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书记在2024年全市第四季度非法集资案件风险研判会上的讲话(第2/2页)
三、加强领导,确保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工作取得实效
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是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扛稳抓牢的重大政治责任。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压实责任,确保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实效。要将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工作落实。要加大投入力度,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能力,确保工作实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原则,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工作落实。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研究部署、推动落实。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工作落实。各级金融、公安、市场监管、银保监、人行、网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推动工作落实。各县(市、区)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工作。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金融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工作落实。各级公安、市场监管、银保监、人行、网信等部门要立足职能,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工作。各县(市、区)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工作。
(四)强化督导考核。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工作的督导考核,推动工作落实。要建立健全督导考核机制,定期开展督导考核,推动工作落实。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同志们,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强化措施,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攻坚战,为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