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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瓶颈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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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瓶颈及对策

2022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为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州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入瓶颈期,究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公共法律服务队伍资源紧缺,服务质量亟待提高。全州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126个虽已全部建立,但服务站缺乏专职人员,工作人员多为司法所人员兼职承担。乡镇司法所工作任务繁重,随着经济社会的日益发展,法律服务需求不断提升,涉及到的专业法律知识也愈加细化,导致法律服务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不够高,法律服务人才匮乏。律师是法律服务的主力军,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但我州律师数量为565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57人,法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数严重不足,乡镇(街道)法律服务市场绝大多数由基层法律服务所提供,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员数量少,并呈逐年递减趋势,2017年,大部分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被取消执业资格,突出的供需矛盾,成为制约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瓶颈,基层群众"找法难""用法成本高"问题比较严重。

二是公共法律服务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导致工作开展不平衡。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的制度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经费渠道相对单一。从县级层面看,每年县财政在预算司法局工作经费时,未将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仅仅依托法律援助业务经费开展工作,导致县法律服务中心虽然名义上挂牌成立,无法实施完全向社会购买服务力量,而主要依靠律师、基层服务工作者、公职人员的公益无偿行动来提供法律顾问活动,受法律专业素养,个人素质等因素制约,无法保证广大群众得到均衡、及时、优质的法律服务,有的咨询问题甚至无法得到解答,存在部分法律顾问"顾而不问"的现象。

三是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认识不够,部门协作配合推进不力。公共法律服务室建设在一些乡(镇、街道办)推进困难,与党政主要领导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支持不力有直接关系。部分党政领导没有从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的战略高度上认识、理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法治政府建设上的重要作用,一些乡(镇、街道办)领导在研究工作时,不愿投入购买服务经费,甚至认为这项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的自身事务,部门与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够,导致司法行政机关"孤掌难鸣"。

下一步对策及措施建议。

一是强化政府主导地位,积极争取将公共法律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畴。9月22日,两办已印发《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二是加强视频咨询系统建设力度,打造一批示范点。进一步完善州、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为载体,充分应用律师值班在线视频咨询系统,打造一批示范点,连接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视频咨询,打通公共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实现群众便捷咨询就近跑,铺设"零距离"服务路径,以此达到解决法律顾问人员法律素养参差不齐,无法满足群众需求的问题。

三是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全面整合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加大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和选拔,吸纳高校师生、志愿者、退休政法干警参与,推动建立多元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主体。大力推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从村(居、社区)工作经费中,单项预算法律顾问经费,明确村(居、社区)法律服务内容,量化考核,确保专款专用,吸引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主动面向农村和社区提供法律服务。

四是完善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考核评价机制。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考核评价纳入各级政府年终绩效目标,法律顾问使用主体对公共法律服务机构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数量、内容、效果进行量化考评,并将考核考评结果与法律服务经费发放挂钩,实行过硬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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