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进一步推进“法治军营”建设的几点思考
对进一步推进"法治军营"建设的几点思考
习主席多次强调"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强军之基,必须保持严明的作风和铁的纪律,确保部队高度集中统一和安全稳定"。"法治军营"是推动依法治军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必须按照《关于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决定》要求,持久用力,不断推动"法治军营"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突出理念认同这个前提,在凝聚法治的思想共识中推进。天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如果官兵没有真正发自内心对法治信仰和尊崇,仅停留下口头层面,就难以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因此,推动"法治军营"建设首先要从解决思想根子问题入手,着力改变传统的旧有观念,培塑现代法治理念。一是要让"法治至上"成为信仰追求。要用好党委中心组学习、理论夜校等平台,通过举办"法治讲坛",组织"法治路与强军梦"讨论辨析,进一步学深悟透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党中央习主席关于法治的重要论述,帮助官兵认清推动法治建设既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必然要求,也是军队建设的强军之基;要把常态法治理念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纳入年度主题教育,向官兵持续灌输法治思想,使法治升华为官兵的信仰和追求。二是要让"法治先行"成为惯性思维。充分运用报刊杂志、宣传栏、政工网等媒体平台,广泛布建法治文化。如,编练法治文艺节目、拍摄微电影,在旅团政工网开设"法制园地""法治论坛"等,结合普法纪念日等组织开展法治专题晚会等,通过文化的熏陶辐射影响感染官兵,传播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发动官兵对照法规进行行为纠偏,以东风压倒西风的强势,把"不守法"的惯性扭转到法治轨道上来,引导官兵确立遇事先想"法"、办事必找"法"的思维惯性和行为习惯。三是要让"崇法为荣"成为价值导向。要采取奖惩激励措施,推动形成讲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环境氛围。如,将法治建设列为衡量单位全面建设的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党委班子考核,作为实施讲评和评选先进的依据,实行"一票否决";作为提拔任用干部的重要考察内容,优先考虑政治素质好、法治理念强的干部的培养使用,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结合阶段工作总结和评功评奖工作,开展"学法用法标兵"等法治建设先进评选表彰活动,培养树立先进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努力营造有利于法治建设推进的良好环境。
二、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在以上率下的模范带头中推进。风成于上,俗化于下。领导干部虽是少数,却是推动"法治军营"的中坚。只有各级党委领导以身作则,依法决策指导,才能影响带动官兵以法治方式推动工作,为"法治军营"建设提供持久动力和可靠保证。一是增强依法"举锤"的决策力。领导干部只有依法依规决策,令出有据,才能避免部队在建设上走弯路。为此,必须强化约束力,使领导干部找到"戴上脚镣、站在玻璃墙内跳舞"的感觉。要健全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思考问题以法规制度为指导、谋划工作以法规制度为准绳、部署任务以法规制度为依据,对一些政策性、敏感强的议题,要把相关政策学习好理解透,严格对表,探索建立重大事项、敏感问题专家论证和法律评估制度,不盲目拍板、集体违规,确保决策有利于部队战斗力提升、有利于部队建设长远发展、有利于维护官兵根本利益。二是增强破解"瓶颈"的执行力。部队建设中或多或少都有一些疑难问题,对于领导特别是"一把手"来说,要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要敢于主动挑战,带头"吃螃蟹",拿"瓶颈"开刀,在诸如清理"五多"、清理违规住房等问题上要横下一条心,不怕得罪人,为维护法治不达目的不罢休;困难面前、危急关头、是非节点,要科学统筹力量、平衡利益、调节关系、规范行为,依纪依规处理棘手问题。三是增强做出"样子"的感召力。将欲治人,必先治己。领导干部既是法治建设的领导者、组织者,更是执行者、参与者,对法治生态建设具有很强的示范作用,如果自己不依法办事危害会更大。各级必须带头遵法守法,切实消除特权思想和等级观念,要求部队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部属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带头秉公用权,树立权力服从法规的思想,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底线,带头改转作风,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把心里想的、嘴上讲的、实际做的一致起来,树起领导干部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形象。
