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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60篇(第15/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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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西藏自治区各类欠薪举报投诉案件均实现了"两清零",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实名制管理平台项目入库率达100%,案件数、涉及人数和涉案金额同比分别下降42%、33%、40%,全区根治欠薪工作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

西藏自治区精准发力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中国西藏网讯9月25日,西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四十八场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西藏自治区疫情防控期间物流保通保畅工作取得的阶段性进展。随着西藏自治区疫情防控工作持续推进,区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通力协作,确保国省干线"主动脉"和区内物流"微循环"基本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运行。

西藏自治区政府新闻发言人、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旦增伦珠介绍,9月24日0时至24时,西藏自治区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8例(为拉萨市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03例(其中拉萨市96例、日喀则市4例、那曲市3例)。均是在隔离管控区发现。

9月25日0时至14时,西藏自治区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5例(为拉萨市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53例(其中拉萨市51例、日喀则市1例、林芝市1例)。

截至9月24日24时,西藏自治区共有高风险区8个,中风险区65个。治愈出院3286人,73792名密接者解除集中隔离观察。目前60597人在接受集中隔离观察。

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詹水芬代表自治区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介绍,在保障国省干线"主动脉"方面,目前,国道109线进出藏方向车辆拥堵和滞留情况已得到解决。国道318、317、214线出藏方向仍有部分路段受四川地震后阶段性疫情防控政策影响,还存在一些车辆拥堵和滞留现象,正积极与邻省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促进出藏车辆加速通行,确保国省公路干线畅通。

截至9月24日,共疏导进出藏物流货运车辆8683辆(次);各地共建立区外进藏货运司机微信服务群56个,累计通过微信服务群解答货运司乘人员急难愁盼问题133个;"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自8月8日至9月24日,共受理、答复各地司乘人员来电1841条。

同时,为保障区外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顺利进藏、及时转运货物,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指导各地检查站点严格执行物流保通保畅政策和电子通行证制度。截至9月24日,共发放重点物资运输车辆电子通行证41384张。

经与拉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协调,在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开放物流园区和停车场,对从国道109线进藏的物流货运车辆引导进入后实施集中闭环管理,并提供核酸检测、餐饮、供水、如厕等服务,积极组织人员帮助装卸货物,开辟仓库、垫付费用等,对空车返程车辆每车发放1000元补助。截至9月24日,已陆续疏导滞留拉萨市堆龙德庆区的卸货车辆1796辆。

经与昌都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协调,在昌都市芒康县竹巴龙乡、江达县岗托镇建成两处物资中转接驳站并于9月5日正式启用,对进站转运的货车和司乘人员严格实行装卸、消杀、生活服务等闭环管理,确保出入藏物资转运实现"司机零接触、物资零积压"。截至9月24日,两处物资中转接驳站共转运民生、医疗防疫、工业原料、建筑材料等物资340吨。

为实时保障应急物资运输,疫情防控期间,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部门日均储备应急货车462辆和充足驾驶员,随时响应应急行动指令,及时承运各类物资。截至9月24日,共调用应急货车5836辆(次)、运输应急货物3.6万吨。

詹水芬介绍,随着西藏自治区疫情防控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各市地正逐步进入复工复产阶段,对此,将采取打通物流堵点,保障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高效畅通;完善物流保通保畅联动机制,保障公路通道畅通无阻;严格执行物流货运车辆通行政策,严禁层层加码和"一刀切"等措施确保当前和下一阶段全区产业链、供应链运行稳定。

西藏自治区山南市坚持"退减免降缓"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预计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41亿元、增长8.5%;预计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42672元、18096元,分别增长12%、14%;农牧民转移就业10.1万人、劳务创收9.35亿元......

