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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45篇(第68/7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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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社会维稳力度仍需加大。

(16)关于打击偷私渡违法犯罪压力较大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充分利用技防手段加强打击偷私渡违法犯罪。2022年6月在池澳村虎头鼻澳口建设亮灯工程1处,已投入使用。同时在8个渔港码头增设9处亮灯工程。二是加强船舶安全管理,我乡设立船管站,聘用专职船管员3名、船舶协管员8名,专职管理非标船舶及日常沿海巡逻工作。同时,组建治安信息员、耳目15余名,及时通报海上险情、违法犯罪等热点信息,实现海上船舶动态实时掌握。目前辖区内未再发生类似案件。

(17)关于禁毒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全面开展禁种铲毒入户和踏查工作。主要领导带队,深入重点区域开展踏查,并逐户签订禁种承诺书;禁毒办工作人员在我乡辖区内进行拉网式航拍勘查,均未发现原植物种植。二是深入宣传,营造浓厚氛围。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张贴禁毒宣传标语、入户宣传讲解禁毒知识、定期播放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禁毒宣讲进校园"等方式,在全乡营造了人人参与、禁毒铲毒的浓厚氛围。同时对于举报者给予奖励。三是于2022年9月12日,召开2022年关于加强社会面吸毒人员排查管控工作部署会议,进一步细化工作分工,夯实乡村两级干部工作责任。

(18)关于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健全海上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成立渔港码头工作专班领导小组及海上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小组,将职责落实到人,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序推进。二是严格落实渔港码头24小时值班制度,并对值班专班人员防疫意识及操作规范进行培训,使执勤点专班人员掌握进出港人员登记、出港三查、进港四查、外来人员返乡留置上报等操作准则。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防护意识。各村利用"村村响"、微信群、短信、张贴宣传标语、条幅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模式,提高群众知晓率,提醒群众公共场所佩戴好口罩,认真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人员聚集,自觉地当好"第一屏障"。四是建立物资清单台账,对接XX卫生院,做好进出物资登记在册的更新。五是强化自查自纠机制。乡纪委、海上疫情防控小组成员及各所站领导常态化对各执勤点进行检查,对缺少的物资及时进行补充,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上级领导来我乡视察海上疫情防控及渔港码头值班值守工作,发现8个问题,我乡已全部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六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7.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

(19)关于对新思想的学习宣传不够到位问题;(20)关于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党委委员与党支部联系挂钩制度》,党委委员按要求到各自挂钩支部上党课。2022年10月10日党委书记以"思政信仰筑希望,星星之火正燎原"为主题到XX乡中心小学上思政课。二是重新调整《2022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23次,每次安排2名党委委员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交流研讨,乡党委书记进行总结发言,并指定专人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及会后资料的整理工作。三是于2022年10月,在乡政府大门布置了1处大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景观小品及6处户外大型广告牌。

(21)关于未将意识形态纳入检视剖析的重要内容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并学习《中共XX乡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进一步提高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规范性的认识。二是2022年10月25日,乡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进行剖析,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三是已通知相关同志修改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述责述廉报告中有关意识形态的内容,并在2022年11月1日前收齐相关材料。

(22)关于定期通报提醒制度和分析研判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机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党内意识形态定期通报提醒制度。于2022年9月20日和2023年3月10日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二是严格落实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根据乡实际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研判当前意识形态工作形势,研究现阶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已于2022年6月13日和2022年12月20日向县委报送意识形态工作报告。

(23)关于第一责任人未严格落实"三个带头、三个亲自"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制定发布《中共XX乡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实施意见》,对"三个带头"、"三个亲自"的工作要求进行了细化,严格对党委书记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进行规范。2022年我乡涉及的舆情有2022年10月11日池澳山火舆情和2022年10月25日-10月27日海上养殖升级改造舆情均已呈报党委书记批示反馈。

(24)关于阵地建设和管理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于2022年4月15日制定发布《中共XX乡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实施意见》,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推动阵地建设的管理和运用。二是严格落实审核机制,进一步加强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分别于2022年9月20日和2023年3月10日完成意识形态公共领域宣传载体通报,严格排查风险隐患,将"一月一报"表及时报送宣传部。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形式主义问题整治不够有力。

