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关于进一步完善志愿服务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完善志愿服务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
为充分激发全县群众参与志愿服务的热情,推动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规范化开展,进一步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积极培育文明风尚,不断提高公民文明素质、社会文明程度和群众生活质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志愿服务重要指示精神和《志愿服务条例》以及中央文明委印发《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精神,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这个根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广泛普及志愿理念,大力弘扬志愿精神,着力壮大志愿者队伍,着力完善志愿服务体系,建立志愿服务社会化运行模式,推动志愿服务在新时代有更大发展,使更多的人成为志愿者,使更多的志愿者成为良好社会风尚的倡导者,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传播者、实践者。
二、基本原则
开展志愿服务,是创新社会治理的有效途径,是加强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坚持把开展志愿服务与创新社会治理结合起来,与学雷锋活动结合起来,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和活动运行机制,积极构建中国特色志愿服务制度,推动志愿服务活动广泛深入开展,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风尚。
三、强化组织机制建设
(一)健全组织机构。把志愿服务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建设重点工作内容,成立由县文明委领导,县精神文明创建股牵头,县民政局、团县委、县妇联等各有关部门组成的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县文明委建立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团县委负责加强对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经验推广;县民政局负责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教体、人社、卫健等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与志愿服务有关的工作;有关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做好相应的志愿服务工作。
(二)壮大志愿服务队伍
1.规范志愿者招募注册。志愿者的招募和注册,是组织引导人们参加志愿服务的重要环节。依法登记或备案的志愿者组织,要根据志愿服务的需要,及时发布招募信息,明确志愿服务所需的条件和要求,组织开展经常性招募和应急性招募,不断壮大志愿者队伍。要坚持以需求为导向,根据群众的实际需要,由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公益慈善类组织、社会服务机构等,及时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根据标准和条件吸纳机关干部、城乡居民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依托全国志愿者队伍建设信息系统志愿服务信息平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大数据平台、X州青年志愿服务平台,为有意愿、能胜任的机关干部、城乡居民进行登记注册,积极参与各类志愿服务,实现志愿者网上招募注册、志愿服务活动信息网上发布、志愿服务时长和积分在线结算。
2.加强志愿者培训管理。做好志愿者的教育培训和日常管理,是提高志愿者素质和志愿服务水平的前提和基础。要坚持培训与服务并重的原则,由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公益慈善类组织、社会服务机构等,根据志愿服务项目的要求,通过集中辅导、座谈交流、案例分析等方式,对志愿者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要加强志愿者骨干的培养,使他们成为志愿服务的中坚力量。
3.建立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由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公益慈善类组织、社会服务机构等,对志愿者的服务进行及时、完整、准确记录,为表彰激励提供依据。要充分利用X省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大数据平台,实现信息、数据的全省互联互通。要积极与省大数据平台工作人员协调,实现省平台与中国志愿服务网的无缝对接。要积极探索实行服务记录的异地转移和接续方式方法,使志愿者的服务记录不因工作岗位和居住地的变动而失效,把志愿者的积极性保护好、发挥好。
(三)拓展志愿服务阵地。要把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障人士作为服务重点,围绕家政服务、文体活动、心理疏导、医疗保健、法律服务等内容,设计接地气的项目,有针对性地开展顺民意的活动,力争覆盖群众所需的各种服务。充分发挥城乡居民的主体作用,精心培育植根群众的活动载体,把志愿服务活动做进城乡基层、做进社区、做进家庭。大力推广社会工作者带志愿者的活动方式,组织志愿者在社会工作者的带领和安排下,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要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愿望,积极搭建志愿服务活动平台,不断拓展志愿服务领域,扩大志愿服务覆盖面,为百姓分忧,为政府助力。要在各社区探索建立由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联合组建的志愿服务工作站,在小区设分站,并做到工作站有志愿队伍、有定期活动、有制度保障、有正常活动、有成果性的资料展示,促进社区志愿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在加强各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学雷锋志愿服务站日常志愿服务的同时,各相关部门要在公共场所设立便民志愿服务点,常年开展便民利民志愿服务活动,做好常态化的活动记录,落实好志愿服务基础性工作任务。
四、拓宽活动形式载体
(一)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各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要开设专题专栏,大力普及"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经常报道志愿服务活动和优秀志愿者事迹,并拿出重要版面和时段,刊播志愿服务公益广告;在城区公共场所、街道(乡镇)、社区(村)、楼院设置志愿服务公益广告;把开展志愿服务的要求纳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职业规范和学生守则之中,运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培育志愿服务文化,积极为市民群众"关爱他人、奉献社会"搭建平台,吸引和感召更多的人加入志愿服务活动。
(二)创设贴近实际的活动载体。注重参与主体的全员性,活动周期的持续性,避免"运动式""临时性"的活动方式,认真打造志愿服务和学雷锋公益品牌活动,针对机关干部、企业职工、青少年、特殊群体(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空巢老人、农民工、残障人员)等四类人群,分别开展"学雷锋见行动、争做好公仆""岗位比奉献、争做好员工""弘扬志愿精神争做雷锋传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等专题活动,突出"学雷锋"这个有力抓手,把志愿服务延仲到基层单位,拓展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覆盖到各个阶层和各类群体,使活动深入各行各业、深入千家万户。
(三)搭建群众便于参与的活动平台。强化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工作,充分运用博客、微博、动漫等新型传播样式,开展富有时代特色、现代元素的网络文明传播系列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开展企地、军地、校地志愿服务共建活动,推进共建共创。在窗口单位开展评选"雷锋号""文明先锋岗"等文明示范单位活动,把志愿服务渗透到广大干部群众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的方方面面,使其成为一种社会风尚和生活习惯。
五、完善运行保障机制
(一)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在强化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责任、加强协调配合的同时,注重对志愿服务活动成效的考核评价,把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融入市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全过程,体现到经济社会建设各领域,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测评体系,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建立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促进志愿服务活动制度化、规范化。
(二)建立完善的表彰激励机制。坚持典型引路,抓好典型示范。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公益慈善类组织、社会服务机构等,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志愿者星级认定制度,根据志愿者的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对志愿者给予相应的星级认定。建立志愿者嘉许制度,褒扬和嘉奖优秀志愿者,授予荣誉称号。建立志愿服务回馈制度,在就学、就业、就医等方面享受优惠或优待。回馈要适度,充分体现志愿服务自愿、无偿、利他的特点,不能搞成等价交换。要不断总结干部群众在志愿服务活动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注重挖掘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的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发现和培养一批雷锋式的志愿服务明星、人民公仆、新时代好少年、身边好人等,大力表彰奖励先进典型,强化示范引领。通过典型人物的示范作用和好人好报的激励作用,引导市民自觉自愿地参与志愿服务,不断夯实志愿服务活动的群众基础。
(三)建立有效的保障机制。把志愿服务的要求融入各项经济、社会政策之中,体现到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之中,提倡和鼓励志愿服务的行为,维护志愿者的正当权益,支持平安建设等志愿服务组织发展,形成崇尚志愿服务的社会氛围。把志愿服务纳入学校教育,研究制定学生志愿服务管理办法,鼓励在校学生人人参加志愿服务,可将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折算成社会实践学分。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协调上级相关部门,争取志愿服务项目资金,根据志愿服务活动的需要,为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提供资金支持,为志愿者购买必要保险、提供基本保障,推动志愿服务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
X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