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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述法报告、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报告-24篇(第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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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心为民,构建民生服务法治体系

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是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

行政复议,一头系着政府,一头系着群众。近年来,我市全面推进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持续畅通行政复议网上申请渠道。

今年4月,市司法局打造的集法治服务机构位置查找、导航、查看相关法律资讯和普法资讯于一体的"法治服务地图"在"爱南宁APP"应用上线。该地图汇集了全市4861家法治服务机构相关信息和15521名法治服务人员信息,涵盖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村居法律顾问等多个功能板块。通过线上地图指引,把办事群众精准导航到法律服务机构办理点;线下提供精准服务,点对点帮助老百姓解决问题,使法律服务突破时间、空间限制,打通服务市民"最后一公里"。

南宁注重把矛盾化解在基层,逐步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有机衔接、互相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近年来,我市成立南宁铁路运输法院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南宁国际仲裁院入驻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成立6家公证驻法院司法辅助中心,构建"法院+工会"劳动争议化解联动机制、灵活就业人员劳务报酬纠纷快速调处合作机制。

我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深入推进,"警民联调"工作机制有序

运行,为全市1821个村(社区)聘请535名法律顾问提供高效优质公共法律服务。推动诉源治理,完善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在矛盾排查、信息沟通、效力确认、结果运用方面的衔接机制。

市市场监管局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进行远程监督;市公安局全面运行信息化执法巡查模式;市城管综合执法局依托扬尘治理综合管理系统开展"非接触式"执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将监督执法从线下转为线上,保证执法监督"不打烊",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法律需求。

邕穗两地实现不动产登记"互联网+跨省通办",动迁房、房改房、全额集资房纳入"24小时不打烊"网上全自助办理范围,掌上一次性为新生儿办理"出生五件事"我市始终聚焦群众所急所需所盼,以法治之力保障人民美好生活。

一手抓矛盾问题化解和群众所需,一手抓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我市以法律为准绳,以服务民生和发展为目标,打好法治服务组合拳。

认真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我市获评2020年全国营商环境评价优秀等次,2022年,南宁市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加强政企沟通,我市确立首批营商环境监测点22个、营商环境观察员27名。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编制并公布全市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

新征程上,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我市将推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为首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张掖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治市水平工作总结

(2022年3月1日)

去年底,在全省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中,继山丹县化解矛盾纠纷项目被命名为第一批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后,由甘州区申报的"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地区"和民乐县申报的"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示范项目"又被确定为全省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评估对象,即将进入实地评估阶段。这是我市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治市水平取得的成果。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及工作安排,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提升法治张掖建设能力和水平,为全面建设幸福美好新张掖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一、加强党的领导,夯实良法善治根基

我市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全市法治建设工作,建立分管联系领域、分管行业口、分管业务必抓法治建设和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述法治建设工作"三必抓两述职"制度,健全法治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并抓好落实。认真贯彻落实立法计划任务,开展《张掖七彩丹霞(彩色丘陵)保护条例》制定工作。清理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329件,拟修订1件,拟废止5件,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坚持"一手抓立法质量,一手抓法规实施",健全完善人大监督机制,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甘肃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等9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审议,有效推动地方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

二、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推行法律顾问全覆盖,全市各级各部门共聘请法律顾问288名;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先后公布告知承诺证明事项及材料目录537项,办理服务事项22574件,减少证明材料38209件;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抓手,实施多部门双随机抽查计划156项,在全市部门协同共享平台征集涉企信息47776条;及时公示执法信息,大力推行"好差评"工作制度,群众满意度达99.8%;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案件评

查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确保"两轻一免"制度在基层落到实处;全力推动行政执法三年提升行动,全市共确认执法主体375个,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9335人,配备执法记录仪2645台。积极推行行政复议改革,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90件;持续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甘州区、民乐县被确定为全省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评估对象。

三、抓住关键环节,提升公正司法水平

为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承诺,近年来,全市政法机关不懈努力,回应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呼声,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

在深化司法改革方面,公安机关全面完成甘州分局、机场分局及森林分局管理机制调查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压缩审批办理时限等。检察系统修订完善《检察官业绩考核实施细则》以及司法辅助人员等考核实施细则,建立检察干警素质提升、轮岗交流机制。法院系统推动庭审实质化改革,完善庭前会议及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推行"诉前家访、诉中调查、案后回访"三流程审判方式,推进家事审判改革落地见效。