(25)关于学习记录存在作假嫌疑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1年12月当日存在多会并开的情况,后续经办人员在与办公室交接中出现工作失误。二是全面自查自纠,对2022年以来的学习记录开展自查自纠,未发现类似问题。三是加强业务培训。于2022年11月14日组织党政办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提高业务素质。四是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问题上1名相关责任人负有责任,鉴于该同志已离职且离开本县,不予追究责任;党委会会议记录出现2个版本问题对1名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

(26)关于发文预留文号问题较为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对2021年及以前的文号进行封存,不再启用。二是加强业务学习。于2022年11月14日,组织乡党政办干部学习《机关公文工作条例》,进一步提升党政办干部对公文工作重要性和严谨性的认识,并不定期对办公室发文情况进行自查。三是就预留发文空号的问题,对1名相关责任人同其他问题一并给予批评教育。

(27)关于汇报材料存在照搬照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把关审核。对班子成员的述责述廉报告、学习心得体会,乡党委加强把关审核。对于存在与其自身实际情况不符合或错误的表述,及时指出并退回重新撰写。二是已通知相关同志修改述责述廉报告、心得体会的相关内容,并于2022年11月1日收齐材料。三是就政治理论学习心得体会材料大篇幅重合、述责述廉报告内容基本雷同的问题,因工作变动,3名相关责任人均调离XX乡,已分别函告其所在党委(党组),对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够扎实。

(28)关于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失之于宽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2年8月份以来,乡纪委监察组组织警示教育11场200余人次,其中在下岐村、盘前村、河山村、乡政府举办"村级廉政小课堂"4次,重点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闽山闽水物华新-福建足迹》、通报疫情防控不力典型案、各级纪委全会精神等等。二是分别于2022年8月28日、9月16日组织乡村干部共计80余人,参观警示教育典型案例观展、收听收看省纪委党风廉政警示教育馆虚拟展馆,并在活动后开展交流研讨。三是于2022年9月14日-9月15日组织村级纪检委员参加履职能力提升培训会,提高村级纪检委员的监督能力,协助村党支部加强本村党员管理,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四是参加铁炉、XX、下岐等村的教育整顿会议,要求村支部党员要做好对照检查,端正作风,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遵纪守法。

(29)关于考勤管理落实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于2022年9月1日,启用"钉钉"考勤机打卡,优化考勤管理,将全乡工作人员68人纳入考勤管理,并安排专人负责全乡考勤工作,实行每周考勤通报机制。二是修改完善《考勤制度》,于2022年9月13日在周例会上组织干部学习,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外出登记、请销假备案手续,做好考勤资料收集归档。三是于2022年11月15日,对近期迟到时间较久、考勤情况不理想的15名干部进行集体约谈,会后对考勤约谈会相关情况进行通报,对未参会的两人进行全乡通报批评。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0)关于干部作风建设仍需强化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会议记录改用会议记录本记录,并手写会议记录。二是重新制定XX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了学习主题、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科学安排中心组各阶段学习计划和任务,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24个主题内容纳入学习计划。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将学习范围扩大至包村干部及党政办干部。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还不够。

(31)关于化解群众诉求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经办人员每日登录12345平台查看是否有新诉求件、不满意件,及时转办诉求件,要求诉求件涉及的分管领导、包站、包村干部及时化解群众诉求,答复时限剩余一周还未化解的及时上报主要领导,确保诉求化解到位。二是已化解群众诉求,目前积极解决群众饮水问题,正在接引水源。

(32)关于饮用水安全未保障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于2022年10月组织水利站、自来水厂、各村主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求加强水源保护,确保流域水质安全达标,保障生活用水供给。二是在巡察发现问题后,于2022年7月督促自来水厂整改,对管道、水池进行清洗,进一步提高供水水质,切实保障群众的饮水安全。三是积极与水投公司沟通水厂交接工作,已达成初步协议,还在和水投交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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