这些沉甸甸的数字,是2021年山南市经济社会发展骄人成绩的反映。2021年,山南市紧紧围绕"走在全区前列"目标,突出抓好"四件大事",坚持完善基础、产业立市、统筹城乡、新区引领,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济运行保持"稳中有进、稳中加固、进中向好"的态势,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向党和人民交出了优异的答卷。

提质增效--

经济发展稳中有进

"2021年,山南市完成招商投资65亿元。目前,山南市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到4.14万户、增长20.8%。发展支撑和内生动力的日益增强,为推动山南经济实现质的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奠定了良好基础。"据山南市市长次仁平措介绍,2021年,山南市突出稳中求进、以进固稳,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有力地确保了"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2021年,对于山南市来说是改写历史的一年。随着祁连山水泥项目建成投产,优势矿业加速发展,山南市工业发展迈上了新台阶。据统计,2021年该市预计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9.8亿元、增长10%。

在祁连山水泥建成投产之前,山南人民戏称华新水泥为山南市的"工业独子"。祁连山水泥项目建成投产不仅仅使山南市规模化工业实现了量的增长,也有力地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据了解,该项目自2019年开工建设以来,累计劳务用工30万人次、租赁设备7万台次,为当地群众创造经济收入2600多万元。同时,该企业目前招聘录用了西藏籍正式职工10人,促进了当地群众就业增收。

在工业快速发展的同时,山南市农业也实现了快速增长。据统计,2021年,山南市粮食产量达到16.8万吨,藏鸡、藏猪、核桃、葡萄、矮化苹果等农业产业已初具规模。

现在,当人们驱车走在泽贡高速公路上时,都会为沿途的万亩矮化苹果而惊叹--这些整齐划一排列的植物,不仅改善了雅江沿岸的生态,更让人们感受到了山南市经济发展的前景。据了解,2021年,山南市计划在乃东区、扎囊县、贡嘎县新增矮化苹果2.62万亩,以达到矮化苹果种植总面积3.46万亩的目标。

竭力惠民--

生活质量显著提高

近年来,山南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持续改善民生作为工作重点,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2021年,随着雅砻人民公园、火车站南广场等一批市政设施投入使用,山南市的城市功能更趋完善。"过去,感觉泽当城没什么好去处。现在不一样了,可以去公园健身,可以去河边散步,城市快速发展,让我们的生活质量越来越高。"说起这些年山南市的变化,乃东区泽当镇群众扎西多吉满意地说。

"群众的事,就是我们的事。"2021年,山南市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据统计,2021年,山南市共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3850次,尤其城区转供电治理等民生实事深受群众好评。

在没有转供电治理以前,巴桑一家的冬季取暖费用较高。"我家住在泽当镇康珠园小区,以前,冬季取暖电费要花七八百元,转供电治理后两百多元就够过一个暖冬了。"说起去年以来的生活变化,她说,"照这样的发展势态,我们的生活会越来越有盼头、越来越好。"

民生事,无小事,涉及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2021年,山南市扎实推进高校毕业生市场化就业,就业率达到99.8%。农牧民转移就业10.1万人、劳务创收9.35亿元。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通过国家评估认定,高考上线率达到93.3%。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成果巩固深化,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99.24%和99.44%。这些数字,反映了山南市的发展变化,也为推动山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奠定了坚实基础。

统筹推进--

生态建设持续深化

保护好西藏生态环境,利在千秋、泽被天下。2021年,山南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持续落实城市绿化条例、砂石开采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度,深入开展雅江流域生态修复项目,完成植树造林5.1万亩、种植经济林3.2万亩。坚决规范整治雅江流域采石采砂行为,关停4家采石场、103家采砂场。同时,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和拉林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整治,坚决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不法行为,持续深化生态文明建设。

2021年,贡嘎县护路联防队教导员巴桑次仁一心扑在拉林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整治上。他说:"在大家的辛勤努力下,拉林铁路成了'平安线''生态线''幸福线'。只要对保护生态有利,我们会全力做好,因为保护好铁路沿线生态环境,就是保护我们的家园。"

为了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2021年,山南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蓝天、碧水、净土良好态势持续巩固。据统计,目前,山南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9%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主要江河湖泊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忆往昔欢欣鼓舞,起航程斗志昂扬。新的一年,山南人民将在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接续奋斗,勇往直前,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山南市关于更大力度提振经济发展保市场主体保就业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全面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和自治区贯彻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推进会议精神,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相关部署要求,围绕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在用足用好用活国家6方面33条和自治区38条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强要素保运行