三、破解责权模糊这个瓶颈,在精确定位的法治实践中推进。法治军营建设要实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目标,就必须真正对责权进行精确定位,抛弃"概率瞄准",切实做到任何事情都有法可依、有法能依、有法好依,从而做到有法必依。一是要完善法制。要从上往下逐层完善法规制度,避免相互撞车和打架。要突出法规制度的细化和精确化。可仿照西方发达国家军队对军事训练、部队管理、政治工作、日常生活等各个方面作出详细的规定,切实构建起体系完备、覆盖各方的多维法规空间;旅团要在此基础上对相应规章制度作出细化。要把各级的责任界定得清楚具体,不能以"应该""着力""原则上"等笼统概念代替精确条文。如处理战士不假外出,本人、班长、排长和连主官承担的责任、处理到哪一级,都应该能找到具体依据,决不能"凭感觉",以高度重视或从严执纪为由搞"无限上纲"。二是要维护刚性。要教育引导各级执行者切实强化责任意识,拿出"一根筋"的执拗精神,法定的职责必须履行。只有各级执行者做到"没有弹性",才能真正实现雷打不动。比如,规定周五上午组织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主要负责人必须真正守好自己"一亩三分地",敢于同"计划赶不上变化""善于变通"等一切打破规章制度的行为作斗争。要把捍卫职责纳入法制建设,作为每一个责任人的责任之一,作为一种内在的刚性固化下来,确保职责充分得到履行。三是要权力对等。要坚持"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原则,确保各级责任人有职有责更有权。要摈弃"放权力容易出问题"等错误观念,注重加强对权力使用的制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但决不能以没收权力的方式杜绝一切。要引导各级善于运用权力搭设履职尽责的平台,把权力的正效能发挥到最大,促进职责履行到最大化,形成"责任明确--权力可控--履职充分--追责合理"的良性循环。
四、围绕以人为本这个核心,在保证官兵的主体地位中推进。以人为本是创建"法治军营"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能否吸引官兵积极主动参与、能否有效维护官兵合法权益,直接关系到"法治军营"建设的生命力。一是要问计官兵。要定期通过深入基层走访、问卷调查、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征询官兵对"法治军营"建设的期盼和需求,纳入法治军营创建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以此确定建设重点和抓手;把官兵的法治素养是否得到提升、合法权益是否得到维护、成长成才是否得到促进等作为重要内容,科学设置"法治军营"评价标准,尊重和保障官兵主体地位。二是要依靠官兵。要通过组织法治主题实践活动,培树官兵崇法用法意识,激发参与法治军营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采取设立意见箱、召开军人大会和设立政工网论坛等办法,广开言路,集思广益,探寻法治军营建设路子;要建立法律工作站,区分政法干部和法律骨干两个层次,借用驻地优质法律资源有计划地培养一支懂法尊法执法的骨干队伍,拓宽法制教育的范围内容和方式方法,以官兵法治素养的提升促进法治军营深入开展。三是要服务官兵。要使官兵真正看到法治带来的好处,可结合部队实际制定《官兵合法权益保障规定》,对人格权、隐私权、休息权等具体内容和保障途径进行明确。探索试行听证制度,在干部使用、考核奖惩、入党考学等涉及官兵利益的热点敏感问题上,依法处理,创造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环境;要完善"三大民主",严格"依法行政",为基层减负,为官兵减压;要通过国家立法、军地共建等方式健全法律援助、涉军维权等机制,搭建运用法律手段为官兵排忧解难的"绿色通道",实现维权网络全域覆盖,法律服务全时跟进,切实维护官兵权益。
五、把握落地见效这个根本,在处处依法的良性循环中推进。形式是为内容服务的。"法治军营"不是花瓶,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促进部队全面建设,核心就是要服务于战斗力生成,必须让"法治军营"的建设成果末端落实,做到时时事事处处人人都有体现、良性运转。一是要处处依法运转。要依法指导工作,把严格依据条令法规管理部队作为唯一标准,严格遵循法定职权,增强工作的计划性、规范性、协调性,少做加法、多做减法,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在下达任务、布置工作、起草文电时,要做到与法规违背的指示不发、相悖的文电不传、不符合的要求不提,保证工作循于法、秩序统于法、失误止于法。要依法履行职责,细化完善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和行为规范,使官兵一切行动都有具体明确的法规制度为依据;要深入开展学法规、守法规、用法规活动,强化点滴养成,从小事抓起、从小节严起,及时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部队整齐划一、令行禁止。二是要持续聚焦打仗。要充分发挥法治为作战服务的职能,设立专项研究课题,多举措培养战时法律人才,使"法治军营"向作战领域拓展。要充分发挥制度的调节、制约和导向作用,真正把战备训练的中心地位确立起来。可出台《依法治训意见》,严格党委议军议训程序,量化战备训练标准,层层建立问责制,引导各级精力向打仗集中,工作向打仗靠拢,资源向打仗聚焦。要定期集中开展训风演风考风和战备秩序专项整治,盯住险难课目不落实、干部训练不经常、骨干组训能力弱等问题坚决整改,切实把和平积习和虚假之风赶出训练场。三是要常态监督纠偏。对"法治军营"的建设情况要进行检查监督,旅团部队要细化党委、纪委、政法委和机关部门检查监督的职责内容、程序方法,可以结合班子考核、干部考评、财务审计等进行专项检查,年底对部队执行法规制度情况进行综合检查。要敢于公开,年初或一个阶段主动向官兵作出一系列承诺,在践诺中接受群众监督、听取官兵意见,对反映的问题要限时反馈、定责整改,对违反条令条例的人和事要查究到底,不搞亲疏远近、不搞下不为例、不搞法不责众,切实用执法执纪的刚性消除落实法规制度的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