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合集(20篇)(第6/8页)
5、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完善监督制度,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二是认真执行向乡人大主席团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度。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乡政府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和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反馈制度,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三是配合县审计等部门,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公共资源交易、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四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6、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完善行政调解、裁决、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高效便捷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健全行政调解制度,配合县主管部门开展了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二是严格执行《凤冈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实施办法》和《遵义市重大行政争议诉前沟通协调办法(试行)》,乡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
7、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建立了乡政府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两期法治专题讲座。完善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公务员教育培训规划。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全面落实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现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全覆盖,在县组织的七五普法考核验收中取得了较好成绩。二是配合县组织部门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依法组织新任命公职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8、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一是乡人民政府及乡各工作部门自觉接受乡党委的统一领导,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结合实际研究部署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二是乡人民政府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年度报告工作,并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三是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乡人民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核。
水东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0年12月01日
2020年,水东街道办事处法治工作安排部署,始终围绕全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理念,坚持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不断规范街道机关行政行为,积极推动社会治理工作,促使街道法治政府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现将水东街道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0年主要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认真抓好法治政府责任落实。一是及时调整完善工作机构。自水东街道办事处变更名称后,根据街道党政班子成员调整情况,及时调整水东街道办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由街道党委书记彭永雄同志具体负责法治政府工作的统筹推进,并明确了各村委(社区)、各站办所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职责,以实际情况调整充实了依法治村工作小组。二是及时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街道党委年初召开法治街道工作专题会议,街道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签订了《水东街道办事处行政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分管责任人职责清单责任书》,并与村社签订目标责任书,将法治政府工作纳入了目标管理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确保了任务明确、责任到人。三是注重强化法治政府工作保障。街道法治政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综合治理办公室,明确了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开展,为法治政府工作有序推进奠定了基础。
(二)强化制度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法治街道长效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了依法决策工作制度。完善了领导班子决策制度,坚持重大事项、疑难复杂事项法律顾问参与或事前征询意见,促进了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二是进一步完善了依法行政工作制度,2020年以来先后下发了《水东街道建筑施工安全责任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书》、《电白区水东街道党政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等,明确职责,强化责任落实,有效推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三是发挥"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在村居的作用,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有利于进一步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的产生,引导全社会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风气。四是认真执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及时将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涉农资金、民生工程及政府工作动态以及其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情况在政务公开栏、公众信息网等平台公布。
(三)强化社会治理,积极构建法治政府制度体系。一是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活动,各村社根据自身实际制定"村规民约",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村社治理机制,切实做到按照"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公开一事一议项目、低保评定、资产等事项,村社事务管理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得到加强,干部群众意识和法律素质得到明显提高。二是依托"四好村"创建活动,重点加强对党员违纪、刑事犯罪、社会治安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整治,确保全街道无重大刑事案件、重大违纪违法行为等情况发生,同时加大对黄赌毒和邪教等违法行为排查和不良风气的劝导纠正,努力推动全街道群众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三是建立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机制,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依法调解各类民间矛盾纠纷,并通过依法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教育村社居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四是加强"诉非衔接"联动机制,进一步整合站办所、公安和司法等各方力量,健全调解组织网络体系,有效促进了全街道信访维稳、环保问题整改、道路交通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国土等工作不断规范化、法治化,全街道群众初步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水东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村社党员干部重视不够,法治思维和法律意识还不强;二是法治政府的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健全,还一定程度存在行政行为不够规范的情况;三是全街道群众的法制意识还亟待提升,学法、普、法用法、守法的意识整体较低。