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谋划(24篇)乡镇、街道、开发区、科技和工信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医保局、应急局、统计局、发改局、林业局、审计局、水利局、水务局、司法局、文旅体(第17/47页)
(五)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持续推进。截至目前,我市落实国家、省组织共计10批271个品种药品集中采购和13批41类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药品平均降价67%以上,耗材平均降价75%以上,减轻患者药费负担6亿元以上,大幅减轻群众就医用药负担。
(六)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规范健康运行。实现了"三统一、三规范",即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基金支付标准、统一失能等级评定标准,规范定点服务机构纳入和管理、规范长护险基金管理、规范经办流程。全市定点服务机构167家,市本级和19个县(市、区)开展医疗专护、机构护理、居家护理服务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市享受待遇28907人(其中医疗专护2458人、机构护理1890人、居家护理24559人)。
(七)推动医保信息化建设,提升群众就医体验。今年以来,我市5次在《河北省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工作动态》的国家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市级运行维护工作月度绩效考核中名列全省第一。选择8家定点医药机构作为试点,实现参保人使用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人脸识别等多种途径就医结算。7月12日,省医保局赵新喜局长一行到我市考察调研期间,对我市智能终端试点工作给予充分认可。2月份,全市6561家定点医药机构全部完成了信息系统与国家医保信息系统直连开通,在全省率先实现全覆盖。
(八)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工作扎实推进。出台了《XX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实施方案》,门诊统筹报销比例为60%,年封顶线为400元,其中村卫生室最高支付限额为70元。今年以来,XX市城乡居民门诊统筹报销445万人次,门诊结算率达到50%以上,普通门诊总费用37820万元,统筹基金支出11413万元。我市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经验做法在全省医保系统推广。人民网、新华社、《河北日报》先后给予报道。
(九)积极推出医保便民惠民政策。一是开展试点门诊慢特病病种跨省直报工作。分两批开通我市五个慢特病病种跨省试点,目前市本级6家三级医院(XX市人民医院、XX市第三医院、华北医疗健康集团XX总医院、XX市医专附属第二医院、河北省眼科医院、河北省退役军人总院)均已开通五个门诊慢特病病种(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跨省直报试点服务。截至目前,共有外地参保13人次在我市完成了直接结算,总费用23272.6元,基金支出18450.82元;我市参保群众已有176人次享受五病种跨省直报待遇,总费用1397907.25元,基金报销816727.32元。二是谈判药购药"双通道"及门诊保障药店工作。截至目前,市本级已完成3家"双通道"和门诊保障定点药店资料审核、评估验收和协议签订工作;全市共开通34家"双通道"药店、46家门诊保障定点药店,实现各县(市、区)全覆盖。"双通道"、门诊保障定点药店的开通,充分发挥了定点零售药店便民作用,将保障待遇从定点医疗机构延伸至定点零售药店,实现参保人就医购药"少跑腿"。
二、2023年工作谋划
(一)奋力做好全民参保工作。制定2023年全民参保计划实施方案,强化县(市、区)政府责任和部门职责,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建立和完善全民参保数据库和计划库,实现参保缴费人员信息数据共享。做好特殊群体参保工作,动态掌握特殊困难群体信息,实现特殊群体参保全覆盖。卡死乡镇主体责任,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明确分工,密切协作,做到"两个确保",即:确保参保率不低于去年,确保始终保持全省第一。
(二)积极推进DIP国家示范城市建设。一是落实国家DIP系统模块应用。切换国家DIP模块系统后,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和落实完善相关功能的改进要求,满足本地DIP结算需求。同时,市级经办人员在熟练掌握系统操作的基础上,加大对县级经办机构DIP专员的培训,确保系统全面推广应用。二是开展常态化病案质控督导。常态化开展病案质控培训和督导工作,采取"边培训、边督导、边完善"的方式,不断提升全市定点医疗机构病案质控水平,提高医保结算清单质量。三是尽快实现基金智能监控。在DIP运行过程中逐步完善基金智能监控规则,加强DIP系统数据分析和监控力度,实现DIP全流程智能监控,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三)建立健全基金监管制度。一是健全监督检查常态机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重点检查、专家审查等相结合的方式,明确检查对象、检查重点和检查内容。二是提升智能化监控能力。使用全省统一的大数据实时动态智能监控平台,加强对临床行为的过程监控,严格医疗行为和费用监管。建立和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积极引入商业保险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力量参与监管。三是持续发挥投诉举报奖励的监督作用。严格落实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制度,规范执行受理、检查、处理、反馈等工作流程。激励群众和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监督,依照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予以奖励并及时兑现奖励资金。四是进一步加大欺诈骗保打击力度。将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作为医疗保障部门首要政治任务,纳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内容,综合运用司法、行政、协议等手段,严查重罚欺诈骗保的单位和个人。
(四)加快推进中医药医保惠民工程政策措施落实。加快督导试点单位推进中医药医保惠民工程政策措施落实,鼓励参保人员就诊时使用中医药治疗,做好试点运行情况分析,在运行过程中总结经验,适时在全市范围进行推广,争创全省试点。同时,结合运行实际进行分析,探索科学合理的支付方式,在确保医保基金平稳运行的前提下,全面推进中医药医保惠民工程,持续加大中医药支持力度,切实减轻群众中医门诊治疗的医疗费用负担。
(五)持续规范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一是建立培训机制。加强护理服务从业人员素质能力提升,充分利用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加大护理服务从业人员职业培训力度。二是完善服务内容。在规定服务内容基础上,鼓励服务机构开展增值服务项目。三是加强宣传力度。充分宣传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和已取得的成效,加深参保人员对长护险政策的认同感。四是规范服务管理。指导承办公司严格按规定收取参保人员享受居家护理时个人自付费用,并对收支情况单独列账。加强长护险基金管理,推动长护险服务质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