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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报告汇编(61篇)(第12/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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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持续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要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推进县经开区城西园区重点企业VOCs深度治理,加快大气自动监测网络建设,着力从根本上解决空气异味问题。持续推进退耕还林和提升城市绿化造林工作,提高植被覆盖面,严格控制非自然降尘,努力削减自然降尘。加大秸秆禁烧管控力度,减少枯死松木焚烧,严控燃放烟花爆竹,严格餐饮油烟排放管理,改善空气质量。通过专项债资金解决城市水泥道路"白改黑"问题,严格落实各类建设工地管理制度,严格查处道路渣土抛撒,增加城市道路洒水频次,切实减少工地、道路扬尘。进一步探索碳排放进入市场交易机制。二要巩固碧水保卫战,持续推进城西园区污水排放、收集、处置设施建设,加大污水排放、处置监管力度。继续完善城镇雨污分流系统建设,按照摸底调查、规划布局、集中统筹、分类实施的要求,分批建设,逐步完善。要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管控,进一步加大对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力度,强力推进控肥减药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多方争取资金投入建设,强化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后期正常运维管理。加快推进城区备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千吨万人"及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强化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目标管理,统筹推进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持续开展xx江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三要推进净土保卫战,严格污染地块用途管制,强化固体废物专项整治。加快超标土壤修复进度,对疑似污染地块全面摸排登记造册。深入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指导,落实耕地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划定粮食安全生产禁止区。

(三)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两山"基地创建

(四)强化法治宣传,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加强对执法人员、企业主体和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力度,广泛开展法治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等活动。谋划建立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基地,扩大生态环保宣传影响。

在创新机制上下功夫,把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治化、常态化轨道,既打好攻坚战也要打好持久战。要结合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深化生态环保区域合作,推进xx江流域上下游共保联治和丰乐河1-10号沟区域全域水环境治理。要充分发挥环委会作用,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健全联动协作机制,形成打击环保违法犯罪的强大合力。要加强环境监察、监测队伍建设,全面推行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建设,强化基层监督员作用,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提高环保监察队伍执法水平;完善环境监测预警和应急体系,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健全生态赔偿制度,以"应赔尽赔"标准推进生态损害赔偿。

关于我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调研报告

根据《x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为推进《x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攻坚年行动方案》的落实,促进我县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县人大常委会3月份成立了调研组,就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进行了专项调研。调研组采取了深入乡镇、村了解实情、听取汇报、查看台账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收集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状况及特点

2021年以来,我县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主线,在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农民增收方面取得新的成就。纵向比我县村级集体经济有了长足发展,2021年消灭了33个10万元以下的薄弱村,全县182个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3765.56万元,其中50万元以上的村20个。横向比我县2021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仍处于省、市落后位置。今年一季度,全县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总额1579.93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20.97%,未达到时序进度。村均经营性收入2万元以下的有5个乡镇,还有56个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在2万元以下。我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呈现以下特点:

(一)总量偏低。全县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总量3年来每年都在3000万元左右徘徊。2021年,我县徽城镇七川村集体经营性收入为138.61万元,居全县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第一。同期,徽州区广惠村高达2600万元,黟县西递、宏村门票分红也达2000多万元。2021年我县村均经营性收入首次突破20万元达到20.69万元,但仅为全市村均的50%,低于全市平均水平39.78万元的村有161个。

(二)结构失衡。2021年村集体经营性收入百万元以上只有3个村,20万元以下的村142个,占78%。全年村集体一次性经营收入1492.55万元,占39.64%;可持续收入2273万元,占60.36%,收入笔数多,数额小,而且稳定性不高。

(三)来源单一。全县大部分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还是停留在村集体公房出租,山场、园地发包等传统方式,缺少新渠道、新途径、新业态,没有新的增长点。2021年涉及24个乡镇50个村的集体经营性收入出现严重下滑,仅为297.48万元。

