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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中层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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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再按综合成绩×80%+考核成绩×20%=总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进行排名;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综合成绩进行排名。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

体检由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及有关要求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组织、人社、编制部门和选调单位共同组织考察,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进行了解,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业绩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形成考察报告。

出现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可递补一次。

凡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办理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选调单位党组根据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调人选。确定拟调人选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七)咨询联系。(略)

附件1.平江县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中层干部、工作人员岗位表(略)

2.平江县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中层干部、工作人员报名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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