与此同时,聚焦顽瘴痼疾整治突出问题,紧盯影响执法司法公信力的"老大难"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发性、顽固性突出问题,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全市政法系统六大顽瘴痼疾自查问题2810个,整改完成率100%。立足主责主业,推出巡回审判进村社等便民利民事项500余项。市公安局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努力构建"宣传网""打击网""防控网"。市司法局持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38件,开通公证、司法鉴定"绿色通道",办理公证业务6158件、司法鉴定业务1526件。

四、强化氛围营造,深入开展普法治理

加大普法力度,督促各部门单位落实普法主体责任。市司法局全年举办宣传活动8场次,筛选典型案例150例,编印以案释法读本5000册,制作民法典微视频53部,翻印《民法典》6万册。全力抓好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利用"金张掖普法"等微信公众号发布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信息80多条。积极组织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去年全市共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7个、省级84个、市级23个。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现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一站式接待、一条龙调处、一揽子化解",去年以来共调解矛盾纠纷12214件,调

解成功率达98.8%,有效杜绝"民转刑"案件发生。

平顶山市全力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总结

(2022年6月27日)

近年来,平顶山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战略新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对标对表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确立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目标,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形成了一批在全国、全省立得住、叫得响的法治金字招牌。

2017年以来,平顶山市政府已连续5年荣获全省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优秀,连续两次被评为全省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2020年9月,平顶山市被命名为河南省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2021年10月,平顶山市被推荐参加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地区评选。2022年3月,平顶山市成功入围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地区候选城市。

"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是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要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为抓手,力争在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平顶山经验'。"平顶山市委市政府向全市发出动员令,掀起示范创建热潮。

目前,平顶山市法治政府建设蹄疾步稳,从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等方面入手,坚持往心里走、往细处做、往实处抓,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一、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激发高质量转型发展内生动力

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

平顶山市委、市政府清醒地认识到,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是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力抓手,也是检验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和成效的重要途径。

以法治引领、规范、保障平顶山高质量转型发展,也是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的平顶山生动实践。平顶山市紧抓"关键少数",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纳入市委巡察、领导干部述职等重要内容,创新构建"1+3"巡察模式、细化评价标准、灵活方式方法、加强"四方协调"、强

化问题整改,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决策是行政权力运行的起点,依法决策是依法行政的首要环节。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平顶山进一步筑牢"防火墙",为重大行政决策立规,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规定,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风险评估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2021年,平顶山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会议纪要、合同协议等300余项事项,全部实行前置合法性审查。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和保障。平顶山市积极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凸显地方立法"鹰城特色"。严格落实河南省"1543"立法机制,把提升立法质量作为地方立法工作的生命线,2017年以来,先后出台《平顶山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平顶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平顶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暂行规定》等9件地方性法规和3件市政府规章,实现地方立法与时代同行,与发展共鸣,与民意呼应。

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让政府法律顾问在政府制定或出台重大行政决策中把关守门,避免出现违法或不当事宜。2021年,该市政府法律顾问提出意见或建议150余条,政府法律顾问成为政府科学决策的"智囊团"、沟通百姓的"连心桥"和依法行政的"助推器"。

聚焦痛点、难点、堵点,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筑牢法治底线,划定权力红线,保证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强化审计监督制度,落实府院联动机制,使各类监督贯通衔接、协同联动,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2019年至2021年,市政府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1628件,满意率达95%以上。及时落实反馈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按期办复率达100%。

加强政府督查工作,2021年市政府督查机构对121项重点工作进行跟踪督办,平顶山市河长制湖长制、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两项工作获国务院督查激励。

充分发挥社会和舆论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让群众看得更清,监督更准、更有力。

2021年全市各级政府网站累计发布政府信息75227条,公开数量同比增加3倍。全面完成全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统一设置及"政策"栏目调整工作,开通全省首个"政策问答平台"和"行政执法统一公示平台",形成覆盖市、

县、乡镇、村居四级的全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体系。

以人民群众和企业"急难愁盼"为切入点,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出台《平顶山市亲清政商关系信息化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清理制度障碍。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多层次多角度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浓厚氛围。

