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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合集(20篇)(第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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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按照《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要求,配合区执法部门,做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工作。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开展重大决定集体讨论和前置性的法制审核。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的决策模式作为根本原则,充分发挥法律作顾问在防范行政决策法律风险中的作用,进一步把关完善执法程序,及时发现并纠正日常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规范执法办案行为。2020年,共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240余宗次。

(四)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加大案卷合法性审查力度,坚持把案卷评查工作作为规范执法队伍和推进依法行政的长效机制来抓,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积极配合市、区司法局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按要求提交执法案卷台账。组织开展3次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委托律师事务所律师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并要求整改、规范行政执法案卷,提升行政执法质量。2020年,共办理案件336宗,罚款150.18万元,共执法检查1285家次,发现隐患1260处。

(五)及时报送执法监督信息平台(系统)数据。严格按照深圳市"数字政府"工作要求和深圳法治政府信息平台建设需要,积极配合区执法部门,按规定及时完成执法监督信息平台数据报送工作。

(六)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杜绝行政执法不作为。街道执法部门严格履行监管职责,未出现行政执法不作为的情况。

(七)投诉渠道畅通。根据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工作要求,在龙华政府在线公布街道执法投诉电话、电子信箱,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及时回复区司法局转送的投诉事项转送函。

三、依法接受监督

(一)依法配合法院的审判活动,按规定出庭应诉、答辩。2020年,龙华街道共涉及行政诉讼案件3宗,其中2宗行政诉讼案件由街道办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并委托街道法律顾问代理出庭,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1宗行政诉讼案件由法院书面审理,法院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二)行政诉讼案件及时备案。行政诉讼案件收到应诉通知书后及时告知区司法局,诉讼情况及诉讼结果每月均按时向区司法局备案。2020年度龙华街道未发生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四、依法行政保障

(一)组织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学法活动。2020年,为街道全体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社区工作站负责人,举办了"法治建设专题""依法行政专题""民法典专题"讲座4场次,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组织社区法律顾问在社区开展宪法专题讲座。

(二)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培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网上培训,并完成行政执法人员考试。组织街道公务员、职员参加民法典专题学考暨2020年度学法考试,并完成学法考试。

(三)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旁听法院庭审活动。组织街道领导干部到龙华人民法庭参加旁听法院庭审案件活动,增强领导干部尊法守法用法意识,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运用法治思维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能力。

(四)深入开展多种形式普法活动。制定《龙华街道2020年普法工作要点》,在春运期间、"4·15"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安全生产宣传月、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强化普法宣传力度。疫情防控期间,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开展疫情普法宣传,线上利用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渠道,向辖区群众推送《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疫情防控普法宣传片等;线下通过在辖区法治宣传阵地、重点公共场所以及测温点张贴疫情防控主题海报、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引导居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五、工作亮点

(一)打造"数字化司法所"。为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打造法律ATM(24小时法律服务站)。该站采用最新数字技术,将街道司法部门各项业务整合到设备服务终端,在非工作时间也能为辖区居民提供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辖区居民凭身份证即可刷卡进站,在站内办理法治宣传、法律援助预约、人民调解预约、社区矫正签到等一站式的公共法律服务业务。

(二)创建"流动调解室"。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成立"流动调解室",向辖区居民提供优质便捷公共法律服务,随时随地化解矛盾纠纷。只要群众有调解需求,就地建立"流动调解室",现场化解老百姓的纠纷。2020年,"流动调解室"走进工业园区、社区小区、商贸服务区,现场成功化解矛盾纠纷110起,受到群众广泛好评。

(三)推行"法律援助三室合一服务"。针对街道劳资纠纷高发现状,充分利用律师资源,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方式,将法律援助服务移至劳资纠纷一线,在劳动部门设立律师调解室、法律援助室、仲裁确认室,打造"三室合一"法律援助服务平台,实现"律师调解+法律援助+仲裁确认"联动,就地化解矛盾纠纷。选派1名律师到劳动仲裁立案窗口驻点值班,零距离为劳动者提供法律咨询、立案指导、律师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对于调解成功不能即时履行的劳动争议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仲裁员现场确认调解案件,出具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书。目前,已通过"三室合一"法律援助服务平台成功化解74宗案件。

