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更新三年行动方案
XXX市城市更新三年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和活力,优化城市空间形态,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城市更新三年行动方案如下:
一、重要意义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适应城市发展新形势,推动城市开发建设方式从粗放型外延式发展转向集约型内涵式发展,走出一条内涵集约式高质量发展新路的必然要求。是谋划推进一系列城市建设领域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充分扩大内需和释放发展潜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培育发展新动能,畅通国内大循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路径。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城市建设重点由房地产主导的增量建设,逐步转向以提升城市品质为主的存量提质改造,促进资本、土地等要素优化再配置,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是推动解决城市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推动城市结构调整优化,提升城市品质,提高城市管理服务水平,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大举措。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XX大精神,坚持城市定位,牢固树立"八个全域"理念,集中力量、分区域分步骤有序推动城市空间形态和城市功能的持续改善,补短板、强弱项,着力解决城市突出问题,实现存量空间资源提质增效,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传承复兴历史文化,重塑古都人文风貌,推动城市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宜居、生态、精致、智慧、韧性、文明城市,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三、实施原则
一是规划引领,分区分类。严格落实《XXX保护与修缮规划》要求,围绕"保护、保留、修缮、更新"四种模式,以保护传承、优化改造为主,拆旧建新为辅,有序推动城市更新。
二是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强化政府在城市更新政策制度设计、规划调控、组织监管等方面的职能,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推动城市更新落地生根。以发挥市场机制、吸引市场主体参与、多种方式引入社会资本为主,充分激发市场活力,调动各方积极性,探索形成多元化更新模式。
三是提质增效,改善民生。立足优化完善城市功能,激发城市活力,聚焦民生诉求,紧紧围绕补齐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短板,着力改善居住环境,注重"留白增绿",创造优良人居环境。
四是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分片区围绕功能优化、业态提升、风貌塑造、文化培育、环境整治等,加强项目立项、规划审批、房屋管理、资金保障等方面的统筹,整合资源力量,实施联动更新,促进片区功能整体优化和环境品质整体提升,推动城市更新成片区、分步骤、有顺序地开展。
四、实施主体
原则上由XXX集团公司作为城市更新具体项目的承接、实施主体,鼓励其他国有平台公司合作共建,已经启动项目的实施主体保持不变。允许市、区国有平台公司联合成立国资公司,物业权利人及其代表与国有公司成立联合体,其他经批准有利于城市更新项目实施的主体积极参与。同意物业权利人,或经法定程序授权或委托的物业权利人代表按照经批准的更新方案自行改造。辖区政府要组织好城市更新基础数据调查,依法组织开展征拆安置、建设管理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五、更新内容
城市更新是指对确定的更新范围内城市空间形态和功能进行整治、改善、优化,从而实现房屋使用、市政设施、公建配套等全面完善,产业结构、环境品质、文化传承等全面提升的建设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房屋(旧建筑)征收拆除。主要是指棚户区改造,包括更新类地块中需拆除重建房屋及城市旧住宅区、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历史风貌街区中的无法修缮建筑、城中村和企事业单位中的旧建筑等。
二是生态环境治理。包括水系、河湖及周边人居环境、水环境的生态治理和修复等。
三是住宅修缮改造。主要指老旧小区改造,包括危旧住宅加固改造、建筑节能改造、海绵化改造、外立面修缮等。
四是基础设施完善。包括需要修建的城市道路、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停车场、充电桩。水电气暖通信管网管线的安装,污水及垃圾处理设施,消防、照明的完善,绿化、公园、广场等便民服务设施的修造等。
五是公共服务配套。包括幼儿园、学校、医院、养老、群众服务中心、文化场所、图书馆、体育设施、休闲设施的配建等。
六是产业提质升级。更新生产设施、标准化厂房修缮、众创空间修缮、公寓等。
六、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主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建立全市统一的城市更新推进机制,加强顶层设计和综合协调,统筹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推进等有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城市更新日常工作,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统筹协调。
二是完善政策体系。规划土地方面,要研究推动城市更新的规模指标倾斜政策,研究制定适应更新地区或更新项目的行业技术规范。研究允许土地用途兼容转换、灵活变更的相关配套政策。研究土地出让金作价入股、年租制、过渡期等相关激励政策。研究制定城市更新项目规划土地政策清单。财政金融方面,要加强政府调控作用,完善财政激励政策机制,研究搭建市级城市更新项目资金平台,发挥财政资金专项引导作用,做好服务保障。拓展金融政策,研究资产评估抵押、入股分红、运营预期收益抵押等多种方式,降低更新项目初期融资成本的相关政策。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针对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的不同融资方式,制定实施差别化的金融政策措施,分类施策,拓展市场主体盈利空间。
三是建设管理方面。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研究制定城市更新改造项目菜单式分级分档改造标准,细化不同类型项目审批要件与流程。研究对城市更新项目特别是社会投资项目进一步精简施工许可、招标投标、联合验收的政策措施。研究纳入城市更新项目计划项目,在建设工程发包招标平台进行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招投标措施。细化城市更新改造工程消防规范,健全消防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全过程协同工作机制,正向提升建筑物结构安全、消防安全防护能力。研究制定城市更新改造项目配套市政道路管线投资、建设管理、规范移交、运行机制政策,完善简化审批程序。不动产登记方面,对原登记的宗地范围内拆除重建的,由宗地内的原权利人委托实施主体,在房屋拆除后,持相关城市更新的批准文件申请变更登记。已征收后经规划确认可保留的房屋,可登记至征收主体指定的市、区属国有平台,土地用途和房屋使用功能以规划确认为准,土地权利性质暂保留划拨。
四是做好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做好城市更新各职能领域新闻政策落实解读和培训,确保政策落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推出典型案例,广泛宣传城市更新政策和成效。注重城市更新意愿征询和实施方案公示结果运用,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共同营造良好的城市更新社会氛围。
五是强化督导考核。要对城市更新项目推进过程中的政策制度、矛盾问题、实施成效及时收集,做好分析评估和实施总结,及时优化调整更新模式和政策机制,不断改进和提升城市更新工作质量。要完善目标考核机制,城市更新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市政府绩效考评范围。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城市有机更新数据库,对更新改造项目全程动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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