二、我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发展环境不优。客观上我县实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过程中,大部分乡村对集体资产分得比较彻底;乡村集体企业均已改制。发展村集体经济的环境改变了,发展集体经济的意识被淡化了。目前,全县五分之一的村几乎没有可以利用的资源和资产;少数村也存在处置村集体资产程序不规范,产权不明晰等情况。另一方面不具区位优势的部分村集体土地、山林和集体房产利用价值低,交通不便,开发成本高,见效周期长,难以带来即期收入。随着城镇化发展,目前我县村多基数大,村域人口规模不平衡。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我县182个行政村中常住人口千人以下的有68个村占40.48%,其中常住人口500人以下近20个行政村,且常住人口中大多数为60岁以上的老人。而实际情况更为严重,村庄空心化、村民老龄化、人口数量减少趋势在不断加快。杞梓里镇最具代表性:全镇16个村其中"三无"村(无资源、无资产、无资金)3个,常住人口在1000人以下有11个村占68.75%,其中500人以下的村4个占25%。霞坑镇石潭村户籍人口4500多人,在疫情防控入户逐人核酸检测中,实际在家只有800多人仅占17.78%,其中60岁以上的600余人占在家人口的75%。乡村振兴任重道远,村集体经济发展同样面临严峻的形势。

(二)"堡垒作用"不强。一是少数村两委干部对发展村集体经济站位不高,动能不足。停留在"要我发展",而不是"我要发展"。只满足应付日常的工作,对本村的发展优势把握不够全面,无法根据本村特点制定出相应发展集体经济的对策。二是"等、靠、要"依赖思想严重。缺乏敢想敢为的勇气和魄力,瞻前顾后,认为发展村集体经济有风险,不敢担当,等政策、靠帮扶、要钱物。考核时想方设法应付完成任务。三是只顾眼前利益,缺乏长远规划。少数村两委班子成员缺乏远见,只考虑当前利益,"守住家业",集体资产一包了之,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虚高。

(三)发展氛围不浓。现在村民个人发家致富的愿望十分强烈。不少村民集体意识十分淡薄,参与发展集体经济的热情不高。少数农村党员、能人不愿意参选村两委干部,也不愿意参与发展集体经济,还担风险。乡镇统筹协调能力不强,缺少系统谋划,存在"年初下目标,年底抓统计"的问题。少数干部未能真正把发展村集体经济当作本职工作用心用力去对待。少数县直涉农部门缺少主动参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的意识,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思想。金融部门在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上步子不快,对村集体经营性项目信贷的投放力度不大。

(四)发展手段不多。党中央十分重视农村发展问题,大力提倡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中央层面往往给予指导性、原则性、方向性的指导,但在乡镇村更需要的是有力的、具体的、可操作的扶持政策和优惠措施。目前尚未出台与发展集体经济相关的配套法律,导致村集体经济发展优惠措施不多,扶持政策不足,规范指导不够。各地做法也是各显神通,执行标准各取所需。目前我县乡镇、村虽然都已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振兴公司、强村公司等经济组织,实际上绝大部分村未能进行有效的运营。乡村干部普遍缺乏市场经济手段和实际的运营能力。另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在我县还缺乏有效探索。

三、对我县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和建议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实现农村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是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巩固执政基础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是我县农村基层党建的"书记工程"。为全力推动全县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强化党建引领,发挥"头雁"效应。182个村党组织书记就是"领头雁"。首先,要加强素质和能力培训。要增强对发展村集体经济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尤其急迫的是要尽快提高发展村集体经济的实际工作能力。采取走出去学和请进来教等各种有针对性方式对村党组织书记进行培训。把村党组织书记按xx市集体经济发展的七种模式分类别进行重点培训,做到分类指导。其次,明确发展思路和目标。在全面掌握本村的资源禀赋、发展潜力和优势基础上,吃透上级发展村集体经济政策,制定和完善符合本村实际的发展村集体经济的任期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一村一策",并强力组织实施。

(二)拓宽增收渠道,实行多元发展。发展村集体经济没有立竿见影的妙方,也没有固定不变的模式,除了法律法规政策明令禁止的,凡是有利于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方式都鼓励大胆尝试。

1.挖掘现有资源的潜力。盘活现有的资源是发展村集体经济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指导各村切实摸清家底,根据村集体的仓库、塘库、宅基地等资产的利用程度,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引入资金、合作开发、租赁开发等方式使现有的资源发挥最大效益。推广万二村直播拍卖闲置农房经营使用权方式,变闲置资源为有效资产,在增加农户财产性收入同时,增加村集体收入。充分挖掘农村自然山水资源、农业产业资源、人文历史资源等可利用资源,着力培育新的村集体经济增长点。县政府要尽快出台我县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及相关配套文件,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租、抵押、作价入股、转让等权能,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动能和活力。

