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全市财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全市财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加强全市财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财政在社会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更好服务"两个确保"、"十大战略",根据全国、全省财政系统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xx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全省财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牢牢把握财政人才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加强人才培养使用,强化监督管理,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打造一支政治忠诚可靠、勇于创新拼搏、工作业绩突出的优秀财政人才队伍,为全市财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为谱写现代化新x城的绚丽篇章贡献财政力量。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党管人才根本政治原则。坚持党对财政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财政部门党组对人才工作的把关作用,确保全市财政系统人才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持续推进。
二是坚持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统筹推进。结合财政工作对人才的需求和财政系统人才特点,坚持以高素质专业化为导向,以x城财政人才库为抓手,总体规划,分类管理,合理使用。
三是坚持人才工作与干部工作双向发力。树立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人才理念,选优配强领导干部,加强梯队建设,自上而下带动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优秀人才的培养使用,激励干部争当优秀人才,自下而上促进干部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全面服务财政事业发展。
三、主要目标
(一)对党忠诚,政治坚定。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融入财政人才工作的全过程,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强化政治担当,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全市财政系统人才队伍政治上绝对可靠、对党绝对忠诚。
(二)分类齐全,结构合理。不断引进和充实各类财政人才,在财政、经济、金融、会计等财经领域,分类、分领域建立x城财政人才库,培养和锻炼一批"专才"和"通才",促进全市财政人才队伍的专业结构、年龄结构、职务职级结构等不断优化,满足财政事业发展的人才需求。
(三)业务精湛,本领过硬。通过多渠道培养锻炼,提高全市财政人才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着重培养一批在全省财政系统有影响力、在全市财政系统发挥引领作用的业务尖子,增强全市财政人才队伍的核心竞争力,切实发挥人才在深化财政改革、推进重点工作、解决难点问题中的主力军作用。
四、主要措施
(一)优化人才队伍结构
1.高标准"选人"。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标准,坚持党管人才根本原则,树立选人用人标准,规范选人用人程序,确保及时发现、合理使用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发现掌握一批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具有潜质的干部,按照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合理确定岗位,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2.多渠道"引人"。对全市财政系统人才队伍结构进行综合研判,深入分析年龄、学历、专业、经历等方面的构成,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合理设置入口条件,拓宽进人渠道,通过公务员公开招录、遴选、公开选调等多种方式吸引优秀人才。
(二)加强人才培养锻炼
1.紧抓业务尖子培养。围绕中心工作,着力发现培养一批政治过硬、精通政策、业务熟练的业务尖子。各县(市、区)财政局、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要在本业务领域内选出一定数量的预算管理、金融政策、企业管理、财政监督、财经法规政策等领域的业务尖子。推动业务尖子和优秀青年人才上讲台,解读政策法规、交流业务技能、分享工作经验,以讲促学、以学促干,在全市财政系统营造比学赶帮的浓厚氛围,持续培养出更多的业务尖子。
2.拓宽锻炼渠道。持续推进"上派下挂"人才锻炼模式。建立机关业务科室与财政厅对口业务处室的长效沟通机制,选派业务尖子和优秀青年人才到省财政厅业务处室跟岗学习。开展市局干部到县(市、区)财政部门和国有企业挂职锻炼,积极争取省财政厅等厅委、市直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业干部到市局相关科室、县(市、区)财政部门挂职锻炼。县(市、区)财政部门积极推进本单位优秀人才到相关业务科室和企业挂职锻炼。同时,按照市委组织部统一部署,扎实做好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工作,让干部人才在基层得到锤炼。
3.提升人才能力。用活用好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财政大讲堂等优秀平台,提升学习培训实效。组织开展经验交流会,传授业务方法技巧,促进财政系统人才业务能力提升。组织开展财政重点任务攻坚等专题研讨会,召集业务尖子、优秀人才就财政改革发展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讨,形成可供决策参考的研讨成果。
(三)推动"两池一库一塔"建设