六、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执法任务重、涉及面广,执法工作本身的复杂性、执法程序的规范性对执法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当前严峻的执法形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工作责任心需进一步加强。

(二)部分一线执法人员执法程序不够规范、不够严格,现场证据提取能力有待加强,不能有效落实取证的"远、中、近"原则及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要求。

(三)部分工作人员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的积极性不够,有待进一步提高。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完善街道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和程序,提高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中的成效。在行政决策、行政执行以及行政诉讼等行政工作的全过程中,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使法律的权威在依法行政的实际工作中全面得到彰显。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好行政执法公示相关工作,把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质量关,积极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持续提升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三)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助推执法能力提升。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长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知识,同时针对一线执法人员开展专项培训教育,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龙山镇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0年12月01日

今年以来,我镇在县法制办的指导和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深入开展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结合《安府发〔2020〕16号安龙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全面完成了我镇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经费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到位。龙山镇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为副组长,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站所、各村(居)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二是加大投入力度,确保经费落实到位。镇党委、政府将普法教育经费、法治政府建设经费等相关标准列入镇年度财政预算并及时划拨,足额到位,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龙山"建设办公经费的落实,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提高行政效能,激发社会活力。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加强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论证。

(二)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一是我镇明确规定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2020年,我镇共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5台,有效加强执法过程记录工作。按照执法程序,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也应记录入卷。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三)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2020年,《关于统一分配法律顾问的通知》(安府办发〔2020〕15号)文件,龙山镇法律顾问为集法所汪浩、汪将两名律师,2020年,我镇通过法律顾问审核工程合同签订6份,审核文件1份。?

(四)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严格按照县委依法治县办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2020年我镇未出台规范性文件。

三、扎实排查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做好疫情防控

一是县司法局为辖区13个村(居)聘用法律顾问共6名,指导协助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化解疑难矛盾纠纷,全年各村(居)共调处化解矛盾纠纷164件。二是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调处机制,各村(居)设立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并配备治保主任兼警务助理,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提高调解工作法治化、专业化水平和公信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做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镇,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当地。

严格按照要求制定《龙山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严格依法防控,在辖区内共设立113个疫情防控宣传服务点,每日召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研判会议,利用13个村(居)民组喇叭循环播放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疫相关知识及通告,切实履行政府防控职责。

四、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推进法制宣传教育

龙山镇坚持和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将法律知识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我镇组织班子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并组织全镇干部职工集中观看了《国家监察》纪录片。

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特别是公务员、在职党员干部的学法工作重点抓,要求他们学习《宪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民法典》、《刑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全镇公职人员2020年度学法考试中,参考人数人,通过率100%,90分以上100%。

通过在全镇机关、学校、村(居)和重要路口悬挂宣传横幅,发放法治宣传手册等方式,努力提高法制宣传、行政执法工作的知晓度和支持度。同时通过举办律师讲堂、以案说法等方式,有效提高了广大村民参与性普法活动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了法治宣传互动性和教育效果,宣传月期间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300多人次。

五、存在问题

(一)规范执法力度不够。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有待提高,执法装备配备不到位,从而导致执法力量薄弱,尤其是缺乏高素质的法治工作专业人才,一定程度上不能很好的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二)理论学习不够积极主动,重业务、轻学习的思想依然存在。对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学习不深,对行政执法程序学习不透,理论联系实际的深度和广度也不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

(三)法制宣传工作不够深入。基于农村外出人口众多,对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工作仍然停留在面向老人及青少年,涉及面不够广泛。且存在部分干部对于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没有把依法办事落实到工作中去。

六、下步工作打算

(一)近年来,我镇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执法业务培训,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有了明显提升,但是执法队伍的自身建设和依法行政水平上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下一步我们要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制定一系列的制度规章,以各种形式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认真执行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对有过错的执法人员要严格追究责任,进一步深入政府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执法队伍的培训,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二)继续抓好学习,在加大法律宣传和培训上下工夫。充分调动班子成员的能动作用,进一步增加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镇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开展法律知识讲座、专业知识培训等,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切实加强法律培训,努力提高执法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做到人人能执法,个个过得硬,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行政执法队伍。

