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工作、巡察工作材料(23篇)(第16/38页)
督主体、监督对象、监督内容、监督性质等方面对政治巡视进行了界定,是政治巡视理论的重大创新成果。
(-)政治巡视的理论体系
党的十九大以来,政治巡视不断深化,在丰富的实践探索基础上不断总结和沉淀,逐渐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的理论体系。
政治巡视的根本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的重中之重。党的领导是全方位的,在政治、军事、思想、组织各方面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通过制定路线方针政策、提出立法建议、选拔和推荐干部、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开展国民教育、加强组织建设等各类措施具体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在于发挥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确保党中央的政治意图在治国理政全过程得以遵循和实现。巡视是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最为直接、最为有力的抓手。一方面,巡视监督由党委(组)直接授权、领导和部署。党中央每一轮巡视都召开动员部署会,对巡视组长、巡视组及巡视对象进行授权,习近平总书记亲字签署巡视组长任命授权书。另一方面,巡视多管齐下,对被巡视党组织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情况开展监督,及时纠正政治偏差;发现被巡视党组织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净化政治生态;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充分发挥巡视的政治显微镜作用,深入发现影响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普遍性、倾向性、根本性、系统性、全局性问题,纠正政治偏差,提出对策建议,推动深化改革,推进党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一系列组合拳,巡视有效夯实了党的执政根基,强化了党的领导,巩固了党的执政地位。
政治巡视的根本任务是"两个维护"O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是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时期历史经验的升华和萃取,是当前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最为重要的原则。"两个维护"绝对不是一句抽象的政治口号,而是具体的、务实的。做到和做好"两个维护"集中体现在"两个落实"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屮央路线方针政策"和履行"三定"方案规定的各单位各部门各岗位职能职责。巡视扛起"两个维护"政治责任,发挥政治巡视"显微镜""探照灯"功能,聚焦巡视对象政治理论武装、政治忠诚涵养、政治生态建设等方面开展监督,查找偏差落差,督促被巡视党组织整改落实,进而加强政治建设,为落实"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实现党的初心和使命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政治巡视的监督标准是"四个对照"。在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巡视组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对照被巡视党组织职能责任和"三定"规定,审视衡量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政治担当、政治作为,查找和推动纠正政治偏差。"四个对照"是标尺,框定了巡视组的监督思路和衡量标准,也指引着被巡视党组织日常努力的方向。经过多年的实践积累,巡视组逐渐形成了"四个紧盯"的监督路径与方法,即紧盯被巡视党组织职能责任、紧盯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特征、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岀问题,重点检查被巡视党组织党建与业务融合的情况、被巡视地区或单位政治生态及治理情况、领导干部和"关键少数"履职担当与清正廉洁情况、解决群众急难困苦为民办实事情况。"四个对照"和"四个紧盯"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实践经验的重要积累与总结,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三)政治巡视的制度体系
巡视是在党内法规的范畴内予以授权和规范的。党内法规属于政党内部的规章制度,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巡视作为党内法规保障下的强制性政治权力的结构与安排,在党内根本大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授权下开展监督,具有高度政治权威。2017年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将政治巡视定位写入巡视指导思想相关条款,明确了巡视的政治定位。《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在制订和修订时,均对巡视作出相关规定。2018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从"违反工作纪律"调整上升为"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在"违反工作纪律"相关条文中规定"泄露、扩散或者打探、窃取巡视巡察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的"将给予纪律处分,从党纪角度进一步强化了巡视权威和政治属性。2019年《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定将巡视巡察移交作为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的来源渠道之一,增强了巡视与纪检监察的衔接性,形成了监督合力,提升了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视监督、派驻监督四项监督全覆盖的制度效率。
在巡视系统制度建设中,《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及《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关于中央部委、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等配套制度均对政治巡视(巡察)作岀明确规定,要求结合党中央对相关地区、系统、层级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指示批示精神,各地区和单位具体职能职责以及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特征,明确政治巡视
(巡察)监督重点,细化政治巡视(巡察)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的最大特征是"问题导向"。每年年底巡视巡察机构统计所在地方或单位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以汇总巡视(巡察)成果时,也先后按照政治巡视"三大问题""六围绕一加强""四个落实"与政治巡察"三个聚焦"⑤的问题分类进行统计和汇总,这为全党巡视巡察"一盘棋"的监督格局立起了政治导向的考核指挥棒。
三、新时代政治巡视的实践运行
党内巡视制度来源于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实践,尤其是领导体制和监督制度的探索实践。新时代政治巡视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充分发挥尖兵和利剑作用,政治效应显著。"从巡视看问题,再次印证了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判断",巡视"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平台,是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结合的重要方式,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监督的重要抓手,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支撑"。政治巡视"对制度框架是否有效运转、对一把手是否认真履责、对纪检机构是否有效工作,都能起到点睛作用",真正成为党之利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