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新时代公安机关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的调研报告(第3/3页)
三是强化责任监督。明确执法办案在呈报、审核、审批、执行等各环节的执法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执法、谁负责"的原则,分解执法责任,确保职、权、责三者统一。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随时启动追责机制,严肃追究审批人、审核人和承办人的执法过错责任。
(五)深化执法质效体系建设,以改革创新推动公安执法提质增效。"互联网+""大数据"时代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为提升执法管理效能带来了新的机遇。我们要积极适应时代发展形势,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执法质量和执法管理水平,将信息化手段应用到执法办案的各环节和全流程。
一是健全智慧监督。进一步健全和拓展执法办案监督管理系统各个模块的深度建设和应用,完善系统的流程管理功能,狠抓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机制的完善和落实,努力提高执法工作的时效性和全面性,实现案件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和同步记录、执法台账和统计表自动生成。
二是实施阳光管理。通过实行接处警和询问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信息化手段,提高执法办案质量,促进执法行为规范化、法律文书标准化、管理监督严密化。通过建立统一规范,统一标准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实现案件审核、时限提醒、案卷保管,办案区监督、对接检法两院、阳光警务公开于一体,确保案件从进口到出口全程监控,从受案到结案依法合规。
三是拓展辅助系统。深度应用大数据辅助办案系统,最大化减轻基层负担。积极推广智能笔录系统、未破案件管理系统等辅助办案系统,用信息化解放警力,最大化减轻基层负担,缓解基层警力不足与业务量增加的矛盾,激励民警办好案、多办案、快办案。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建设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研发关键词快搜快用实用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