1.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做好减税降费、退税缓税,不断简化办税流程,强化政策培训辅导,做到应享尽享、快享速享,以精准高效的税费服务帮助纳税人缴费人更好享受税费支持政策红利,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2.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加快市县两级预算执行进度,尽快分解下达资金,及时做好资金拨付。重点针对2022年市级预算项目支出为零的水污染防治、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城市更新照明提升等24个基建类项目,加快支出进度,力争7月底前形成实际支出,年内完成支出。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及以上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对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中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收回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持的领域,力争盘活资金8亿元以上。

3.扎实做好地方政府债券申报和支出。围绕债券申报的9大领域,加大申报、衔接、争取力度,新增债券规模达到20亿元以上。切实压实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工作责任,认真解决项目建设实施"中梗阻"问题,加快一般债券、专项债券和抗疫特别国债项目资金执行进度,切实防止资金闲置浪费,确保债券资金下达项目单位后,3个月内务必形成实际支出。

4.支持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用好用足"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资金,切实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形成一批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最大化发挥政策效应。聚焦受疫情影响主体、金融助力四件大事、稳外贸外资等重点领域薄弱环节,落实"三张清单"+减费让利要求,推行主办行+政金企融资对接例会机制,推进信贷总量结构稳定增长和产品服务创新,引导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服务力度。

二、稳投资保增长

5.加快推动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国省干线公路新改建工程及边防公路建设项目。足额落实山南市农村公路10%的配套建设资金,市县两级安排资金8532万元(市本级安排资金4332万元、县级安排资金4200万元),实施23个农村公路和库局至雍布四级砂石路建设项目。

6.加快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市本级财政筹措资金4.79亿元(其中,本级预算1.5亿元、专项债券资金3.29亿元),加快推进湖北大道综合管廊、森布日安置区综合管廊项目建设,开工建设西藏幸福家园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泽当城区给水管网改造、拉康镇供水设施等项目。积极申报专项债券资金,实施泽当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项目(拟申请专项债券资金1.1亿元)。

7.加快推动社会事业项目建设。在落实财政既有资金5000万元的基础上,市本级再安排2500万元,谋划推进新冠肺炎方舱医院建设。市本级、乃东区各安排1000万元,启动实施乃东区公共体育场项目建设。市本级筹措资金3.97亿元,加快推进市广播电视中心、文化艺术中心、职工活动中心、人民体育馆、游泳馆(健康服务中心)、妇幼保健院综合楼、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项目建设。

8.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制定出台《山南市促进招商引资企业发展的管理办法(试行)》《山南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和行动方案》《山南市招商引资项目册》。积极开展"招商引资百日攻坚"行动,紧盯全市重点产业发展导向,推动夯实招商基础、优化环境、节会招商、对口支援招商、小分队招商、平台招商、飞地招商、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等9大行动,并通过推介会、网络平台、上门招商等方式,力争年产200吨西藏益生菌产业化项目、西藏宏农全智能化藏鸡产业园二期项目等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年内开工建设,确保完成全年招商引资任务51亿元。积极协调招商引资企业提供就业岗位不少于200个。

三、降成本保供应

9.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市本级安排资金1500万元(最终按实际发生计取),对已申报的国有企业截止2022年5月31日贷款额56620万元进行为期一年(2022年6月-2023年5月)的贷款贴息,缓解国有企业生产经营资金压力,减轻企业负担。

10.本土资源加工类产品出藏物流补贴。用好本级安排的中小企业扶持资金,对我市从事生产的天然饮用水、藏药、民族手工业等生产的中小企业直接通过铁路、公路运输出藏的,年度实际产生运费500万元(含)以上的出藏物流费用,按20%的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给予一次性物流补贴。其出藏物流补贴不得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山南市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招商引资农业产业化企业)物流专项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山农发〔2022〕3号)政策重复享受。

11.促进商贸物流业发展。用好市本级预算的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对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入库满一年且财务资料齐全的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按照年营业额实际增速给予3-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已入库的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年营业额达到500万元以上,且各县(区)连锁加盟网点数量不少于5个的,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委托第三方会计机构为限额以上企业提供数据支持服务。用好市本级预算的电商物流发展扶持专项资金,对电商企业线上销售产品配送到县(区)、乡(镇)、村(居)的(不含乃东区各社区),按每单1元、2元、3元的标准分别进行补贴,每家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电商物流企业特色产品出藏物流环节,按每公斤0.2元的标准进行补贴,每家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本条政策不与前款第10条政策重复享受。

