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思路
仓山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思路
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10月21日
区委:
2019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稳妥扎实有序推进农业、渔业、水利领域各项工作。现根据《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思路的通知》要求,将我局相关情况报送如下:
一、农业领域
(一)脱贫攻坚
1.与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东西部协作
(1)结对帮扶。我区13个镇街与临洮县18个乡镇建立结对帮扶关系,73个村(社)与临洮县73个深度贫困村签订携手奔小康协议。今年新增5家企业与临洮县5个深度贫困村签订万企帮万村协议。我区卫健局13所卫生院与临洮卫健局19所卫生院建立帮扶关系,我区30所学校与临洮县30所学校开展教育扶贫协作工作。
(2)人才交流。今年我区选派赵朝晖、张世辉、洪玉俊三位同志挂职临洮县。8月,区委组织部增派我局林斯华同志赴临洮县挂职。此外,我区还选派13人次优秀教师、5名医疗专业人员赴临洮县开展义务支教、医疗活动。
(3)资金物资支持。我区财政今年已拨付帮扶资金2643万元。此外,我区募集社会捐赠资金1305.15万元,募集社会捐赠物资折合人民币约601万元。
(4)产业扶贫。我区今年引导甘肃西部农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甘肃榕发服装智造有限公司、甘肃西德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甘肃超大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落地注册临洮,注册资金总和9500万元。同时,福州市聚春园集团的食品产业园区项目、陆途(福建)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福建世纪民生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的临洮数字工业化水产养殖项目、福建世纪民生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的西菜东调保鲜产业化项目、福建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农副产品收购合作项目、福州市农垦集团的畜牧产业发展项目均顺利开展中。
(5)消费扶贫。我区大美西北农特馆共完成消费扶贫金额达570万元,有效带动临洮县2465户贫困户的增收。
(6)劳务协作。今年接收定西地区输转我区劳务协作企业劳动力总人数945人。
2.与宁德市周宁县对口帮扶
(1)资金支持。今年我区继续安排1250万元对口扶贫周宁县专项资金,其中区级财政1200万元,对口帮扶镇安排结对帮扶资金50万元(每个镇12.5万元),由我区城门镇、建新镇、仓山镇、金山街道分别和周宁县纯池镇、泗桥乡、浦源镇、李墩镇开展结对帮扶。
(2)产业园区良好运行。今年引进福建省立源纺织有限公司落地周宁县虎岗工业园区,注册资金1亿元。引进富峰管业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金8500万元,帮助周宁企业技术创新,打造上规模、上档次的现代设施农业。
(二)农村经济经营
1.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1)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检查验收。5月10日,区农改办下发《关于开展仓山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仓农〔2019〕159号),要求各镇、金山街道组成以镇长(主任)为组长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验收组,对各村(社)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范围覆盖各镇、金山街道下辖113个村(社)。目前113个村(社)已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检查验收工作。
(2)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我区五镇一街下辖113个村(社)在2018年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的基础上,今年部分有经营性资产的村(社)先行开展股份合作制改革。为顺利推进股份合作制改革,区农改办制定了统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流程表、文本,并督促有经营性资产的村(社)按照时间、节点,成立股份集体经济组织,表决方案、章程,确定首届理监人员,确定设立经济组织登记手续办理的委托代理人。3月27日我区下发《关于印发<仓山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仓山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暂行规定><仓山区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示范章程>的通知》(仓政综〔2019〕78号)。4月24~25日,由我局牵头,在城门镇、盖山镇、建新镇举办三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暨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培训班,全面推进有经营性资产的村(社)开展股份合作制改革。9月3日,区农改办印发《福州市仓山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证管理办法》《福州市仓山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5~10月,区政府分管领导王香华副区长主持召开了7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9月24日,区委潘仰武副书记和区政府分管领导王香华副区长联合召开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9月26日,区政府梁栋区长主持召开第23次常务会议,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进行部署和推进。截至目前,全区五镇一街113个村(社)已全部完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备案,确认成员7.8万户,21.2万人。全区应开展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的113村(社),有110个村(社)完成制定方案、章程初稿,有105个村(社)完成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有101个村(社)基本完成股份量化。
