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书记在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2025年第1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市委书记在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2025年第1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2025年第1次全体会议,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总结过往工作,谋划未来发展,为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谋篇布局、积蓄力量。过去一年,全市"三农"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系列令人瞩目的成绩,这离不开大家的辛勤付出。但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当前"三农"工作仍面临诸多挑战,需要我们齐心协力、精准施策,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一、深化思想认识,把握"三农"工作战略意义
(一)深刻领悟"三农"工作的政治使命。"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关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从国家层面看,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村是社会稳定的基石,农民是推动发展的重要力量。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做好"三农"工作,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生动实践。这不仅是经济任务,更是重大政治责任。我们必须从政治高度出发,把"三农"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实际行动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在我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基础。
(二)准确把握"三农"工作的时代机遇。当前,我市"三农"工作正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随着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密集出台,为我市农业农村发展提供了强大政策支持。同时,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科技水平不断进步,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注入了新动力。消费升级趋势下,人们对优质农产品、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需求日益增长,为我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开辟了广阔空间。我们要敏锐把握这些机遇,积极融入国家和省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我市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顺势而为、乘势而上,努力在新的时代浪潮中推动我市"三农"工作实现新跨越,打造具有〔...〕特色的乡村振兴样板。
(三)清醒正视"三农"工作的现实挑战。尽管我市"三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高质量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相比,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农业产业竞争力有待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与发达地区相比还有差距,农产品品牌影响力不够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依然存在,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农民持续增收面临一定压力,部分农民就业渠道相对狭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质量有待提高。此外,受自然灾害、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面临诸多风险挑战。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正视这些问题,以问题为导向,采取有力措施,攻坚克难,补短板、强弱项,推动我市"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聚焦关键领域,夯实农业农村发展根基
(一)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一是严守耕地保护红线。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我们要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用途管制,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机制,将耕地保护任务层层分解到县(市、区)、乡镇和村,压实各级责任,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加强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为粮食生产提供坚实保障。二是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大农业科技创新投入,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农业技术,提高粮食单产水平。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田水利灌溉体系,提高农业机械化、信息化水平,改善粮食生产条件。培育壮大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粮食生产组织化程度和经济效益。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和管护,确保粮食生产功能区种粮属性,稳定粮食种植面积。三是完善粮食收储供应体系。健全粮食收储制度,优化粮食储备布局,加强地方储备粮管理,确保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完善粮食市场调控机制,加强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及时掌握粮食市场动态,稳定粮食市场价格。加强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粮食仓储、运输和加工能力,畅通粮食流通渠道,保障粮食供应稳定。
(二)壮大农业产业,促进提质增效。一是推进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立足我市资源优势和市场需求,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同时,积极发展特色农业、高效农业、生态农业,培育壮大茶叶、水果、蔬菜、花卉、水产等优势特色产业。加强农业产业园区建设,推动农业产业集聚发展,形成一批具有区域特色和竞争力的农业产业集群。加大农业品牌培育力度,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提高农产品品质和品牌知名度,增强我市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二是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大力培育和发展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扶持政策,加大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支持力度。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土地流转、订单农业、股份合作等方式,带动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化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适应能力。三是发展农业新产业新业态。顺应农业农村发展新趋势,积极培育农业新产业新业态。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农村电商等产业,延长农业产业链,提升农业附加值。加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促进农业与旅游、文化、教育、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打造一批具有〔...〕特色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项目。加快发展智慧农业,推进农业数字化转型,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建设和美乡村,改善人居环境。一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农村道路建设,提高农村公路通达深度和通行质量,实现农村公路"通村畅乡、安全便捷"。加强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完善农田灌溉和农村供水保障体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提高农村供电可靠性和稳定性。加强农村信息化建设,提升农村网络覆盖率和通信质量,推动农村数字化发展。二是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持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加强农村厕所革命,推进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和建设,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加强乡村绿化美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三是传承发展乡村优秀文化。乡村文化是乡村振兴的灵魂。我们要加强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深入挖掘我市乡村历史文化、民俗文化、农耕文化等资源,保护好古村落、古建筑、古树名木等文化遗产。加强乡村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农民文明素质和乡村社会文明程度,为乡村振兴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四)深化农村改革,激发发展活力。一是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实现形式,规范宅基地审批管理,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规则和服务监管制度,促进农村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二是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加大金融支持"三农"力度,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农村的信贷投放,降低农业贷款利率,提高农业信贷可得性。发展农业保险,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农村金融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三是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健全农业补贴政策体系,完善农业补贴方式,提高补贴精准性和有效性。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创新、农业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加强农产品价格调控,完善农产品市场调节机制,稳定农产品市场价格。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