2.实施产业"造血"的定力。建立和完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库,开展农业全产业链建设行动,壮大x茶、中药、养殖、林特等特色产业,着力补齐产前、产中、产后单家独户做不了、做不好的短板。在土地流转、基地建设、品种改良、管护管理、农产品精深加工、营销宣传、品牌打造、冷链物流仓储等方面,因地制宜,精心谋划、论证、入库、争取实施一批项目。培育和引进经营主体,开展撂荒田地整治,推广"大托管"、"股份合作"等模式,加快土地流转,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县农业和农村局要切实建好项目库,并统筹协调确保经济弱村每年至少有一个农业产业项目落地,不断地壮大乡村特色产业,积极稳妥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在农业产业发展壮大中吸引人、留住人,带动农民增收、增强村集体的"造血"功能。

3.激发财政资金撬活力。据县财政局统计自2017年至2021年,我县已累计安排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财政专项资金高达5613万元,对全县113个村进行了重点扶持,村均达到49.67万元。加上2022年拟下达20个重点村1180万元支持资金,这样受扶持村达133个,占全部行政村的78%,村均达56.21万元。要对上述已经实施的113个项目进行一次回头看,摸清多年来实施项目投入的资金产生了多大效益,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发挥了多大的作用等情况,总结财政资金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厘清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思路和重点,使财政投入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促进村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4.增强勇于探索乡村运营的动力。强村公司是我县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新模式。县农业和农村局要根据不同村有效地指导集体经济组织,在农特产品的生产销售及精深加工、仓储、物流服务,承接物业管理与涉农小型工程等业态进行探索和尝试,拓宽村集体经济增收的渠道。认真研究及时指导解决运营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总结好做法,提炼好经验,出台强村公司规范管理指导意见,为公司经营划红线、立规矩、树标尺,着力防范"质量、安全、廉政"三大风险。

(三)完善保障机制,形成发展合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需要浓厚的社会氛围和强大合力,更需要完善的制度保障。

1.加强结对帮扶。明确每年考核后十位的经济弱村帮扶工作的县领导、县直单位和帮扶人员,提级办理乡村层面难以解决的重难点问题,在推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过程中做好指导督促和协调服务等工作。完善强村带弱村,抱团发展的运行机制,使强村更强,弱村得到带动。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和有"三农"情怀的企业家开展村企共建行动,把企业根据自身实际自愿帮扶与壮大村集体经济有机结合起来,实现村企共同发展。

2.强化资源整合。县财政及涉农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和资金支持,探索财政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有效形式,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协调推进,合力发展"的原则,各涉农单位在不违反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将优惠政策优先向发展村集体经济倾斜。如徽投集团在资源开发利用和项目实施过程中,给村集体更多的发展空间。在高速、高铁重大项目、皖浙一号线和xx江生态廊道、徽州天路等项目建设中,优先考虑到乡村集体资源的优势,互利共赢,实现村集体稳步增收。金融部门要规范做好"强村贷",切实满足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信贷要求。

3.完善考核办法。针对考核中出现的新情况,进一步完善村干部报酬与村集体经济效益挂钩办法,树立发展村集体经济就是尽职,干不好就是失职的导向。校准"尺度",合理制定分配方案,强化村"两委"班子集体意识,促进村"两委"班子团结,明确非正常离任等其他情况的处理方式,进一步激励村两委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提高发展村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严格"三资"监管。继续完善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操作运行,逐步实现"三资"管理会计电算化、管理网格化、运行规范化、监督及时化。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助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四)把握政策导向、实施精准指导。发展村集体经济,不仅是一项经济工作,更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政治任务。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能竭泽而渔,揠苗助长。需要立足当前做一些艰苦细致的基础性的工作,要兼顾长远、深谋远虑。比如在合适的时机对乡村区域规模进行适当调整,可以促进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要尽快成立县级村集体经济攻坚工作专班,调整、充实县集体经济办的人员、力量并高效运转。完善村"三资"运行管理机制,积极探索我县发展村集体经济长远发展之策,重点在长效机制和发展模式上下功夫。全面吃透中央和省、市发展村集体经济的政策和精神,了解兄弟区县的动态和进展,学习借鉴好经验、好做法,并结合我县的实际,给予乡镇、村精准的指导和帮助。明确目标导向,强化村集体收入预期管控。做到"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实现我县"村村有提升,收入双倍增"的目标。