2.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全区五镇42个行政村已基本完成确权登记工作,确权耕地总面积2423.5亩,承包地块数6400个,涉及农户8154户。经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应发6244本,已发6244本,完成率100%。4月15日,区确权办下发《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工作的通知》(仓农地办〔2019〕1号),要求各镇按照方案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目前,我区已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工作。
3.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与管理
我区试点启动村集体"三资"纳入福州市惠民资金网网上公开项目,今年1月7、8日,由我局牵头,在城门镇、盖山镇、建新镇举办了3场村集体"三资"网上公开业务培训班,并定期通报村集体"三资"网上公开情况。5月,我局统一印制村集体"三资"网上公开宣传手册3000份。此外,5月20日,我局下发《关于加强票据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仓农〔2019〕187号)。
4.健全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
我局今年认真落实仲裁规章制度,加大仲裁培训力度,提高仲裁员队伍素质,高度重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考核评价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实现目标管理,并在今年区财政预算中安排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工作经费1万元。
5.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
今年5月14日,我局下发《关于转发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仓农〔2019〕186号),要求各镇、金山街道积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5月24~31日,我局汇同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摸底排查,甄别合作社异常8户,促进合作社依法规范健康发展。
6.开展重点村财务收支审计工作
7月16日,我局下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重点村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的通知》(仓农〔2019〕277号),要求各镇、金山街道以镇(街)为单位,选择1~2个重点村开展2018年度村级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
7.庙宇清查登记
根据各镇、金山街道及红星农场上报的权属认定为村集体、村小组集体的庙宇资料,今年4月11~17日,我局汇总后将庙宇情况在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4月28日,区政府下发《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发仓山区权属认定为村集体、村小组集体庙宇拆迁补偿实施意见的通知》(仓政办〔2019〕95号)。
8.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
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健全完善区镇两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五个涉农镇和区级流转服务平台实现全面联网运营,在区人民政府网站设立的区镇土地流转信息网络平台上,定期发布农村土地流转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
(三)乡村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1.乡村振兴
今年以来,区振兴办依据区委区政府印发的《仓山区乡村振兴2019年重点工作实施方案》《仓山区乡村振兴2019年重点工作实施方案责任清单》精神,持续督促相关成员单位,镇街贯彻落实好责任清单。同时制定由区领导、振兴办联合考察调研工作组,定期对完成情况进行督导与检查。
2.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区振兴办今年印发《仓山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任务细化方案》,并协调五镇一街完成了打好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春季、夏季、秋季、冬季战役;联络并协调成员单位和镇街统计上报我区厕所革命相关数据、农村污水治理、黑臭水体整治情况。
根据"厕所革命"工作要求,我区城乡公厕新建改造工作方案已于2月份经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并于3月印发实施。根据方案要求,我区今年需新建城乡公厕50座(每批25座),提升改造农村公厕10座。目前已完成新建第一批城乡公厕25座和提升改造农村公厕5座。第四季度,区城管局将已继续开展建设工作,计划于12月底前完成剩余25座城乡公厕新建和5座农村公厕提升。
(四)农业产业培育
1.培育品牌称号
今年以来,我区福建省神蜂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神蜂科技牌蜂蜜获得2019年度福州市知名农业品牌,闽榕茶业有限公司的"崟露"牌茉莉花茶获得2018年度福建名牌农产品。
2.政策支持
