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似观山不喜平 — — 观山文库◆记住我,来上我~

关于推进残疾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调研与思考(第2/2页)

admin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共计7031个字,预计阅读时长24分钟

(五)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我国多数残疾人都分散居住在党组织领导、村(居)委会主导、人民群众为主体的基层社会治理框架之中,残社体系的构建应有效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从三个层面"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包括: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推进残疾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应从以上三个层面展开。一是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在依法厘清基层政府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权责边界和制定县(区)职能部门、乡镇(街道)权责清单过程中,应当考虑残疾人社会心理服务的权责归属问题,明确基层政府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残疾人社会心理服务方面的功能、规模和事务范围。二是融入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将残疾人社会心理服务作为社会治理和服务下沉的重心之一,使其成为城乡社区精准化精细化服务管理能力的重要体现。在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中充分融入残疾人社会心理服务要素,将残社体系与就业社保、养老托育、医疗卫生、家政服务、治安执法、纠纷调处、心理援助等便民服务场景有机集成和精准对接。三是融入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行业协会商会、公益慈善组织、城乡社区社会组织,以及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都是参与基层治理的重要资源,也是能够在基层社区充实残社体系的重要力量,可采取财政补助、购买服务、税收优惠、人才保障等措施,鼓励其参与到以实现社会治理新格局为目标的残疾人社会心理服务之中。

精选图文

221381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

阅读并接受《用户协议》
注:各登录账户无关联!请仅用一种方式登录。


用户注册协议

一、 本网站运用开源的网站程序平台,通过国际互联网络等手段为会员或游客提供程序代码或者文章信息等服务。本网站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服务条款,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动,将会在重要页面上提示修改内容或通过其他形式告知会员。如果会员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可以主动取消获得的网络服务。如果会员继续享用网络服务,则视为接受服务条款的变动。网站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服务而不需知照会员的权利。本站行使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不需对会员或第三方负责。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