机制,积极推进财政联网审计监督,加强财政监管协同联动,提升财政监管效能。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深入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积极配合加强对政府债务的监督。改进预决算信息公开,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推进按支出经济分类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
(五)坚决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严格政府债务管理,在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前提下,科学分配新增债务限额;加强还本付息管理,督促各地将到期本息足额列入预算,确保按时偿还;合理核定再融资债券发行规模,防范政府债券违约风险;督促高风险地区健全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稳妥化解存量,确保不发生债务风险事件。把新增隐性债务作为红线、高压线,严格落实政府举债融资正负面清单,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严禁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和变相举债,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加大省对下财力性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向财政困难地区倾斜,提升基层运转保障水平;压实各级"三保"责任,完善监控机制,延长监控链条,实施全过程管控,确保"三保"政策基层落地。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完善制度、健全机制、硬化举措,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同时,密切关注相关领域风险,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
各位代表,做好2022年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议和要求,履职尽责、苦干实干,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青海省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青海省司法厅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省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外部环境和经济恢复发展中的多重矛盾问题,在省委的坚强领导和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省财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青海代表团审议及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执行省人大各项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支持经济发展和安全稳定,大力实施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积极财政政策,全省经济保持稳步恢复的态势,财政运行总体平稳,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2021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1)全省执行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8.8亿元,较上年完成数增长10.3%。加上中央补助收入1499.7亿元,一般债务收入384.7亿元,上年结转141.2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2.9亿元,调入资金42.5亿元后,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2529.8亿元。剔除发行的再融资一般债券183.7亿元,实际总财力2346.1亿元,较上年增加125.2亿元,增长5.6%。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53.8亿元,下降4.1%,预算执行率为86.2%,债务还本支出184.9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9.1亿元,调出资金0.7亿元,上解支出5.7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95.6亿元。
(2)省本级执行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1亿元,增长10.5%。加上中央补助收入459.3亿元(中央补助全省1499.7亿元,扣除对市州补助1040.4亿元),一般债务收入243.8亿元(全省384.7亿元,转贷市州140.9亿元),上年结转118.7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5亿元,上解收入77.9亿元,调入资金12.2亿元后,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033亿元。剔除发行的再融资一般债券117.3亿元,实际总财力915.7亿元,较上年增加62.6亿元,增长7.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0.4亿元,增长2.1%,预算执行率为82.1%,债务还本支出117.5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8亿元,上解支出5.7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41.4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省总收入383.4亿元,其中,当年收入199.3亿元,中央补助收入5.2亿元,调入资金0.7亿元,上年结转55.2亿元,专项债务收入123亿元。支出258.9亿元,调出资金33.6亿元,债务还本支出59.1亿元,结转下年支出31.8亿元。
省本级总收入52亿元,其中,当年收入12.9亿元,中央补助收入0.9亿元(中央补助全省5.2亿元,扣除对市州补助4.3亿元),上年结转23.7亿元,专项债务收入14.5亿元(全省123亿元,转贷市州108.5亿元)。支出28.7亿元,调出资金11.8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5亿元,结转下年支出9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省总收入2.4亿元,其中,当年收入2亿元,中央补助收入-0.2亿元(中央当年补助0.3亿元,收回2020年多下达的下放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补助资金0.5亿元),上年结转0.6亿元。支出0.8亿元,调出资金0.8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8亿元。
省本级总收入1.5亿元,其中,当年收入1.4亿元,中央补助收入-0.3亿元(中央补助全省-0.2亿元,扣除对市州补助0.1亿元),上年结转0.4亿元。支出0.4亿元,调出资金0.4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