根据市里要求,我局结合我区农业企业农业品牌化发展战略,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印发了仓山区农业品牌奖励实施办法》。
(五)耕地地力补贴发放工作
各镇已通过"一卡通"将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到位,发放资金13.3万元,涉及耕地面积1655.277亩,惠及农户1422户。
(六)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完善监管体系和可追溯体系建设。全区11家农产品生产主体签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纳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信息平台管理,今年以来共赋码109批次,激活追溯二维码18103个。
(2)开展蔬菜农药残留监督抽检工作。目前共抽检蔬菜样品55批次,送检样品全部合格。
(3)开展食用农产品"一品一码"线上线下执法检查,检查企业11家次,出动执法人员33人,对2家未按规定实施源头赋码管理的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2.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我局积极开展水产品违禁药物和"三项"记录检查,与养殖户签订水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承诺书,要求其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内控体系,不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2)推进水产品"一品一码"工作,现场指导养殖户加入省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信息平台管理,举办水产品质量安全"一品一码"追溯系统培训班,从"三项"记录上传、培训源头赋码与标签激活应用等方面指导养殖户熟练操作与应用。目前我区纳入追溯平台的仓山区长辉蔗香农牧禽渔专业合作社已实现"一品一码"。
(七)农资执法检查
1.对全区农资经营网点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督抽查,共组织执法55次,人数165人次。目前共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1份,立案并结案8件,其中农药5件、肥料1件、饲料2件。
2.落实我区3家农药生产企业安全检查工作,今年以来共进行6次安全生产检查。
3.完成省、市下达的8批次的农资质量抽检任务,其中农药4批次,肥料2批次,兽药2批次。
(八)"大棚房"整治工作
我区今年成立了以梁栋区长为组长的专项清理整治领导小组,建立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上报的2宗"大棚房"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未发现新增"大棚房"问题。我局和区自规局长期保留"大棚房"举报电话,接受社会举报监督,强化常态化日常监管工作。
(九)信息进村入户工作
我局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制定了全区工作方案,成立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信息进村入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各方力量,扎实推进工程实施。今年共召开3次全区信息进村入户工作部署会,明确各镇街的建设任务和工作要求制定。目前已完成84个益农信息社站点选址,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开展项目建设,已在网上挂标,已于10月17日开标,中国电信福州分公司中标,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和验收任务。
(十)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动物诊疗管理
1.非洲猪瘟防控和配合畜禽污染防治
主要针对生猪养殖回潮、生猪私宰、非法生猪调运停留点、猪肉产品来源、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管理等事项加强排查和监管。目前我局共开展4次执法,查获生猪18头,猪肉2386.2公斤。下达《关于商请对畜禽养殖点查处的函》,要求各镇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回潮清理。目前共处理落实12345投诉养殖回潮16件,基本实现全岛禁养。
2.植物疫病防控
今年以来,我局在全区范围内协调各镇街、相关区直部门按我区红火蚁疫情防控预案对红火蚁进行重点防治;制定草地贪叶蛾防控方案,成立草地贪叶蛾防控小组,加强对草地贪叶蛾防治知识的防控宣传。
3.动物诊疗、兽药行业领域管理
目前共办理《动物诊疗许可证》7本,《兽药经营许可(含经营兽用生物制品)》2本,《执业兽医从事动物诊疗注册》25本。共抽取2批次兽药送检,协调处理宠物医院投诉8起;办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类案件2起,检疫类案件1起,动物防疫类案件2起,共处罚罚金23610元。
(十一)渔业工作
1.闽江禁渔和海洋伏季休渔监管
我局积极落实闽江禁渔及海洋伏休监管执法,禁渔期开始前召开工作部署会议,落实各项监管工作,执法人员定期开展港口渔船清点工作。禁渔、伏休期间全区渔船禁止作业,所有伏休渔回渔船所在地的澳口停泊,期间未擅自离港或改变停泊地点。同时重点管控4艘大马力捕捞辅助船,防止伏休期间渔运船为非法作业渔船提供收购、运输、补给等后勤服务,并派出执法人员不定时到其停靠港口开展检查。
2.落实惠民政策,增加渔民保障
我局今年对112艘渔船(其中内陆渔船103艘,补贴金额43.4万元,海洋渔船9艘,补贴金额10.1万元)发放渔船燃油补贴53.5万元。
3.推进海上福州项目建设工作
我局努力做好"海上福州"建设项目协调服务,抓实工作责任,靠前服务企业,攻坚克难,寻找解决对策,力争为"海上福州"建设多做贡献。目前涉及我区的海上福州项目有5个,包括福建海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水下机器人与水文大数据海洋领域应用示范项目、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海欣海洋食品产业园以及鱼皮抗冻蛋白生物法高效制备及其在高端高值化鱼糜制品加工应用与产业化项目、福建东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海洋蛋白高值化生物制品创新产业链项目、福建冠城汇泰发展有限公司的冠城大通广场及冠城大通游艇俱乐部项目,上述项目2019年累计完成投资约2.2亿元。