12.鼓励商贸服务企业提档升级、提质增效。市本级安排资金500万元(最终按实际发生计取),对于登记注册地为我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和纳税、2022年12月31日前达到"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标准,并首次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名录的企业,给予8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到2023年底仍在名录库中的企业再给予4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于2022年度在库且财务资料齐全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额实现增长的,按照每增长一个百分点(不足一个百分点的按一个百分点计算)奖励2000元,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本政策与自治区商务厅制定出台的相关优惠政策重复享受,不与招商引资相关政策重复享受。

13.助力快递行业稳定发展。市本级安排资金55万元(最终按实际发生计取)。其中,安排资金29万元对全市在邮政管理系统许可或者备案、经营一年以上、状态正常的快递网点给予一次性补贴;安排资金26万元对全区交邮合作试点的琼结县、乃东区(不含县区所在地)快递下乡进村,按照乡(镇)、村快件3元/单的标准进行,补贴期限6个月(2022年7月1日-12月31日)。

14.支持企业稳产。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实施"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电费缓缴期,缓缴期内免收欠费滞纳金。对工业用电实施更加优惠的政策,采取一定期限内"欠费不停供"、年底补缴、免收滞纳金等形式,降低工业用电成本。市本级安排资金400万元(最终按实际发生计取),对2022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用电实际额度较上年增长的,给予本年度工业用电电费实际增长额度10%的用电补贴,支持企业满员上岗、满负荷生产。

四、稳岗位保就业

15.加大企业扩岗扶持力度。市本级安排资金100万元,对截止2022年6月20日,我市国有企业、规上工业企业和"小升规"重点培育企业,新招录山南籍员工并签订2年以上就业合同、实际在岗时间超过4个月,新招录员工的,按5000元/人给予一次性扩岗补贴。

16.支持重点"小升规"企业发展。市本级安排资金100万元,对登记注册地为我市、依法纳税和经营、2022年12月31日前达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标准,并首次进入统计联网直报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2023年底仍然在库、持续发展较好、稳定吸纳人员就业(签订就业合同1年及以上)超过35人(其中山南籍就业人员超过8人)的,再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本政策与自治区经信厅制定出台的相关优惠政策重复享受,不与招商引资相关政策、我市中小企业扶持其他政策重复享受。

五、促消费保市场

17.优化服务行业发展环境。支持餐饮、批发及零售等服务行业通过美食节、夜摊等多种方式开展经营活动。对未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主体实行备案管理。允许各类服务行业按照规定时间在广场周边和指定区域等公共场所开展夜间经营活动,免收场租费、摊位费、垃圾处理费。在夜间消费场所增设临时停车位,实施临时管理。

18.开展"雅砻新消费"主题活动。统筹安排促消费专项资金1500万元,在雅砻文化旅游节、中秋国庆、雅砻物交会等消费旺季,充分发挥线上服务优势,鼓励大型综合市场、家电卖场等零售企业和电商平台,适时发放节能环保、家电家具、零售餐饮、高原多功能烹饪炊具、新能源和小排量燃油车等电子消费券,引导群众拉长消费线、扩大"二次消费",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市场回暖。

19.促进旅游产业发展。用好市本级预算2000万元旅游发展资金,年内完成"3+12"援藏三省及重点旅游市场营销推广、山南G219"一措再措"、高铁冠名等旅游宣传促销活动,完成全市旅游资源普查、旅游市场调查统计工作。按照《山南市旅游产业扶持奖励实施细则》,对2022年度在我市境内参与旅游产业的旅行社、自驾游俱乐部、星级酒店、旅游购物示范点及乡村旅游从业人员、旅游讲解员、导游等给予一次性奖励。落实好自治区本地游优惠政策,完善制定2022年度山南市促进本地游细化措施,安排专项资金,对A级景区(含寺庙景区)、旅游运输企业、星级饭店给予补贴或奖励。推出本地游精品旅游线路,鼓励干部职工利用周末、节假日参与本地游活动。优化边境通行证办理流程,推行马上办、异地办、就近办等旅游便民措施。

