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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政法领域的意识形态问题及其应对---调研报告(第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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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政法部门党的建设,为意识形态工作提供坚强保证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组织的重要任务,要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必须加强党的建设。对于政法部门来说,面对存在的大量意识形态问题,必须从加强党的建设入手,做好基础性工作。

第一,加强政法部门党的政治建设,铸牢政治基础。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前途。加强政法部门党的政治建设,必须把讲政治贯彻到政法工作的各个方面,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遵循《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落实中央关于政法工作的精神和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依法惩治犯罪、维护安全稳定与厉行法治、保障人权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牢牢把握政法工作的正确方向和导向,始终做到司法为民,公正执法,让人民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第二,加强政法部门党的思想建设,增强思想认同。理论清醒才能政治坚定,才能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为此,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通过常态化的思想教育,帮助法院干警筑牢理想信念防线,真正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要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抵制司法领域西方错误思潮,决不能搞西方"宪政民主""三权鼎立""司法独立"那一套。在学习中,要进一步完善理论学习制度、党性教育和分析制度,推动思想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要活化教育方式,通过开展节日纪念、红色之旅、主题教育、支部学习、主题研讨等形式,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为巩固发展各级政法部门意识形态阵地,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和强大的精神动力。

第三,加强政法部门党的组织建设,提供组织保证。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优势是党的重要优势。政法部门党组织要把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任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党组书记要通过召开党组会议等形式经常分析意识形态领域的新动向,正确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的新形势,不断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有效解决衍生出的新问题;班子成员应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肩负起抓紧、抓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要经常分析研究分管战线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形势任务,着力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提出整改要求。相关责任主体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深化对各级政法部门意识形态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要强化意识形态管理,明确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的基本原则、主要任务、重点工作,进一步细化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主体、责任内容、主要工作、工作机制和责任追究。要打牢基层党组织建设这个基础,要配好配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不断提高政治领导能力,切实提升基层党组织在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话语权、管理权、主动权。

第四,加强政法部门党的作风建设,强化党的形象。党的作风关系党的形象,政法部门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作风不仅决定着该领域党组织的形象,也影响党的整体形象,中央对政法部门进行集中整顿,就是要把政法系统的害群之马切实清除出去,真正树立党的良好形象。在政法部门党的作风建设中,要以提高司法办案的公信力为根本,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严抓实体公正,严格规范办案流程和审限管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审理案件,努力把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并贯穿到司法办案全过程。要严抓程序公正,强化精细化办案、精品化审判意识,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要引导干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妥善审理涉及民生的医疗、婚姻家庭、劳动报酬、侵权责任等各类民事案件,排解民争,化解民怨,保护民权,维护民利,赢得民心;持续发力,切实解决执行难,不断加大执行力度、提升执行水平、强化执行管理,坚决兑现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第五,加强政法部门党的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优势。充分发挥制度管根本、管长远的重要作用,认真做好政法领域意识形态建章立制工作,体现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巨大优越性。要建立领导与干警谈心谈话制度,层层分级谈心谈话,主动掌握干警思想动态,了解干警的所思、所想、所盼,及时疏导干警思想、工作、生活上的困惑,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对出现的问题应及时指出并加以改进,对合理性建议要认真采纳,对存在的困难要帮助解决,提升广大干警的归属感、幸福感、获得感。要严明奖励惩戒机制,建立科学的工作质量考核评价体系,对工作质量过硬、贡献突出、事迹鲜明、廉洁服众者及时给予奖励,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坚决杜绝论资排辈、搞"小圈子"等不正之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完善对干警的关心关爱机制,要经常关心干警的身心健康,解决他们面临的工作和学习压力,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他们充分感受到政法部门大家庭的温暖,增强对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认同。

(二)加强党对政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

在意识形态斗争面临严峻挑战的新形势下,加强党对政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集中体现为在政法工作中落实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和责任制,确保政法工作的政治方向和人民立场,使政法工作成为社会主义制度和党的领导的坚强法律保证。

第一,强化组织领导,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各级各地政法部门要完善组织体制,健全领导机制,形成领导格局。特别是要成立以党组书记任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压实党组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党组副书记或政治部主任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组员,明确各自意识形态职责。由政治部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开展。各基层政法部门要形成党组书记统一领导、党组成员齐抓共管、政工部门组织协调、各党支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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