(三)加强法制宣传工作,加大对法制宣传经费投入,积极改善法制宣传必备的通讯、交通工具,在重要节日期间,利用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向返乡人员大力宣传法律知识,进一步加强对村(居)法律顾问管理,注重邀请资深律师、法律工作者等以通俗易懂的案件故事,深入浅出地让群众知法、学法,增强他们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从侧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攀枝花市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0年12月01日

2020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依法治国的各项要求和《中共攀枝花市西区区委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攀枝花市西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攀西委发〔2017〕1号)《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攀西府办发〔2020〕11号)安排,我局结合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将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到完善学法制度、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行政务公开等法治建设各方面,有效提升我局干部职工依法执政水平和能力,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一年来的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法制工作建设的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

健全法治建设领导协调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局党组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并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研究部署。机构改革后,我局及时调整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彬任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局内设相关股室及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单位主要领导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并对2020年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领域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明确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和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任务,明确了工作职责,强化了考核督办,确保政府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落实教育,强化管理。

1.落实学法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普法教育工作机制。坚持把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推进普法教育、依法治理等各项农业法治实践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建立健全会前学法、法制培训、法规自学等学法制度。在日常工作中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法治教育。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党员干部普法教育制度。首先是党员干部带头学好法、用好法。将《宪法》《党章》等党内法规制度和农业法律法规、交通法律法规知识纳入会前学法的重要内容,将知党规严党纪纳入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法12次。

二是建立了执法人员学法制度。要求农业综合股、交通综合股等股室和单位每周抽出半天时间用于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农业和交通运输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案例"以案说法",定期组织学法体会交流,在学习形式上,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集中学与个人学"相结合的办法,不断更新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强化法纪意识,积极做好防范。

三是健全了学法考核制度。严格学法考勤制度,实行集中学习考勤,定期督促干部职工利用"学习强国"等平台进行法规学习,将平时学法用法评比结果作为年度法治绩效考核、评先评优、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水平。

2.开展多种形式普法宣传活动。广泛通过微信群、QQ群、海报、横幅、公告栏等多种途径和可用平台资源开展普法宣传,积极扩大普法覆盖面。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围绕《种子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交通运输管理条例》《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在培训班、活动日、咨询点、农业技术指导活动等工作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等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开展好各类普法普规宣传活动。特别是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活动、4月15日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活动中,采取制作展板、印发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大力宣传农业法律法规。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农药管理条例》等涉农法律法规向过往群众进行了宣传。 

二是持续开展城乡基层治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抓实抓好农民群众的法治宣传,针对农民致富、生产生活方面的法治需求,大力宣传相关扶持政策和涉及土地承包、房屋拆迁、土地征收、劳动合同等与干部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结合农技推广、动物防疫等工作不断加强对种养农户、农业生产经营企业、社会化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加大"法律进村入户"宣传活动力度。

3.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我局聘请了四川智达律师事务所朱昆律师为局常年法律顾问,参与局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法律论证、法律评估,参与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提供法律咨询,接受委托,代理诉讼、仲裁、调解活动及其它法律事务。2020年,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0余次,调处化解矛盾涉农纠纷3起,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水平,增强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

(三)建立机制,依法行政。

推进农业和交通行业依法规范化管理,把依法行政落实到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推广、公共服务的各个方面。

1.持续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抓好落实,深入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制定本单位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明确执法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建立健全对公开信息审核、纠错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运行机制。二是开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根据本单位的情况建立和完善了执法公示制度,对重大许可、处罚、收费等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公示,同时建立公众查询制度,设立公众查阅处,进一步督促和保证了执法程序、时限等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三是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结合工作实际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对清单中事项明确审核要点,包括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准确、执行自由裁量权是否适当以及违法行为是否涉嫌刑事犯罪等。在此基础上,编法制审核流程图。

2.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改革。

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交通运输、农业领域执法事项的指导目录,有效整合行政执法力量,厘清执法权限,推动执法权限和执法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加强了依法规范运行行政权力管理,明确职责、强化保障,集中行使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行政监督权、处罚权。