关于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安排,5月中旬,县人大调研组走访了有关乡镇的部分社区、幼儿园、中小学、超市、儿童之家、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县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县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徽州古城。调研组采取现场察看、踩点访谈、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了解情况,听取多方意见和建议,多角度调研了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21年底,我县户籍人口46.89万人,其中0-17岁未成年人6.85万人,留守儿童2142人,孤儿24人,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53人。在校学生52096人,其中幼儿9977人,小学生19165人,初中生11375人,高中及中职学生11579人。从调研情况看,我县在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等权益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

一是加大了组织领导力度。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相关意见,于2021年7月成立了x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由常务副县长任主任,分管副县长任副主任,未保委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委员。县未保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各乡镇均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全县配备乡镇儿童督导员28名,村儿童主任192名。县未保委制定了工作规则,出台了《x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x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和工作制度的通知》、《关于落实未成年人父母监护和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照护责任的意见》、《关于做好全县暑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孤儿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为构建形成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保护格局提供了组织和政策支撑。

二是加大了社会保障力度。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共筑未成年人保护网。县民政局2021年将农村留守儿童2142人录入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将24名孤儿和53名事实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271名残疾未成年人纳入残疾人两项补贴,452名困境未成年人纳入城乡低保。对福利机构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分别给予1510元、1100元基本生活费补助,及时足额发放各类补助资金100.223万元;县教育局、团县委通过青春教育自护活动、心理健康讲座向学生和家长开展心理健康辅导和法制宣传,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护能力,强化监护人的监护责任意识;县卫健委全面落实未成年人卫生保健和营养指导服务,疫苗接种应接尽接。县人社局举办了"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就业护航行动"等线上线下招聘会100多场,引导未成年人家长返乡创业就业;县文旅体局联合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全年共开展"扫黄打非"联合检查14次,出动检查人员2000余人次,开展市场检查、案件查办及强有力的联合执法行动,构筑了文化安全防线,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县妇联持续开展春蕾助学活动,17年来一直与浙江省2个爱心企业保持"春蕾计划"助学渠道,并通过爱心成才行动、腾讯99公益平台、县女企业家协会、陶行知慈善助学基金会等助学平台,每年资助贫困儿童200余人60余万元;县残联为103名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和辅具适配服务,组织14名脑瘫患者接受筛查,帮助8名脑瘫儿童患者接受免费手术,资助残疾在校学生213人,资助金额13万元。

三是加大了司法保障力度。县公安局不断加强对网吧、KTV、游戏厅等未成年人容易聚焦的场所的监管力度,组织开展"禁毒""火灾逃生""交通安全防范""防溺水"等法制和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建立"校园安全岗和警务室"109个,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县检察院积极打造"未爱新芽"品牌,发布xx市首份"家庭教育令",及时介入未成年人案件,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1件11人,办理的保护未成年人案件被评选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十大典型案件";县法院2021年成立了少年法庭,全年受理未成年人案件4件4人,依法审结涉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民事案件153件153人,充分保障了未成年人各项权益;县司法局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室,建立城乡全覆盖未成年人法律服务网络,为未成年人提供综合性、窗口化、一站式的公共法律服务。开通全天候妇女儿童维权"12348"法律服务热线,加大"x县普法"宣传力度,让未成年人足不出户就能获得法律帮助。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个综合性、系统性工程,具有长期性、反复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特点,我县自2021年未保委成立以来,取得了一系列成绩,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一是重视不够,保障不力。未保法第81条对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建设作了明确规定。对比省内兄弟市,比如合肥、xx、宣城等市民政部门已新设未保科,并增设1-2名编制。我县未保工作由民政局社会福利股负责承担,只有两名兼职人员。新未保法修订后,民政部门的服务对象拓展到全体未成年人,既有传统职责,又有新的任务,但人员编制没有相应增加。通过调研了解到,各乡镇虽然成立了未保工作站,有了工作机构,但乡镇儿童督导员和村(社区)儿童主任绝大多数也是兼职,由于缺乏指导和培训,大部分工作人员不能全面了解工作职责,除上级安排的一些宣传活动外实质性工作开展不多。未保工作经费是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的,随着未保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工作更加繁杂,工作经费也要相应提升,但我县经费并未同步增加,甚至大部分乡镇至今没有未保工作经费保障支出。

