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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调研报告-40篇(第12/8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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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结语

城市近郊乡村旅游经济发展大有可为。各级各相关部门应从各地城市近郊乡村旅游经济发展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科学谋划,高起点定位规划,全方位支持配套,多样化特色化发展,不断推动城市近郊乡村旅游经济做优、做大、做强。

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蝇贪"

湖北省丹江口市纪委监委调研组

(2023年3月30日)

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坚决整治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着力消除基层消极腐败现象。今年以来,湖北省丹江口市纪委监委持续深化"群众点题、部门答题、纪委监督、社会评价" 工作机制,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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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发现,当前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中,存在靶向聚焦、责任传导、工作合力等方面的薄弱环节。一是监督方式有待优化。有的点题内容泛化,切入点不够精准,通过表面现象揭露深层次问题的能力有所欠缺,通过个案整治带动行业或领域全面治理的效果不佳。二是监管责任缺位,职能部门领题答题意识有待加强。部分职能部门担心影响年度工作考核,参与整治的主动性、积极性不高,对发现问题避重就轻,仅报送易整改的共性问题,较少报送实质性具体问题。三是协调联动机制不完善。部分职能部门在数据共享、联动核查上存在"堵点",整治工作合力有待加强。

针对存在问题,调研组提出建议。一是汇聚民意精准锁定点题范围。在精准点题、科学定题上下功夫,综合公开征集选题、走访调研、民生热线、信访举报等工作情况,梳理群众反映强烈、具有共性的突出问题,确定整治的重要领域重点问题。二是压实监管责任促进源头治理。各牵头部门根据整治项目成立领导小组,细化工作举措,逐项进行分解,确保责任到人。督促相关配合单位明确阶段目标、制定"施工图",层层推进、逐项落实,确保点题整治工作有序推进。通过不定期召开推进会,建立下沉督导、挂牌督办、通报曝光等抓落实机制,对整治工作进行全过程、全链条监督,夯实监管责任。三是同频共振提升整治合力。进一步完善数据共享机制,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健全顺畅信息共享、情况互通、力量互联渠道,充分运用好电子监管平台、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大数据比对等有效措施,打破信息壁垒,不断提升整治合力;通过制发纪

检监察建议书、一把手谈话、约谈提醒等方式,督促案发单位抓好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实现"查处一案、治理一域、教育一方"的治本功能。

关于本市农村村民建房问题的调研报告

上海市农村经济学会课题组

为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根据《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和《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管理办法》(市政府16号令),上海市农村经济学会联合市乡村振兴研究中心、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农业科技信息研究所,对本市农村村民建房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赴金山、浦东、崇明、松江等区, 实地察看规划保留村农村住宅修缮使用、农民集中居住点建设等情况;召开相关座谈会和专题研讨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形成了本市农村村民建房问题的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本市各级党委、政府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高度重视农民住房建设管理,各职能部门细化政策措施、加强协同联动,不断满足农民建房需求,统筹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在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对高品质生活的期待上取得新成效。

(一)市级层面已制定政策

为更好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郊区乡村成为提升上海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的战略空间,打造上海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亮点和美丽上海的底色,进一步加强本市农村宅基地管理,规范农户建房秩序,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市政府颁布了《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管理办法》(市政府16号令),于2019年5月5 日施行,同步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改善本市农民生活居住条件和乡村风貌进一步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的若干意见》,为全市面上开展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撑与操作规范。根据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土地管理法》以及2019年9月以来农业农村部等相关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等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精神, 2020年6月,市农业农村委会同市规划资源局、市住建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就完善宅基地审批程序,强化农房建设管理,促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各区制定农民建房管理实施细则

各区认真研读政策,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区农业农村委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和配套文件,进一步明确宅基地审批和农民建房

政策路径,推动市政府16号令等政策文件的贯彻落实。一是出台配套文件。松江、闵行、宝山、嘉定、青浦、金山、奉贤等区相继出台了本区村民住房建设管理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二是区镇给予补贴。在市级补贴的基础上,区镇两级积极配合,在减量化补贴、节地补贴、基础配套费用等方面给予相应补贴。例如,松江区区层面的补贴主要有与市1∶1配套补贴(上楼30万元/户、平移5万元/户),减量化补贴(200万/亩),实效奖励(30万元/亩)。

(三)农民相对集中居住有序开展

各级政府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引导农村村民科学合理建房,节约利用土地资源。各区加大工作力度,稳步推进上楼平移等集中居住点位建设,以"三高两区"和规划农村居民点外零星散户作为推进重点,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危旧住房改造优先纳入。一是对"三高两区"沿线农民主要采取集中上楼方式,改善农民住房条件。各涉农区围绕从2018年至2022 年完成5万户农民的集中居住目标,开展农民相对集中居住推进工作,到目前为止,已经签约3.9万户。二是在一些地区采取平移集中方式,建设质量较高的农村新社区。各涉农区集中建设或者引导将农民将房屋翻建到规划居住区,如松江区泖港镇黄桥村农民集中居住、嘉定区华亭镇联一村"乡悦华亭"、宝山区罗店镇天平村农民集中居住等,农村村民住房建设典型引路作用得到较好发挥。三是部分地区探索农村宅基地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方式。对一些已在城镇有商品住房的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其放弃宅基地使用权。例如崇明区积极支持基层探索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加快落实配套资金,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逐步推开,2019-2021年16个涉农乡镇完成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5612 户,补偿金额34.4亿元,核减宅基地面积992.7亩,减量化面积2037.7亩。

(四)农民住房条件逐步改善

市、区相关部门加强精细化的分类指导、分类施策,统筹做好乡村规划, 积极探索"一镇一策""一村一策",直至"一户一策",解决农民住房问题。据市农业农村委统计,自市政府16号令实施到2021年7月,全市9个涉农区共审批农村宅基地建房申请1619户,其中改建7户,新建59户,翻建1553户。一是统筹规划。在综合考虑上位规划要求、村庄发展条件和镇村意愿的基础上,各区不断优化完善城市开发边界外村庄布局,因地制宜引导农户向保留(保护)村归并。如崇明区以组团式布局为主的规划设计方案,每个涉农乡镇选定1-3个周边配套设施与人居环境较好的集中居住点,全区共规划29个点,同时选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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