3.行政执法工作有序开展。

(1)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推进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出台了《攀枝花市西区试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截至目前共计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13750份。二是加强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组织辖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追溯平台运用培训3期,指导22家新型经营主体在追溯系统内录入产品12000批次。三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建设。制定《2020年攀枝花市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攀枝花市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利剑"行动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组织人员实施方案。四是开展农资打假和农资监督管理。制定《2020年攀枝花市西区农资打假春雷行动实施方案》《2020年攀枝花市西区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全年共监督检查辖区内15家农药门市180家次,开展饲料、兽药的检查10次,出动人员65人次,保障养殖投入品质量安全,抽检2批次兽药送省级检测全部合格。开展养殖和屠宰环节检测"瘦肉精"3826份,全为阴性。五是开展食用农产品检测工作。截至目前共采农产品5个批次111个样品(其中蔬菜样7份,食用菌样12份、水果样30份、猪肉(肝)样27份、牛肉样6份、鸡肉样1份、鸡蛋样28份)进行检测,合格率98.1%。六是无害化处理病死病害及不合格生猪及产品,共处理生猪45头、家禽588羽,保障了上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2)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根据我区交通运输行业特点及实际情况,明确不同阶段的安全工作目标,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措施,并在"元旦"、"春运"、"五一"、"汛期"、"国庆"等事故多发期之前,共开展公路安全隐患排查70次,到辖区农村客运、危化品运输、普通货运、维修、寄递物流企业开展检查90家次。共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环保巡查、检查71次,出动执法车辆71台次、执法人员207人次,检查码头59座次、渡口61座次,开展宣传活动2次,清理渡口、码头及岸线环境2次,指导格里坪船管站5次。开展及参加各类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2次,督促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了交通运输总体安全。

(3)抓好农机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全年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5次,发放农机安全告知书20余份,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违法违规现象。二是会同第三方检测机构瑞云农机检测中心对辖区9台农用拖拉机进行年检(审)工作,年检合格率达到100%。

(4)加强畜牧渔政管理。一是办理《通行证》60份,有效保障了生产物资和畜禽水产品运输通畅。二是加强禁渔期执法。开展禁渔期执法,张贴禁渔通告50余份,发现非法捕鱼2起,行政处罚1起,移交公安部门刑事调查1起。三是扎实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采取网格化管理,加强知识宣传,排查生猪疫情,指导消毒灭源常态化进行,2020年累计排查生猪45642头,未发现疑似非洲猪瘟病猪,4个非洲猪瘟临时卡点扣留私家车辆携带的猪肉及产品近2000余斤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四是监督攀枝花市世翔食品有限公司按生猪入场批次,批批抽检,年抽检2700余批次,经非洲猪瘟病毒核酸检测均全为阴性。

(四)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改善农业营商环境。

一是开展行政职权梳理。我局在机构改革后,整合原农林畜牧局农业及畜牧业和原交通运输局部分行政责权,积极推动行政许可及行政职权事项动态调整工作。今年以来,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动态调整了行政权力清单,公布责任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做到上级明确取消的一律取消,上级下放的全部承接到位,上级要求调整的一律调整到位,及时修订、制定行政许可操作规范及其流程图和办事指南。

二是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按省、市、区要求按质按时完成"行权一体化"平台事项认领,完成平台录入行政许可、处罚、征收、确认、奖励、强制、检查、其他权力、公共服务事项。为减少行政审批流程,积极支持部门间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积极配合完成了"三证合一"改革工作。

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审核规范性文件5件次,同时推行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档案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要求,依托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和"双公示"企息平台,并协同市场监管局、发改局、经信局、审计局等有关部门,推行"互联网+综合监管"。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上报和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特色亮点工作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一是到格里坪镇各村辖区开展农机生产领域扫黑除恶检查工作12次,经检查,未发现假冒伪劣农业机械、农机配件,套取农机补贴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对辖区内15家农资经营主体开展农资经营领域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共计检查农药经营店24次、化肥经营店18次、种子经营店14次,经详细摸排检查,未发现农资售假制假等违法行为。三是组织辖区农业企业、农业生产专合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负责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5次,发放宣传资料120余份,张贴宣传海报22张。四是出动人员80余人(次)积极协调市综合执法支队三、四大队、区公安交警大队等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道路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抛洒污染、赃车入城等违法运输行为,查处超载超限71台,批评教育9件,移交交警大队11台,处罚45台,罚款18.49万元。查处未履行企业主体责任,违规放行超限超载车辆出厂案件3件,处罚金额10000元,查处非法客运车辆222台,立案处罚115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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