据统计,平顶山市有7个县(市、区)分别被评为全国、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35个单位和个人分别被评为全国、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和"七五"普法先进单位、先进个人。18个村(社区)、40个单位分别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全省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省优秀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数量居全省前列。

二、积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持续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今年前4个月,平顶山市规上工业、投资、财政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居全省前四位;一季度,地区生产总值、投资、财政收入增速均居全省第一位这份亮眼的成绩单,是平顶山市委、市政府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硕果。

识势者引领潮流,顺势者勇立潮头。

一座城市的经济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需要法治实力的硬支撑。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发展中,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平顶山高质量转型发展注入强劲的新动能与新活力。

平顶山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制订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动态调整、保留市政府34个工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3188项。

积极打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列入依法治市年度工作计划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

作安排,为各类市场主体架起一张"法治防护网"。

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出台《平顶山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以加强信用监管为着力点,建立健全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建成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支撑平台和应用平台,数据归集覆盖40个部门、22

个大类,教育、医疗、社会保险等17个领域,出台"信易+"守信激励方案。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市应用信用承诺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已覆盖23个市直部门、86个领域,共计268项。

积极打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让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深切感受到公平正义。

全市法院系统提高案件审判执行质效,全面推行当场立案、当天立案、网上立案,当天立案率99.04%,网上立案率73.32%,平顶山市中级法院诉讼服务质效排名全省第一;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万警联万企法治护航行动"、服务民营企业"六个业务专项"、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五个专项活动及涉企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活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大清查大巡防大整治""平安守护"专项行动成果均居全省第二名;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万所联万会"专项行动,深入民企开展"法治体检"活动,为民企发展把脉问诊,帮助企业完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

出台《关于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实施办法》,制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明确政商交往"九要""九不得"正面和负面清单,为政商交往行为提供规范指引。

积极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持续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开办企业是设立市场主体的第一关,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环节。在全省率先实现10部门开办企业"一网通办",首创企业开办"市县通办"新模式,率先推行药品零售行业"综合许可、一业一证"改革,发出全省首张药品零售行业综合许可证。

依托电子政务服务平台、掌上App,实施"一窗受理、一次申报、一并核查"审批,企业开办"一日内办结",全程电子化办结率达到95%以上。开通跨省通办、跨市通办、全市通办渠道,办事"只跑一次"或"一次都不跑"成为常态。2021年,"全市通办"已开办企业8254家。

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全部纳入"云叫号"平台,实现全域预约。全市39个部门的1379项事项实现一窗无差别全科受理,建立24小时自助政务服务大厅,实现100个事项自助办理。延伸政务服务受理渠道,打造"353政银通办"新模式,织密10分钟政务服务圈。

建立有呼必应、有困纾解、有难就帮的"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打造"7×24小时、365天不打烊政府",建成24小时自助政务服务大厅。390项政务及公

共服务事项实现"指尖办理",全市"最多跑一次"事项占比100%,不见面审批事项占比达到97.57%。打造"跨省通办"示范点,发出首张晋豫"跨省通办"营业执照积极提升政府服务效率,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化招投标改革,构建高效交易平台,实现"从受理审查备案到承诺制入场""从开标必见到全程不见""从面对面到屏对屏"的全面转变,交易效率提升74%,2021年完成进场交易3238项。

市财政局优化政府采购流程,组织政府采购培训,"一对一"全程跟踪指导,做到"采购结果一日定、采购合同一日签、履约验收一日成、项目资金一日付",派出"管家团"紧盯进度,确保项目采购流程高效顺畅。

市税务局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度,推出便民办税春风行动10方面30项100条措施,实施多税种合并申报,减少纳税次数,压缩纳税时间20%至30%。

这一项项制度出台,一个个举措落实,一个个问题解决,一份份成绩取得,充分表明平顶山市的营商环境持续向好,经济发展稳中有进,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逐年提升。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在法治政府建设中,执法既是重点也是难点。行政执法是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直接体现着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水平,也与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密切相关。

平顶山市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成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5大领域行政执法队伍组建、运行等工作,厘清职责边界,减少职责交叉,优化执法力量配置。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持续公布全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权责清单,编制行政执法流程图,健全执法岗责体系。规范适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