三、强化政策支持,汇聚乡村振兴强大合力
(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一是优化财政支农支出结构。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大对"三农"工作的财政投入,确保财政支农投入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优化财政支农支出结构,重点支持粮食生产、农业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领域。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等方面的投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建立财政支农稳定增长机制。建立健全财政支农稳定增长机制,将财政支农支出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确保财政支农支出与农业农村发展需求相适应。加强财政资金统筹整合,提高资金使用集中度和整体效益。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拓宽财政支农资金来源渠道,为我市"三农"工作提供坚实资金保障。三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监管,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加强对财政支农项目的全过程监管,严格项目申报、审批、实施和验收程序,防止资金截留、挪用和浪费。加强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资金安排挂钩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
(二)加强金融服务保障。一是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加强政策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农村的信贷投放力度。创新农村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推广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农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等信贷产品,拓宽农业农村融资渠道。完善农村信贷担保体系,加大对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的支持力度,降低担保门槛和担保费率,提高农业信贷担保能力。二是发展农业保险和农村普惠金融。加快发展农业保险,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创新农业保险产品和服务,开发适应我市农业产业发展需求的特色农业保险品种,如茶叶气象指数保险、水果价格指数保险等。加强农村普惠金融服务,推进农村金融服务站建设,提高农村金融服务便利性和可得性。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小额信贷、消费信贷等普惠金融业务,满足农民多样化金融需求。三是拓宽农业农村融资渠道。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领域,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农业农村建设。支持农业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等方式融资,拓宽农业企业融资渠道。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完善农村产权交易规则和服务体系,促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盘活农村资产资源。
(三)强化人才智力支撑。一是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提高农民素质和技能水平。制定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规划和政策措施,加大培训投入,创新培训方式,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健全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和扶持政策体系,吸引和留住更多人才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培养造就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二是吸引各类人才下乡创业。出台优惠政策,吸引各类人才下乡创业。鼓励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企业家等返乡下乡创业,为他们提供创业培训、项目扶持、金融信贷等服务。加强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和孵化基地建设,完善配套设施和服务功能,为人才创业提供良好平台。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对在农村创业创新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人才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人才创业创新活力。三是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加大农村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农村"两委"班子,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建立健全城乡人才交流机制,鼓励城市人才到农村挂职、任职或开展志愿服务,促进城乡人才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四)推进科技创新驱动。一是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平台的投入和支持力度,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农业科研机构、农业科技园区和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建立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推进农业科技创新资源共享,提高农业科技创新效率和水平。二是强化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加强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引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加大对农业科技人才的培养力度,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开设农业相关专业,培养农业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加强农业科技人才激励机制建设,提高农业科技人才待遇和地位,吸引和留住优秀农业科技人才。三是推广应用农业先进技术。加快农业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建立健全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建设,提高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素质和服务能力。加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通过示范引领,带动农业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大对农业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
(五)完善政策保障体系。一是加强政策研究制定。加强对"三农"政策的研究和制定,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一系列符合我市农业农村发展需求的政策措施。加强政策的系统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及时跟踪评估政策实施效果,根据实际情况对政策进行调整和完善,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加强对"三农"政策的宣传解读,提高农民对政策的知晓度和理解度。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如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宣传栏等,广泛宣传"三农"政策。组织开展政策培训和咨询活动,为农民解答政策疑问,帮助农民用好用足政策。三是建立政策落实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政策落实监督机制,加强对"三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明确政策落实责任主体,加强对政策执行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政策落实不走样、不变形。对政策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三农"工作落到实处
(一)压实工作责任。一是强化党委领导责任。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三农"工作的领导,把"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设,充分发挥其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各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定期研究部署"三农"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二是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三农"工作主体责任,将"三农"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点,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和支持力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三农"工作目标责任制,将"三农"工作任务分解到部门、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加强对工作进展情况的跟踪调度和考核评价,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三是强化部门协同责任。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农业农村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对"三农"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服务;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支持和参与"三农"工作,在政策制定、项目安排、资金投入等方面向农业农村倾斜。建立健全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