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实施方案
镇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X市X区X镇人民政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人数为13人。具体招聘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X市X区X镇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熟悉电脑操作。
5.报考人员须具有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等条件,应聘人员的年龄及取得毕业证时间计算至2022年8月19日。
以下情形不得选用: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的;
4.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只受理现场报名(报名地点:X镇人民政府4楼406室组织人事办),报考人员填写《X镇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计生证明(由户籍所在地开具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因不实填报影响考试结果的,责任自负。
2.报名时间: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8月19日(共4天)
报名咨询电话:XX,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若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视报考人数情况调整开考(具体调整情况以公告为准)。
参加笔试人员名单于2022年8月22日在"X+"微信公众号公布。
3.领取准考证时间:2022年8月23日-8月24日
考试
综合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面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本次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笔试
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法律、行政管理、常识(包括经济、人文、科技等)等,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职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的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笔试结束一周内,考生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具体安排安排在"X+"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面试
面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举止仪表及与应聘岗位相匹配性等。
面试结束一周内,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名单在"X+"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体检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果同一职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考核程序,并根据考察结果择优录取。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五)考核与公示
由招聘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规定执行,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历情况、计生、无犯罪记录、个人征信、工作实绩等,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报名表》、毕业证书、学历(学位)鉴定、身份证、户口本、计生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报考职位要求提交的所有证件与证明,资料均以原件为准,仅提供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等一律无效,原件审查后退还。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X+"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可在总成绩合格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六)聘用
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规实行合同制管理,不占用机关事业编制。合同期满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劳动合同。合同期未满违约的,按劳动合同相关条款处理。
(七)注意事项
(1)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公告上职位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2)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所有考生须在粤省事小程序中注册"粤康码",并在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态、来粤方式等情况。如实填写《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
(二)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返粤,并按属地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考试。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按照X市相关防疫要求执行(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