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焦执法源头、过程、结果三个环节,创新举措开辟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全面公示市本级29个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信息,实现执法依据、执法过程、执法结果依法公开;坚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在规范文字记录的基础上,大力探索音像记录,确保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凡列入清单的执法事项未经法制审核不得作出决定。

围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

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等执法领域,对人民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全面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创新构建"市委全面监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模式,对10个县(市、区)、41个市直相关单位进行督导,形成了"1134"工作推进机制。通过深化市委全面监督工作,探索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新模式,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构建制度完善、机制健全、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积极推行服务型行政执法,在全省率先开展经营者违法风险点梳理和优惠政策梳理指导。组织全市依法行政暨服务型行政执法培训,开展首届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大学习、大培训、大比武、大展示"活动和"结对子、传帮带"活动。通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行政执法人员"依考促学"等活动,不断创新改进执法监督工作。

该市共有32个单位分别被评为全省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标兵)、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全省法治政府建设交流观摩会、全国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分别在平顶山市召开。平顶山市被确定为全国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试点地区、全国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单位。

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党的十九大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平顶山市委、市政府恪守法治之本,始终把法治为民作为价值追求,用法治保障社会高水平治理、群众高品质生活。热心女同志,身穿红马甲,专门管"闲"事,或参与疫情和治安防控,或调解邻里纠纷,或开展志愿服务如今,在平顶山市,有万余名"鹰城大妈"平安志愿者,活跃在矛盾纠纷调解、社会治安防控等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一线,带动各类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

这是平顶山市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生动实践。近年来,平顶山市持续推动党委政府、社会力量和基层群众同向发力,多措并举,实现由单一管理向多元治理的转变,精心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尤其是在畅通纠纷解决路径、便利群众寻求权利救济、缓解社会和诉讼的压力等方面效果日益凸显,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基本形成,群众真切体验和获得了改革创新带来的"红利"。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进"一社区一警一法律顾问一支

民调员队伍",倡导发起"鹰城大妈"平安志愿服务,全面发动社会力量,组建社区联防巡逻队伍。推行"三社联动",深化"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制定"微公约""微项目"516个,打造"老于调解室""红亮调解室""疆红调解室"等品牌调解室72个。

围绕"助力平安'创三零'",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六防六促"专项行动。广大人民调解员深入基层一线排查纠纷、化解矛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防止小拖大、大拖炸、民转刑,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今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组织入户14.1万次,走访群众78.7万人次,共调解矛盾纠纷27751起,调成27320起,调成率98%。

积极推进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梳理公布行政裁决事项清单,充分发挥行政裁决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不断畅通行政复议主渠道。

统筹整合12345市民服务热线,开通平顶山政法微信公众号,建设"民呼必应"区级调度中心5个、街道服务中心36个、社区工作站117个,实现咨询、建议、求助、意见、投诉"一号通"。

制定"民呼必应"分级响应事项清单,实行自下而上、一事一评,将群众评价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紧抓"事要解决",开展"门前就业",设置网格微信群,优质高效解决群众问题、答复办理群众诉求,实现社区服务全覆盖、全天候和零距离。

民之所望,政之所向。群众有所盼,治理有所为。发展有所需,治理有所行。面对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新形势,平顶山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筑牢了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五、积极构建"两全两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持续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

优化公共服务,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形成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标之一。

"多亏了市法律援助中心为我们开启维权绿色通道,15名工友拿到了40多万元经济补偿金,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工人小李竖起大拇指,连连称赞。

为了让法律援助服务更加贴近群众,平顶山市司法局进一步完善"应援尽

援"制度: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律师与当事人建立代理关系,首次委托谈话时,首先询问经济状况并告知法律援助制度,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将委托转为援助案件,或指引到辖区法援中心。

该市积极拓展"智慧司法行政",让"互联网+法律援助"成为农民工讨薪维权的"直通车"。遇到拖欠工资、劳动合同纠纷、工伤等法律问题时,他们不仅可以通过"鹰城掌上12348"便捷查询各个法律援助中心及法律援助律师联系方式,直接致电咨询,还可以拨打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该平台每天由4名值班律师集体值班,在线认真受理法律咨询求助。

近年来,平顶山市注重创新融合、突出专业多元,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等平台建设,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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