二是协调联动能力不足。未保委在协调指导、工作督办方面作用发挥不明显,整体性、协同性水平不高。部分成员单位各管一块,未能形成合力;乡镇、村(社区)机构虽设,但工作能力不足。单位之间数据互通不及时,信息共享不到位,留守儿童等重点未成年人群体动态摸排机制不健全。

三是"六大保护"存在短板。

1.家庭教育严重滞后。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但合格的家长不是天生的,需要加强学习培训。从调研情况来看,未保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家庭教育指导培训缺乏,且培训质量不高,缺乏吸引力。部分家庭教育有缺陷或缺失,部分家长未尽到监护责任,农村隔代监护已成常态,未成年人缺乏父母的陪伴和温暖;有的家长安全意识淡薄,致使未成年人安全风险增大;有的家长观念陈旧,认为孩子有衣穿,有学上,就尽到心了,发展好歹靠自己。

2.学校保护存在短板。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青春期性教育开展不充分、不完整、不深入,甚至不少学校有场所无教师,有课程安排无授课内容。按照要求,每所学校都要配备心理咨询室和心理咨询师,从目前来看,全县有资质的心理咨询师仅有18人,想购买第三方心理咨询服务却无经费支撑,常态化开展心理培训、进行心理疏导干预的能力明显不足,教职工和学生因心理疾病导致的事故时有发生。

3.儿童友好环境和公益性文体活动场所建设不足。未成年人公益性文体活动场所欠缺,设备陈旧,管理落后;大型商超、医院、图书馆、游乐场、车站、旅游景区景点母婴室、婴儿护理台、幼儿使用的坐便器洗手台、搜寻走失未成年人的安全警报系统设置不足,在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方面标准不高。

4.网络沉迷现象严重。受社会大环境的影响,网络游戏以其鲜明生动的形象特征,造成了部分未成年人的网络游戏沉迷,导致"问题少年"的比例升高。农村留守儿童因监护力量薄弱,网络沉迷更为严重。

5.托育机构发展不充分。截止2021年底,全县托育机构(含托班)共16个(其中3个因未招收到幼儿或条件未成熟未营业),注册成功的托育机构4个,共有托位937个,千人托位仅有2.58个,完成"十四五"期间省4.6‰的考核指标压力较大。托育机构存在备案难,办学成本高,管理粗放,需要的从业人员素质高但实际从业人员素质偏低,受普惠政策影响收费标准低等问题,影响了托育机构的发展。2020年x县"幼师殴打3岁幼童"事件,形成网络舆情,也反映出管理不规范,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的现状。

6.司法保护深度不够。城区学校周边饮食、商店和流动摊贩较多,行人拥挤,交通繁忙,偶有闲杂人员在校园外逗留闲逛,治安环境需进一步净化。监管刚性有待加强,部分家长或被委托人监护不力应当予以训诫,但训诫这一"工具"极少使用;落实"从业禁止"制度力度不够。据检察院统计,近4年来涉未成年人性侵案件呈总体上升趋势,未成年人特别是低龄、单亲、留守儿童遭受性侵犯罪问题、宾旅馆和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问题仍一定程度存在,校园欺凌现象仍有发生。这些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

三、几点建议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教育好、培养好未成年人,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使之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既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社会的长远发展。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要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关系国家民族前途命运的工作,是等不起的民生工程,更是一项民心工程。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要加强协调配合,优化资源配置,组织动员社会力量投入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上来,要健全共同参与、加强联动。建议高位推动未保工作,由县委书记、县长任未保委双主任,在县级层面建立未成年人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联席会议,研究、分析、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落实好强制报告制度,切实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细做实,使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每一件事和案件都得到妥善处置。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把未保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平安建设考核重要内容落到实处,并酌情考虑提高考核权重。

二是要在加大保障上下功夫。要充实未保工作力量,按照省民政厅要求,参照相关区县做法,大力促进民政部门内设机构职能整合、规范,单独设立未成年人保护职能股室,增加1-2名人员编制,尤其要加强基层未保工作力量。要加大投入,逐步提高未保工作经费占财政预算支出比例,建设一批文化体育体活动场馆,配齐0-6岁公立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完善医疗健康服务,强化兜底监护能力,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做到未保工作有机构负责、有专人办事、有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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