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调研报告-45篇(第51/90页)
(二)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
l各级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基本建成
2015年,在青海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下,各级行政机关按照分步实施、逐级推进的原则,加快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进度,年底前省和8个市州政府,西宁市、海东市所属县(区)政府、6州州府所在地县(市),以及格尔木市政府全部建立和完善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2016年底前,积极推动其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法律事务较多的工作部门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提前一年实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目标任务,自此以省、市州和县三级政府为主体框架的政府法律顾问服务休系初步建立,具体表现为县级以上政府均设置了公职律师或外聘法律顾问。2015至2021年期间,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法律顾问制度逐步得到加强,与专家学者和律师建立法律服务关系的省直部门从17家增长到了29家。法律顾问参与政府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次数从2015年的558次,增长到2021年的10220次。法律顾问参与政府部门执法监督工作次数从2015年的75次,增长到2021年的3021次。
2县级以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基本建成按照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提出的"指导推动有条件的地方聘请法律顾问"要求,西宁市城东区政府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向基层延伸发展,20个行政村、32个居委会配齐了法律顾问,率先在全省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早在2019年底,我省各市州县级以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基本建成(见表1)。
(三)队伍建设情况
抓好政府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和外聘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是落实四中全会决定精神,深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关键所在。
第一,在政府法制机构队伍建设方面,2017年,经省政府同意,省编办与省政府法制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州)县政府法制工作机构队伍建设的意见》(青编办行发[2017]5号),要求各地区通过本级编制总额内悯剂等方式,进一步优化编制配备,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力量,切实解决市、州特别是县级政府法制机构力量薄弱的问题。
2021年全省政府法律顾问人员构成中,县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乡级政府聘任法律顾问的人次达到1400人,约占各级行政机关聘任人数的90%。从而实现了绝大多数地区政府法制工作有人千,政府法律顾问事务有人管,从源头上落实了责任主体,以政府法制机构集体名义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的工作队伍建设基本形成。
第二,在外聘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方面,建立全省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同时,加强对外聘法律顾问的专项培训。采取"请进来"的方式邀请国内专攻政府法律顾问业务的知名专家来西宁授课,采取"走出去"的方式在省外培训中专门设置政府法律顾问课程,促使政府法律顾问理清思路、拓宽视野,探索适合青海的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模式。2015至2021年,全省各级行政机关聘任政府法律顾问(党政机关法律顾问171家、企业法律顾问625家、事业单位法律顾问134家、其它143家)人数分别为740人、1043人、1121人、1333人、1192人(见图2)'已经形成了"法律顾问+专家库"的人员构成。
二、青海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运行成效考察
从2002年至今,青海省法律顾问制度构建H趋完善,并在法治建设、法治评估、纠纷解决、法治研究等多个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在制度建设方面成效显著
据统计,2015年以来,各级党政机关外聘法律顾问积极参与332件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审查、修改和论证工作,共提出有效意见建议3200余条。省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部分成员发挥学科专业优势,全面参与《三江源国家公园条例(试行)》《青海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失补偿办法》的起草调研、审查修改和评估论证工作,为政府立法提供了理论支撑和智力保障,对于邀请第三方共同参与立法作出了有益尝试。2015年以来,全省法律顾问参与政府法治建设工作共7951件,3428人次参与,提出了10316条意见,为政府各项工作的进行提供了充分的法制保障。
(二)在政府志冶建设评估中成效显著
近年来,省政府法制办组织法律顾问深度参与全省依法行政推进工作,从杜会公众角度研究评价各地区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进展及成效,委托省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成员组成第三方评估小组对省级23家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单位进行了全面验收,通过对市州政府100项、省直部门85项评估指标的逐项核实检查,形成37万余字的整体评估报告,客观地指出各单位的工作亮点与不足,并结合国内先进经验提出改进意见建议。针对行政机关执法检查活动中存在的违法主体身份认定不清稠查取证不够、法律适用不准、执法程序不严等突出问题,西宁市、海北州政府法制办委托法律顾问组建第三方评估小组,对执法任务较重部门的执法案卷开展全面评查,出具《执法案卷评查意见函》,提出共性和个性问题解决改正方案,从根源上改进行政执法方式,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这对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成效显著,纠正了行政执法中的一些问题,并为H后行政执法指明了方向。
(三)政府法律顾问在协助各级政府推进依志行政中成效显著
随着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深入推进,各级政府积极转变工作方式,邀请法律顾问参与政府重大决策,引导法律顾问在党委政府重大决策方面发挥法律服务保障作用。2015年以来,全省各级政府法律顾问3912人次参与决策咨询工作5801次,提出意见建议8938条,尤论是参与重大决策的工作数量、参与人数还是所提意见建议的数量整体呈上升趋势。
一是各级政府积极引导法律顾问发挥政府"外脑"作用,让政府重大决策与人民群众诉求意愿贯通,有效保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政府法律顾问全面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政府立法论证和重大决策论证已成规矩惯例。
二是部分外聘政府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基层政府工作,提供了决策咨询、合同审查等专项法律服务,有效补足了基层政府依法行政的工作短板。如:2017年,都兰县政府外聘法律顾问按照坐班协议参与重大决策全过程,全年列席政府常务会议4次参与制定规范性文件8件,提出法律意见21条,审查14件政府签约合同,提出修改意见65条。贵德县政府外聘法律顾问采取定期服务的方式集中办理涉法事务,全年仅政府各项协议审核把关就达160余件。
(四)业务覆盖面渐次拓展
在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过程中,各地区各部门通过制定详细规范的工作规则,明确工作职责范围、服务事项内容,确立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采取颁发聘书或者签订合同的方式建立起正式聘任关系,逐步形成规范有效、系统配套、结构合理的工作机制。2015年以来,随着各项工作步入正轨,法律顾问工作成效得到普遍认可,服务业务领域从制度建设、案件咨询和培训授课,逐步向决策咨询、合同审查、执法监督、案件代理、矛盾纠纷曲解等方面深入推进,服务工作数量均整体上呈上升趋势。
(五)在纠纷矛盾化解方面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