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XX县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度XX县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XX市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X妇函〔2023〕3号)要求,2023年,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妇联继续在全县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深化家庭文明建设,充分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中落地生根,助力XX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为XX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精神,把对党忠诚纳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推进广大家庭学党史、颂党恩,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家的情感,引领全县广大家庭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听党话、跟党走,弘扬伟大建竞精神。讲好最美家庭感人故事和家庭生活幸福变迁,充分发挥家庭典型榜样示范作用,营造学习最美、争做最美的浓厚氛围,学好用好《习近平走进百姓家》等鲜活读本,广泛开展走进"最美家庭"调研活动、礼遇"最美家庭"实践活动,倡扬新时代家庭观,弘扬社会主义家庭文明萧风尚,凝聚家庭力量推动XX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23年7月-2024年5月
三、活动内容
(一)突出主题弘扬好家教好家风。以贯彻落实党的XX大为统领,在全县开展"少年儿童心向党亲子诵读传家风""传承弘扬好家教好家风""童心向党小剧场"等系列主题活动,引导XX广大家庭深入了解百年党史,由衷感到党的领导好、社会主义制度好,注重用党的奋斗历程和伟大成就鼓舞斗志、明确方向,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定信念、凝聚力量,用党的实践创造和历史经验启迪智慧、砥砺品格,让红色基因、革命薪火代代传承。各镇(街)、各单位、各领域开展传承弘扬好家教好家风活动要注重常态化、实效性,有计划、分类别、不间断地开展家庭主题活动,做好数据统计并认真分析,及时报送有关材料,推动更多家庭和群众参与家庭文明建设。
(二)开展"树清廉家风创最美家庭"专项活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大力加强对党忠诚教育,学习宣传先进典型,引导党员、干部见贤思齐,把对党忠诚纳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今年,继续以"树清廉家风创最美家庭"专项活动为抓手,推动党员领导干部把对党忠诚纳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引导亲属子女坚决听党话、跟党走,以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好家风促进形成好的党风政风。请各单位创新开展1次"树清廉家风创最美家庭"主题实践活动,按不低于本单位职工总人数10%的比例树立典型,并对寻找出的"最美家庭"通报表扬和广泛宣传,把对党忠诚纳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三)先进赋能,助推活动高效开展。牵头组织动员县级以上文明村镇、XX市"红色村100"示范村、省家庭文明建设示范点及时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率先在2023年XX市文明村、2022年XX县文明城市创建测评中获"红榜"通报表扬的社区中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带动全县村(社区)积极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
(四)全面开展村级"最美家庭"评选、褒扬。各村(社区)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按不低于村(社区)人口数5%的比例培树村级"最美家庭"。通过在村(社区)宣传栏张贴"最美家庭"光荣榜、颁发"最美家庭"荣誉证书、召开"最美家庭"故事分享会等形式对寻找出的"最美家庭"通报表扬,广泛宣传"最美家庭"事迹。
(五)开展县、市级"最美家庭"推选。在确保拓展活动参与度的基础上,要培育更多典型,丰厚"最美家庭"内涵,擦亮XX"最美家庭"活动品牌,打造文明XX亮丽名片,创新举措做好XX县"最美家庭"推选工作,请各镇(街)各单位各领域积极推选。
四、推选方法
1.推选范围。在XX县居住2年以上的城乡家庭(家庭成员户籍不限)。优先推选家庭成员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爱党、爱国、爱家、孝老爱亲、教子有方、和睦邻里、绿色节俭、廉洁齐家、疫情防控、乡村振兴、敬业奉献、热心公益、移风易俗、创新创业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身边群众认可度高的家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家庭不得参评:家庭成员有违法违纪现象,曾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有家庭暴力行为,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等。
2.推荐方式。各镇(街)、各单位、各领域通过群众自荐、他荐和组织推选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逐级向上推荐。各镇(街)参照县级做法,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广泛寻找,评出本级"最美家庭",择优推荐至少2个家庭参评县级"最美家庭";各单位推荐至少1个家庭参评县级"最美家庭"。
3.审核把关。各镇(街)、各单位、各领域在推荐前须完成家庭资格审核审查、政审把关、社会公示等程序。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确保名单和材料真实、准确,家庭事迹突出、群众认可、可信可学可推广。
4.资料报送。寻找"最美家庭"活动贯穿全年,各镇(街)、各单位、各领域须于2023年8月30日前报送以下县级"最美家庭"推荐材料:"最美家庭"推荐表(各镇、街道请报"附件1",各单位、各领域请报"附件2",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有关证明(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干部职工还须提供廉洁意见或廉洁证明,盖章扫描件和纸质件),高清规范的家庭集体照(至少3张)。请推荐单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和除照片外材料的盖章纸质版(一式三份)分别报至电子邮箱(a0123677@163.com)和XX县妇联办公室。县妇联适时组织我县XX市"最美家庭"推荐材料(详见"附件4")报送。县妇联联系人:李华哲;联系电话:7763210;地址:XX县府前路87号机关大楼7楼。
4.评选公布。XX县妇联组织有关单位评出XX县"最美家庭、十大"最美家庭"和10个参评XX市"最美家庭"家庭拟入围名单,在XX县人民政府网和"XX妇联"微信公众号加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布评选结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整体推进,全程跟进。寻找"最美家庭"是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有效举措,是探索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治理、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践路径,各镇(街)党(工)委、妇联要高度重视,明确活动性质,准确把握活动定位,把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作为在家庭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的生动实践,对标对表,统一部署,印发规范性文件,整体推进,全程跟进。
(二)抓住节日契机,用好阵地,广泛发动。要抓住节日契机,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寻找"最美家庭"系列活动,全县村(社区)要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妇女之家、村(社区)家长学校等活动阵地,各单位要依托党组织、工会、职工之家、党史教育基地、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等阵地,多形式组织广大家庭开展好"分享最美家庭故事""晒家庭幸福生活""谈良好文明家风""展家庭文明风采""家风家教研学体验"等主题鲜明、备受欢迎的家庭文明活动,促进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提质扩容、提档升级,促进家庭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
(三)线上线下联动,大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积极探索形式多样的线上线下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广泛传播正能量,促进形成向上向善的社会风尚。线上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传播推广活动,形成广覆盖、广传播的宣传声势;线下注重开展"最美家庭"分享会、报告会、家风故事巡讲及各种文艺活动等,让群众在传播过程中当主人、唱主角,以身边人、身边事,可亲可学的方式带动更多家庭在学习感悟中付诸行动,使寻找、宣传和展示"最美家庭"活动贯穿全年。村(社区)家长学校均要设置"传承弘扬好家风好家教"宣传栏、"最美家庭"光荣榜,使广大家庭成员发现、学习身边榜样,接受道德熏陶。
(四)及时跟踪,做好总结,按时报送。各镇(街)要认真跟踪,及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及时收集本镇(街)开展活动的信息、照片,总结阶段性经验成效,于2023年10月10日前将活动现场照片(大于1M,在文件名中依次注明活动时间、主办单位、地点、主题)、情况总结、数据统计(以"附件3"为格式)、有关文件电子版等报至XX县妇联(联系方式见上文)。
附件:1.XX县"最美家庭"推荐表(一)
2.XX县"最美家庭"推荐表(二)
3.2023年XX县各镇(街)寻找各级各类"最美家庭"活动情况统计表
4.关于开展2023年度XX市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
(此页无正文)
XX县妇女联合会中共XX县委宣传部
XX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