二、水利领域
(一)防汛备汛
1.汛前安全大检查
下达《关于转发福州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2019年防汛备汛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仓汛〔2019〕1号),重点检查了现有和在建的重要堤防及水闸、涵洞、地灾点、易涝点。
2.清查防汛物资、建设防汛队伍、开展防汛培训演练
经统计,全区共有卫星电话6部,大型龙吸水1台、小型抽水泵180台、砂石料250立方米、编织袋160730只、冲锋舟6艘、橡皮艇7艘、救生衣1040件等防汛物资,全区共组建防台防汛应急队伍16支3058人。今年区、镇街、村居联合举办防汛培训一场次,450人参与。4月在盖山天水村开展防汛抢险专场演练,召集区防指成员单位、各镇街、村居共100多人参与。各镇街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应急演练13场次,参演人数422人次。
3.重新全面开展防汛危险区域转移对象建档立卡和责任人落实等情况排查工作
经复核,全区共建档132户317人。重新修编《2019年仓山区防汛工作手册》并印发600册。
4.水利工程建设
完成龙江、天福、上董三座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开展螺洲防洪堤吴厝至洲尾段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工作,并通过完工验收。完成2019年度城门防洪堤龙江堤段除险加固工程前期工作,并开展工程施工招标工作。
(二)水土保持
1.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今年共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4次,对2018年审批的9个生产建设项目水保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下发整改通知书7份,下发申报水保方案通知书2份,要求生产建设单位自觉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2.全面完成2019年"为民办实事"任务
今年我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任务200亩,项目选址位于盖山镇洋下村,共投入资金40万元,其中洋下村及村民自筹(含投资投劳)资金20万元,市级水土保持专项资金20万元。治理过程重点围绕封禁、造林补植等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各类措施,其中封禁200亩、造林补植50亩、修建排水沟300米、建设消防(灌溉)两用蓄水池1口。
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今年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3个,督促生产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
4.水土保持宣传
3月22日上午,我局开展主题为"坚持节水优先,强化水资源管理"的节水宣传活动,向民众普及水资源分布、水土流失危害、节水小窍门等相关知识,发放宣传单1000份。
(三)河湖长制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
区级设河长2人,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负责领导全区河湖长制工作;副河长3人,由区政府相关领导担任,协助领导全区河湖长制工作。各镇街参照区级模式完善河长制组织体系。
2.完善规范公示牌。
全区统一设置省、市、区、镇街级河长公示牌273面,各公示牌均印制了河长制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及省河长办监督电话,河长公示牌内容规范完整。
3.引入社会化购买服务强化巡河员队伍
区河长办今年1月起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引入河道专管员社会化购买服务,2月份25名河道巡防员已正式上岗,我区巡河率大幅度提高,运行效果显著。
4.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
今年以来,区河长办与区城管局、检察院、相关镇街等部门多次组织力量对花海公园、中洲岛周边、横江渡及罗马佳洲冬泳队违章建筑进行拆除,拆除面积2000多平方米。此外,区河长办结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项整治,全面清理利嘉搅拌站、国柱搅拌站、吴山非法石子场,并对闽江南港沿岸进行复绿。
5.完善政府河长与企业河长职责与联动工作机制
今年6月,区政府分管领导王香华副区长主持召开区政府专题会,研究政府河长与企业河长职责与联动工作机制问题,会上进一步细化下发我区政府河长与企业河长职责与联动工作机制暂行规定。随后区河长办建立政府河长企业河长微信群,第一时间予以劝阻发现的各类破坏内河的违法行为,劝阻无效的立即采取措施制止。同时,区城管局、区建设局(水系办)、区河长办、各镇街、红星农场及时对企业河长上报的各类破坏内河违法行为予以查处。
6.搭建智慧河长平台
今年以来,区河长办积极搭建智慧河长管理平台,设立指挥中心平台、专管员监督管理平台、河湖资源监控平台、公众服务平台,将闽江南北港和全区42条内河各项基础资料进行整合共享、科学分析、数据入库,确保河长制各项工作指挥得当、监控有力、快速反应、处置及时。
7.强化水环境治理
今年以来,区河长办不断加强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对闽江北港违法建筑及冬泳队采取零容忍处理,发现一处拆一处。区检察院联合区河长办、盖山镇等相关单位召开圆桌会议,协调侵占河道、非法采砂、采石、随意调整侵占河道岸线等问题的解决办法。在第二届"数字峰会"期间,区河长办组织力量全面拆除城门镇会展中心非法渔船及鸭棚,拆除面积1000平方米,并加强闽江非法堆砂点的巡查。
8.健全完善规章制度
根据省市《河长巡查工作制度》要求,我区出台了《仓山区河长巡查工作制度》《仓山区河道专管员考核办法》,要求区级河长一月一巡查,镇街河长一周一巡查,河道专管员每天巡查不少于1次。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镇街和有关部门调研水系综合治理、黑臭水体整治、渔排养殖整治等河长制有关工作。
三、其他
