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四五”人才发展专项规划(第6/7页)
(四)名师名校(园)长培养计划。围绕幼儿园、中小学、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的管理水平与教学质量提升,培养选拔一批名校长、名园长和中年教学骨干教师。培养期内在培养经费、教学交流、课题申报、人才团队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到2025年,遴选培养名校(园)长21名,教学名师31名,优秀中青年教师4名。
(五)卫生医疗人才培养计划。重点围绕临床诊治领域,大力培养"贵州省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专家""贵州名中医""黔医人才"等人才,培养一批中西医临床领域的名医和优秀中青年医师。到2025年,推荐选拔省级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专家1人、名中医2人、优秀中青年医师2人。
(六)宣传文化社科人才培养计划。围绕哲学社会科学、出版、新闻、文化艺术等重点领域,遴选培养一批优秀中青年人才。培养期内在经费投入、学术交流、课题申报、人才培养、团队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到2025年,遴选培养宣传文化社科优秀中青年人才1名。
(七)"XX工匠"培养计划。围绕重点工程领域遴选培养技能人才,打造地方技能人才品牌,分系列在技能人才队伍中评选一批政治素质高、技能水平高、企业认可度高、社会影响好的"XX工匠"。到2025年,建成"XX工匠"技能人才库,认定"XX工匠"技能人才3200人以上。
(八)企业家培养计划。围绕全县重点产业中的民营企业,遴选培养一批优秀民营企业家。培养期内在导师配备、培训进修、信贷支持、人才团队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到2025年,遴选培养5名民营青年企业家人才。
(九)农业人才培养计划。围绕农业特色产业,在农业新品种推广、畜禽良种生产、动物疫病防控、智能农机装备等领域,遴选培养一批农业技术应用推广的优秀青年人才。培养期内在导师配备、培训进修、课题研究、人才团队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到2025年,遴选培养1名农业技术应用推广优秀青年人才。
(十)工业产业人才培养计划。围绕工业制造领域,遴选培养一批产品研发、生产制造以及信息技术、数据构建、数字经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优秀青年人才。培养期内在导师配备、培训进修、课题研究、人才团队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到2025年,遴选培养2名工业产业领域优秀青年人才。
(十一)旅游人才培养计划。围绕旅游规划设计、旅游产品运营、旅游产品销售推广、景区导游等领域,遴选培育一批优秀青年旅游人才。培养期内在导师配备、培训进修、人才团队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到2025年,遴选培养1名优秀青年旅游人才。
五、政策措施
(一)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市场主导、政府促进"工作原则,按照"引进高端、强化中端、壮大初端"的人才工作思路,大力推进人力资源开发体制机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高端人才培养引进措施,大力实施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四大培养工程,切实壮大人才队伍。
(二)大力打造创新创业平台。贯彻落实就业优
先政策,大力发展新型工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和全域旅游业、电子信息化产业,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文化创意、全域旅游、健康养老、家政服务、人力资源服务、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培育一批领军企业,增强吸纳就业的能力。实施引进人才创办企业奖励制度。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优化贷款管理流程,为创业群体提供优质金融服务。积极组织开展全民创业大赛和创业之星评选等活动,推进"双创"孵化载体建设。实施劳务输出品牌计划,围绕地方特色劳务群体,建立技能培训体系和评价体系,通过完善行业标准、建设专家工作室、邀请专家授课、举办技能比赛等途径,普遍提升从业者职业技能,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专业化、标准化水平,培育一批叫得响的农民工劳务输出品牌。
(三)大力完善工资福利政策。落实基本工资定期调整机制,对部分高端专业化人才探索实行特殊工资政策。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薪酬制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探索建立高层次人才协议工资制、项目报酬制等分配办法。进一步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提高收益用于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比例。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和依法用工宣传,全面推行工资支付实名制管理制度和劳动合同制度,认真落实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措施和最低工资保障政策,切实保障企业职工合法权益。
(四)完善人才市场体系。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成应用与开发并重的人力资源信息网络,培育发展网上人力资源市场,依法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信息网络的运行,依法加强对人力资源市场和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逐步消除人力资源市场发展的各种体制性障碍,建立并落实人力资源信息需求统计发布制度,提高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程度,推动人力资源与其它资源实现优化配置。
六、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进一步解放思想、凝聚共识,充分激发调动各单位抓人才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构建全县一盘棋的人才工作大格局。县委、县政府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主动发挥统筹协调职能;组织部门严格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各地各职能部门制定人才规划政策措施并做好专家人才服务工作;各用人单位做好本单位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等各项工作。引导支持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以及各类民营企业等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人才工作。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一事一议"引进培养高端人才,支持专家人才成果转化、创新创业等,确保同级人才计划(工程、项目)和重点人才工作顺利实施。
(二)强化责任落实。建立考核评估机制,制定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及评价指标体系,每年年底组织实施年度人才工作考核。建立督查督导机制,对各单位人才工作开展督查督导。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实施人才工作述职制度,党委书记应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对不能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的,以及督查督导中发现对人才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责任不落实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