统筹全市财政系统人才资源,打造专业人才池及复合型人才池,建设x城财政人才库,建造塔顶尖、塔身壮、塔基实的财政人才队伍"金字塔"。积极发掘优秀人才,推动优秀"专才"及"通才"汇入省级人才池及人才库,擦亮x城财政人名片。同时,立足全市财政系统实际和需要,打造x城财政人才库,为全市财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
1.打造专业人才池。专业人才池由高端财会人才和分领域财经人才组成。高端财会人才主要从市内大中型企业及行政事单位财务负责人、注册会计师、会计教学科研学术带头人等人才中择优吸纳,局会计科牵头制定入池标准、程序、开展综合评价等工作。原则上各业务科室可从归口的预算单位中推荐1-2人,各县(市、区)财政局可推荐1人,经局会计科综合评定后确定入池人选,人数规模控制在20人左右。分领域财经人才主要从预算管理、社会保障、政府采购、税政管理、资产管理、财会监督等财政领域的业务尖子中吸纳,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制定选拔入池的标准、规则、程序等,原则上各业务科室可推荐1-2人,各县(市、区)财政局可推荐1人,经局业务科室综合评定后确定入池人选,每个领域总量控制15人左右。
2.打造复合人才池。复合人才池由青年财经人才和高端财经人才组成。青年财经人才主要从学历层次较高、财政业务较精、沟通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的35岁左右青年业务骨干中吸纳。高端财经人才主要从全市财政系统中财经理论功底扎实、有一定学术水平、经历过多岗位锻炼、实际工作经验和领导经验丰富、开拓创新意识强、工作实绩优的财政干部中吸纳。统筹考虑不同年龄段和职务层次的干部人才,注意吸纳实操经验丰富、善于处理复杂问题的人才。复合人才池的人选,由局人事教育科明确标准,全市财政系统择优推荐,履行相关程序后入池。
3.建设x城财政人才库。局人事科按程序将"两池"人才汇总为全市财政人才库。及时完善入库人才信息,了解和掌握入库人才的科研成果、工作业绩、学习经历、专业特长等信息,形成各领域人才清单,并进行科学分析,形成可供决策的参考信息,为人才开发、培养、引进、使用与管理提供依据;建立人才库动态管理机制,将符合条件的人才及时入库,将考核不合格的人才及时调整出库,保证人才入库、出库渠道畅通。
4.建造财政人才队伍金字塔。全市财政系统要着眼事业长远发展,按照梯次合理、分布均衡、衔接有序的要求,优化年龄结构,处理好老中青的关系,努力打造塔顶尖、塔身壮、塔基实的财政人才队伍"金字塔"。注重发挥不同年龄段人才的积极性,以老带新、以新补老,推动形成老中青合理搭配、梯次使用的良好格局。一方面,充分发挥"师傅"经验丰富、办事稳妥的优势,推行结对帮带,采取"2对1"模式,安排局领导担任引领导师,科室负责同志担任帮带导师,分别负责思想指引、作风传承和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有效提升帮带质量。另一方面,善于发挥"徒弟"思维活跃、创新意识强、敢闯敢拼的优势,大胆使用优秀年轻人才,以岗位历练推动年轻人才成长。
(四)激发人才奋斗动力
1.树立人才榜样。把用心工作、不跑不要、钻研业务、实绩突出的优秀人才立起来当标杆、树典型,引导广大干部稳住心思、扑下身子,立足岗位本职,专心打磨业务本领,以更高标准、更高水平服务中心工作。落实省、市各项荣誉表彰制度,对模范履行职责、工作贡献突出的人才依法依规及时予以表彰奖励并进行组织宣传。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激励广大财政人才攻坚克难,提高财政治理能力,推动财政管理水平上新台阶。
2.优化考核机制。加大对人才完成重点工作、重大改革任务情况的考核,通过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将干部人才的精力凝聚到完成重点工作、推动重大改革上来。强化干部考核结果运用,将干部个人考核考评结果列入优秀评选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参考,充分发挥考核对干部的激励作用,更好地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加强人文关怀。坚持对人才严管厚爱,落实好正向激励、容错纠错等制度。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活动,对职务有变动、思想有波动、群众有反映、家庭有困难的干部及时谈心谈话。研究制定关爱激励干部人才的具体措施,切实提高干部人才待遇,不断提升人才的归属感。
五、组织保障
(一)把牢政治方向。全市财政系统要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正确人才工作导向,切实增强推进我市财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进一步健全人才工作组织领导机制,成立全市财政系统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财政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其他局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各县(市、区)财政局和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同志,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人事教育科,形成局党组统一领导,人事教育科牵头负责具体实施,有关科室、县(市、区)财政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人才工作格局。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健全完善人才工作领导机构,统筹抓好人才工作推进。
(三)强化工作落实。全市财政系统要把人才队伍建设作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重要内容,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保障人才工作经费,确保实施意见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市财政局加强对人才工作的跟踪调研,及时总结人才工作经验做法,研究解决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县(市、区)财政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抓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有关情况及时向市财政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