(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我局今年共办理11件督察件,其中主办3件,协办8件。其中主办件分别涵盖建新镇淮安新村外江面垃圾淤积问题、金山街道横江渡冬泳队违章搭盖问题、盖山镇登龙公司违建厂房粉尘噪音污染问题。我局接件后第一时间开展调查核实,于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江面垃圾淤积问题已清理完毕,冬泳队违章搭盖问题已提前发现并拆除,登龙公司违建问题已组织区城管局、盖山镇等单位强制拆除。
协办件涵盖破坏耕地、违建鸡棚、内河污水直排、动物医院手续不全、水渠直排黑臭水、猪肉店噪声、防洪坝垃圾淤积、违建牛棚问题。我局接件后均第一时间与主办单位联络,积极协助主办单位处置,并根据我局职能及时将相关材料反馈主办单位。
(二)安全生产
水利方面,我局对我区2个水利管理单位和2个水利工程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管、监督,共组织检查14次,出动执法人员42人次,确保我区水利生产无事故发生。
饲料粉尘方面,我局落实我区3家饲料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目前已对辖区3家饲料企业进行9次生产安全检查。
农机安全方面,我局召开3次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开展现场农机安全宣传活动6次,发放安全宣传材料38份。此外,我局出动农机监理人员18人次,深入田间地头进行农机执法检查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检查拖拉机35台次,发现安全隐患1处,下发整改通知书1份。
渔业方面,我局制定《关于组织开展渔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仓农〔2019〕35号)文件,积极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采取以渔船自查为主,相关镇村组织普查,我局组织综合检查和现场抽查。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我局重点检查渔船安全设备的配备情况,教育和督导渔民正常开启和使用,并加大执法打击力度,严禁隐患渔船带病出海,同时结合闽江禁渔、伏季休渔等专项行动,加大渔船检查,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今年累计组织检查小组13次,执法人员30余人次,登临检查渔船70多艘次,检查过程中发现有个别渔民临水作业未穿着救生衣,已当场责令整改,经排查目前暂未发现有其他隐患。
(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我局今天共召开5次会议传达中央、省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精神,全面部署我局主管的农业、水利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并对打击"砂霸"和农村"三资"领域乱象进行了着重安排,全年向市水利局报送摸排线索2条,处理区扫黑办转来涉农案件6件、涉水案件2件。
四、2019年工作思路
(一)脱贫攻坚
1.拓宽临洮县农特产品销售渠道,继续推动消费扶贫,年内力争完成农特产品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的销售任务。
2.2020年,我区将继续积极走访企业,了解企业在临洮县投资建设存在的困难与需求,争取企业项目落地生效。
3.2020年,我区将在前期已开展对接的市国企扶贫项目中福州聚春园集团食品产业园和福州农垦集团畜牧产业扶贫项目的基础上,争取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国资委的政策扶持,使项目尽早落地。同时继续推动区属国有企业走访临洮县,洽谈产业扶贫项目。
4.2020年,我区将继续积极对接周宁县和福建华威集团,协调解决周宁生态体验馆在华威新西营里市场的落地事宜。
(二)农村经济经营
1.继续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健全完善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各项管理制度,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2.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健全完善区镇两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农民专业社的指导力度,提升规范化水平。
3.开展重点村的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工作,认真完成农经统计工作。
(三)乡村振兴和人居环境整治
根据市振兴办和人居办要求,持续做好厕所革命、村庄清洁行动、农村污水治理等工作,不断提升农村环境,提高农民获得感、幸福感。
(四)农业产业培育
继续做好18家省、市级农业产业化企业的管理服务工作。落实国家、省、市各项产业扶持政策,筛选一批发展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的产业化项目上报中央、省、市争取资金支持。
(五)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农产品方面
2020年,我局将持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及监督抽查工作,完善食用农产品"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准出管理,通过加强线上巡查、执法检查、宣传力度等方式,确保"一品一码"相关政策、法规、工作要求得到落实。
2.水产品方面
2020年,我局将持续加强渔业从业人员培训,推进水产品"一品一码"工作,加强线上巡查,指导、督促合作社及时上传追溯信息和生产记录,加强线下执法检查,并对未按要求建立和上传生产记录等行为进行处罚。
(六)农资执法检查
2020年,我局将持续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对社会反映强烈的农药、种子、肥料等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和重要环节进行重点监管,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保障农业发展。同时,落实好农药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开展对全区3家农药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的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