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81篇(第89/136页)
(四)聚强监管合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时修改清理不符合条例、不适应营商环境健康发展的规定。加强合同执行的司法保障,推进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保障企业及经营者合法权益。对干扰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要严厉打击。二要规范中介服务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监管,完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和收费目录清单,向社会公布并动态管理。进一步开放中介服务市场,坚决取消自行设定的区域性、行业性、部门间中介服务执业限制,吸引域外符合资质的中介机构进驻,做大我市中介服务市场。三要完善公平竞争规则。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确保各类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依法平等使用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坚决打击垄断市场、欺行霸市、假冒伪劣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四要构建联动监督机制。要加大司法执行力度,严格制裁违约失信行为,强化司法对市场运行的规范引领作用;要深化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协作,持续开展案件执行专项行动,破解执行难题。要常态化开展督导考核,构建党委领导,纪委监委巡察巡视、人大监督、审计监督、效能监察、社会监督协同联动的优化营商环境常态化监督考核机制。要健全完善激励奖惩机制,对积极主动、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予以激励,对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究,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关于我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调研报告
根据《歙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为推进《歙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攻坚年行动方案》的落实,促进我县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县人大常委会3月份成立了调研组,就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进行了专项调研。调研组采取了深入乡镇、村了解实情、听取汇报、查看台账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收集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状况及特点
2021年以来,我县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主线,在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农民增收方面取得新的成就。纵向比我县村级集体经济有了长足发展,2021年消灭了33个10万元以下的薄弱村,全县182个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3765.56万元,其中50万元以上的村20个。横向比我县2021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仍处于省、市落后位置。今年一季度,全县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总额1579.93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20.97%,未达到时序进度。村均经营性收入2万元以下的有5个乡镇,还有56个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在2万元以下。我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呈现以下特点:
(一)总量偏低。全县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总量3年来每年都在3000万元左右徘徊。2021年,我县徽城镇七川村集体经营性收入为138.61万元,居全县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第一。同期,徽州区广惠村高达2600万元,黟县西递、宏村门票分红也达2000多万元。2021年我县村均经营性收入首次突破20万元达到20.69万元,但仅为全市村均的50%,低于全市平均水平39.78万元的村有161个。
(二)结构失衡。2021年村集体经营性收入百万元以上只有3个村,20万元以下的村142个,占78%。全年村集体一次性经营收入1492.55万元,占39.64%;可持续收入2273万元,占60.36%,收入笔数多,数额小,而且稳定性不高。
(三)来源单一。全县大部分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还是停留在村集体公房出租,山场、园地发包等传统方式,缺少新渠道、新途径、新业态,没有新的增长点。2021年涉及24个乡镇50个村的集体经营性收入出现严重下滑,仅为297.48万元。
二、我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发展环境不优。客观上我县实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过程中,大部分乡村对集体资产分得比较彻底;乡村集体企业均已改制。发展村集体经济的环境改变了,发展集体经济的意识被淡化了。目前,全县五分之一的村几乎没有可以利用的资源和资产;少数村也存在处置村集体资产程序不规范,产权不明晰等情况。另一方面不具区位优势的部分村集体土地、山林和集体房产利用价值低,交通不便,开发成本高,见效周期长,难以带来即期收入。随着城镇化发展,目前我县村多基数大,村域人口规模不平衡。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我县182个行政村中常住人口千人以下的有68个村占40.48%,其中常住人口500人以下近20个行政村,且常住人口中大多数为60岁以上的老人。而实际情况更为严重,村庄空心化、村民老龄化、人口数量减少趋势在不断加快。杞梓里镇最具代表性:全镇16个村其中"三无"村(无资源、无资产、无资金)3个,常住人口在1000人以下有11个村占68.75%,其中500人以下的村4个占25%。霞坑镇石潭村户籍人口4500多人,在疫情防控入户逐人核酸检测中,实际在家只有800多人仅占17.78%,其中60岁以上的600余人占在家人口的75%。乡村振兴任重道远,村集体经济发展同样面临严峻的形势。
(二)"堡垒作用"不强。一是少数村两委干部对发展村集体经济站位不高,动能不足。停留在"要我发展",而不是"我要发展"。只满足应付日常的工作,对本村的发展优势把握不够全面,无法根据本村特点制定出相应发展集体经济的对策。二是"等、靠、要"依赖思想严重。缺乏敢想敢为的勇气和魄力,瞻前顾后,认为发展村集体经济有风险,不敢担当,等政策、靠帮扶、要钱物。考核时想方设法应付完成任务。三是只顾眼前利益,缺乏长远规划。少数村两委班子成员缺乏远见,只考虑当前利益,"守住家业",集体资产一包了之,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虚高。
(三)发展氛围不浓。现在村民个人发家致富的愿望十分强烈。不少村民集体意识十分淡薄,参与发展集体经济的热情不高。少数农村党员、能人不愿意参选村两委干部,也不愿意参与发展集体经济,还担风险。乡镇统筹协调能力不强,缺少系统谋划,存在"年初下目标,年底抓统计"的问题。少数干部未能真正把发展村集体经济当作本职工作用心用力去对待。少数县直涉农部门缺少主动参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的意识,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思想。金融部门在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上步子不快,对村集体经营性项目信贷的投放力度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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