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法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xx队伍依法行政能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充分整合队伍内外法律资源,高标准组建xx局级法务中心,着力解决当前xx执法和队伍建设面临的法律风险,推动建立适应新时代发展的xx法治体系,不断提升xx综合治理效能,开创依法治火新局面,现制定法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构建法治xx新格局,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法治xx建设放在xx事业发展全局之中;有效防范化解法治风险,构筑依法行政的坚强屏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风险,在制定重大政策、签署重要合同协议、出台重要规范性文件和处置重大涉法涉诉事件,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和"法言法语"应对处置,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推进落实帮带培育措施,建设xx法律人才新高地,积极为队伍法制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工匠人才的培养锻炼搭建成长平台和施展舞台,推出一批立得起、传得开、叫得响的先进典型。
二、组织机构
在xx局党委的领导下,实行主任负责制,设主任1名,由xx局分管防火工作的领导担任;副主任2名,由xx局法制与社会xx工作科科长、副科长担任。中心成员由相关科室业务骨干、xx局公职律师、xx局法律顾问、各大队法制员组成,xx队伍内部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随时加入补充。
三、职能定位
(一)公职律师。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鼓励执法干部考取律师资格证,推进公职律师队伍建设,组建公职律师团队,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推进依法行政、综合治理、法律审核中的重要作用。
(二)法律援助。法务中心为指战员及其家属无偿提供法律援助,解决指战员及其家属涉法涉诉求助无门问题,切实保障xx指战员、文员及家属的合法权益,及时消除和化解各种矛盾纠纷、防止事故案件和其他法律问题的发生。
(三)法律咨询。在xx局网站设立咨询服务专栏,及时回应xx人员遇到或关心的法律问题,为指战员提供线上线下的法律咨询服务,解答相关法律问题。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培训会等形式,对新颁布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解读,为执法人员正确运用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活动提供法律保障。
(四)执法审查。通过定期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召开执法工作例会、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形式,强化内部执法质量监督,对执法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规范监督执法行为,优化xx执法服务,发现和推荐典型执法案例,编制有关规范执法的指导意见。
(五)法律顾问。承担xx局法律顾问职责,对xx局重大决策提出法律意见、重大项目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开展法律风险评估。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围绕xx执法改革和队伍发展稳定的重点难点问题,为xx局党委决策提供法律保障。
(六)案件处理。xx局建立法务工作机制,根据需要调集法律骨干参加重大涉消案件处理工作,在火灾事故调查、事故责任追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维护xx队伍及xx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对各地涉及信访、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严格监控、跟踪督办,对重大、复杂、疑难的案件,进行有针对性的服务指导工作。
(七)法制培训。充分利用高校、司法部门等资源,不定期组织xx法制教育培训,实现执法培训日常化、机制化、实战化。组织对前沿性、热点性xx法制课题进行研讨,对基层反映的普遍性问题进行统一答疑解惑,收集整理、点评执法典型案例。定期开展普法教育,开展法律法规宣讲活动。组织法庭审判旁听和"模拟法庭"典型案件研讨等活动,让各级执法人员理解调查取证、听证、应诉等程序的本质要求,不断强化诉讼意识。
(八)制度修订。法务中心及时梳理地方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提出"废、改、立"工作建议,配合开展相关制定或修改工作。制定修订各项执法制度,根据需要出台规范性文件,完善xx执法制度体系,为xx立法立规工作提供智力支持,提高xx立法质量,完善地方xx法规制度体系。
(九)法制审核。严格落实法制审核责任,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把关,对xx局机关及各大队申请报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法制审查,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对总队、市级有关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进行研究并函复。
四、运行机制
(一)日常工作。xx局法务中心设在法制与社会xx工作科,各大队法制员轮值办公,每月安排2人到法务中心坐班2天;xx局公职律师和聘请的法律顾问每月固定两天坐班,履行法务中心工作职责,通过电话或远程视频连线等方式实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认真听取并吸纳基层好的经验做法,协助执法质量考评和执法例会等工作;根据工作任务需要抽调组成工作团队,加强对重大执法行为的法律审核和证据审查,不断提高服务和保障水平。
(二)法律研究。xx局法务中心要确定法律研究的课题和方向,细化内部分工,加强团队合作,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针对监督执法存在的适用法律不明确、执法疑难问题组织研讨,提出相应的法律适用意见;收集并点评xx典型案例,总结执法经验教训,提出加强立法、执法工作建议;从xx局层面集中处理涉法征求意见,组织研究前沿、热点性的xx法制课题。
(三)法律实务。法务中心要对xx局重大法务事项出具法律审核意见,参与xx局基层执法服务,实地调研指导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对的法制员开展定向培训,利用夜校等时机对全体指战员定期开展法制讲座;要及时介入复杂、敏感的行政处罚和火灾处理等案件,发布法律风险提示,做好典型案例复盘工作;处理火灾责任追究事宜,依据履职尽责标准要求,维护各级干部合法权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大队要高度重视法律人才培养,鼓励干部、xx员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统筹安排参加相关培训课程,购置考试培训教材,为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报销相关费用。要打造实践教学平台,适时组织学习交流研讨或选派人员参加法律专业知识培训,有针对性提高法制审核、规范性文件审查等能力。
(二)加强队伍建设。xx局与相关高校法学院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定期为xx局法务中心人员开展理论进修、社会法律实践等活动,不断提升法务中心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同时,要从外部招聘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作为xx局xx执法辅助文员,不断壮大法务中心队伍力量。
(三)强化权益保障。在办公场所、设备、经费等硬件及软件方面给予法务中心支持,推进各大队执法场所建设。设置视频监控同步录音录像的接待室、询问室,对疑难案件办理、来信来访进行全过程记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对工作认真负责、法律业务精通、日常成绩突出的法制人才在职称评定、级别和职务晋升等方面予以优先。加大正向激励力度,经论证为非主观过错引发的行政纠纷,不予追究相关法律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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