20.文化产业促消费。市本级安排资金200万元(最终按实际发生计取),用于2022年藏博会和区内外各类文化展览,鼓励山南优秀文化企业参加区外各类文化产业展会。

六、附则

1.本政策措施为阶段性政策措施,执行期限为自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部分延续执行的政策按明确的时间节点时间执行。

2.各牵头部门于本政策措施正式出台后一周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落实办法,做好绩效评估工作,确保政策执行和资金使用达到预期效果。

3.各县(区)、各部门要强化担当、精准发力,加强部门间、行业间的协同联动,切实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4.财政部门要强化资金保障,审计部门要强化审计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

5.本政策措施由市发改委会同市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陕西省推进"三项改革"试点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为深化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力加速建设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省科技厅、省发展和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审计厅六部门联合研究制定了《陕西省深化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推广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试点经验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推进省属综合类、理工类高等院校实施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技术转移人才评价和职称评定、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试点,促进全省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通道更加畅通、科教资源配置机制更加优化、创新创业创造活力充分释放。

根据《实施方案》,2022年到2024年期间,陕西将实现省属综合类、理工类高等院校推广"三项改革"试点全覆盖,鼓励高等院校大胆试、大胆闯,形成各具特色的科技成果转化新机制、新模式、新经验;推动全省高等院校转化不少于1000项科技成果,培育不少于1000人专门从事创业指导、技术转移的人才队伍,创办领办不少于1000家高成长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形成示范带动效应,为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在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改革试点方面,陕西将建立单列管理相关制度,职务科技成果不再纳入国有资产管理体系,以作价入股等方式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形成国有资产的减值及破产清算,区别于现行国有资产形成的股权,不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管理考核范围;建立专门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保障高等院校权益,切实解决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不敢转"问题;鼓励高校成果在秦创原总窗口落地转化。

在技术转移人才评价和职称评定制度方面,陕西将建立符合技术转移转化工作特点的专门人才评价制度,以能力、业绩和贡献评价人才,破除"四唯"倾向。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高校教师,可按照分类评审要求纳入"教学科研型"参加职称评审;从事成果转化的专职人员纳入工程序列参加职称评审,拓宽高校技术转移人才职称通道,培养、吸引、凝聚一批优秀技术转移人才,推动国际和国内科技成果落地陕西。

在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科技成果转化方面,陕西鼓励高等院校探索科研人员将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以现金出资方式,入股经单位批准同意的、与单位共享成果转化收益、产权清晰的科技型企业,形成"技术入股+现金入股"的投资组合。

陕西省深化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推广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试点经验实施方案

为深化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加快推进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步伐,加力加速建设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关于落实2021年度全面创新改革任务清单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21〕539号)精神,现在省属综合类、理工类高等院校中推广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试点工作。

为更好推动改革试点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以西安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为牵引,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重大部署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进省属综合类、理工类高等院校实施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技术转移人才评价和职称评定、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试点,促进全省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通道更加畅通、科教资源配置机制更加优化、创新创业创造活力充分释放。

2022-2024年期间,实现省属综合类、理工类高等院校推广"三项改革"试点全覆盖(完成至少1项试点示范),鼓励高等院校大胆试、大胆闯,形成各具特色的科技成果转化新机制、新模式、新经验。

推动全省高等院校转化不少于1000项科技成果,培育不少于1000人专门从事创业指导、技术转移的人才队伍,创办领办不少于1000家高成长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形成示范带动效应,为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改革试点

改革要求:职务科技成果不再纳入国有资产管理体系,以作价入股等方式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形成国有资产的减值及破产清算,区别于现行国有资产形成的股权,不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管理考核范围;建立专门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保障高等院校权益。

1.建立单列管理相关制度。

各高等院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相关制度,重点明确:职务科技成果退出或部分退出国有资产管理范畴,不纳入国有资产管理;高等院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不再管理职务科技成果,由科研管理部门承担管理职责;以作价入股等方式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形成国有资产的减持、划转、转让、退出、减值及破产清算等处置,区别于现行的国有资产管理,由高等院校自主决定,不审批、不备案,不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管理考核范围。

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所获得的收益,包括利用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形成国有股权的处置收入全部留归本单位,不上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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