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经济部门领导、经济专家2022年上半年公开发表的讲话文章-215篇(第71/280页)
2022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收入安排积极稳妥。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实事求是、科学预测,积极稳妥编制收入预算,依法依规加强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趋势基本一致,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为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奠定基础。
二是支出保障积极有为。积极对接国家宏观政策取向,把握政策供给时度效,保证财政支出强度。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加快支出进度,支持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落实省委"三保一优一防"重要要求,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
三是突出资金绩效导向。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突出绩效导向,加强绩效结果运用,将资金分配与绩效结果挂钩,大力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支出,严格绩效考核问责。
四是强化风险防范化解。统筹发展和安全,依法合规举债融资,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处置和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兜牢市县"三保"底线。严肃财经纪律,严格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防范虚列收支、脱离监管。
(三)2022年财政政策
根据国务院关于编制2022年预算的有关要求和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22年财政政策主要包括:
一是优化和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细阶段性、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出台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税费支持措施,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切实助企纾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充分考虑减税降费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合理确定财政收入预期,坚决杜绝虚收空转、收取过头税费,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
二是支持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科技创新投入机制,进一步优化投入结构,支持加快科技自立自强。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健全鼓励支持基础研究、原始创新的体制机制。促进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更多在川布局,统筹财力支持天府实验室、国家产业(技术)创新中心、跨高校院所新型中试研发平台等重大创新基地(平台)建设。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深度融合。支持启动一批工业核心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项目,实施一批重大产业化和重点技术改造工程,推动"专精特新"企业成长壮大。完善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机制,强化科研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推广实施"天府科创贷"、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政策,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率。
三是支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重点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乡村振兴底子差的地区倾斜。完善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风险补偿金制度。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支持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推进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水库安全预警监测等农村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支持编制乡村国土空间规划,深入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支持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全面振兴。
四是支持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积极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支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加快建设,推进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落实"一干多支、五区协同"战略部署,支持成都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支持区域中心城市发展,促进五大片区及各市县找准定位加快发展,推动形成高水平区域协调发展良好态势。加大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力度,着力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重点向困难地区倾斜,努力缩小区域间人均财政支出差异,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财政资源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脱贫地区倾斜,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落实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
五是支持全面绿色转型发展。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完善多元投入机制,推进绿色低碳技术攻关,推广应用减污降碳技术,支持促进节能减排,做优做强清洁能源产业,支持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加快发展。以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为重点,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支持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完善天然林保护修复支持政策,支持国土绿化示范试点项目建设,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健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财政奖励政策,完善分类补偿与综合补偿相结合的补偿制度体系。支持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加快若尔盖国家公园创建。深入推进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治理,实施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六是稳步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完善民生保障体系。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加大对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帮扶力度,支持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优化教育支出结构,着力补齐义务教育领域短板,加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应发尽发。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健全基本养老保障体系,适度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合理确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适当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支持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提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支持做好民生用能保供工作。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
七是兜牢市县"三保"底线。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推动财力下沉,加大资金向基层倾斜力度。加强"三保"执行监测和风险防范。压实市县政府主体责任,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足额保障"三保"支出,坚持国家、省定标准的"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坚决兜住"三保"底线。
八是切实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坚持节俭办一切事业,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核定"三公"经费,严禁建设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反对浪费行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进一步细化完善支出标准,健全财政支出约束机制,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共享共用,不断完善过紧日子的制度体系。定期评估过紧日子落实情况,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的监测监督,确保过紧日子的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四)2022年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022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和重点任务,合理编制2022年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根据收入预算编制原则,综合考虑宏观经济运行、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2022年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4983亿元,增长7%;加上中央对我省财力性补助4494.2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0亿元、调入资金205.7亿元,扣除上缴中央77.7亿元后,收入总量为10005.2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全省支出预算拟安排为10005.2亿元,增长8.2%。在此基础上,加上中央提前通知转移支付238亿元、上年结转577.6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820.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