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突出村社自治,提升法治政府效果。通过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加强各村社公开工作力度、坚持"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民主决策等方式,充分发挥村理财小组和民主监督小组职能作用,切实提升各村社居民自我民主管理和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形成齐抓共管、人人参与村管理和建设的良好氛围,有序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二是强化协调联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协调司法、公安等各方力量,积极开展"尊法评理""法律七进""以案说法"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街道广大党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努力营造街道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工作人员严格规范执法,广大群众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是狠抓专项活动,促进法治风气养成。紧紧围绕"四好村"创建、安全社区建设、农村土地确权等专项活动,积极联合水东街道的"三村一社区"构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序良俗、社会美德等良好风尚,促进群众不断增强尊法守法的自觉性,努力构建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良好氛围。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巩固法治建设成果。加大法治政府工作考评力度,细化法治建设指标考核体系,认真落实街道、村、社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制度,确保法治政府各项目标任务顺利有序推进。
吴忠市公安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0年12月24日
2020年,吴忠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坚持依宪行政、依法行政为主线,以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重点,以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基础,以推动公安民警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关键,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普遍增强。
一、主要成效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一是完善了党委领导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和程序。市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部门、各分县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市局党委在推进法治政府工作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列入公安机关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专题学习《民法典》,市局党委带头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24次,组织11期2530余民警辅警开展政治轮训,各级公安机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显提升。三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单位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紧紧围绕公安重点工作,对标对表,落实责任,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同时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探索建立了"326+N"工作机制(印发了"三项制度"、梳理了2个流程图、健全了6个清单、做实了N项具体举措),
一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明确了法制审核主体、范围、内容和程序等,行政违法行为大大减少,全市公安机关行政不及时受案率同比下降了95%。编制法制审核流程图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为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划定了标准"红线",确保了重大执法决定合法。二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全市公安机关一线执法执勤民警配备执法记录仪1891台,确保了平均2人3部,各分县局配备执法记录仪采集站27个,严格落实执行执法记录仪"处警必带、执勤必用、过程必录、信息必存"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采集、存储、调取、查阅流程,实现对现场执法活动全程记载。三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新媒体的运用,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公示2个流程图(行政执法流程图、法制审核流程图)及6个清单(行政执法主体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清单、权责清单、音像记录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更加透明高效,人民群众获得感普遍增强。在中国·宁夏门户网站共公示行政许可67894项,行政处罚1025项;实时共享社会信用建设信息,在吴忠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共公示各类信息47047条,在市政府行政执法公示栏目公开信息34条。
(三)紧抓公安改革不松紧,执法公信力显著提升
一是持续深化受立案制度改革。依托全区警务信息综合应用系统和执法办案平台统一的接报案、受立案信息系统,严格落实接报案登记、受案立案审查工作程序和结果告知制度,全面落实群众上门报案"三个当场"的工作要求,实现接报案、受案立案工作信息全要素网上记载、全流程网上运转,并与接处警、办案、结案等上下游流程的执法信息整合贯通。二是建成执法管理中心强化执法监督。建成市级执法管理中心,将全市57个执法办案场所视频监控全部接入,依托110接处警系统、执法综合平台和视频监控系统,实现了对执法办案全流程、可视化、闭环式的监督管理。市县所队三级分层级对所有警情和行政、刑事案件实行100%的巡查模式。同时,将有案不受、有案不立、立案不实等受案立案问题纳入重点巡查范围,每日提醒,每月通报,每季度分析研判,实时纠正执法问题。共巡查警情、案件14.9万起,发现问题3148起,监督整改3062起,整改率97%。三是全面落实办理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机制。落实《吴忠市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规定》,明确法制部门与办案部门执法责任,实现"一个闸门对内,一个通道对外"。建立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沟通侦查取证工作、报捕案件办理、公诉案件取证方面存在问题。针对疑难复杂案件、新型犯罪案件,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从审判角度为案件把脉,以法庭庭审标准指导取证,法定不诉和存疑不诉问题占比逐年下降,执法办案水平明显提升。
(四)提升依法治理能力,"法治公安"实现新突破
一是强化基层治理能力。抢抓实施市域、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战略机遇,推动市委政府以"两办"名义出台了《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实施方案》。构建"1+8"社区警务改革工作体系,实体化运行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社区警务管理中心,优化完善警务区118个,建成标准化警务室95个,设立警务工作站107个,推动社区警务与社会治理有机融合。积极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2万起。二是坚持依法履职。持续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行行政案件到期督办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快侦快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1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涉案金额1.1亿元,挽回经济损失225.5万元。全力护航民营企业发展,成功侦破涉嫌合同诈骗、职务侵占和串通投标等经济类犯罪案件17起,为企业挽回损失500余万元。三是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累计办结行政审批、车驾管等便民业务15.2万件。建成"无人警局"6个,设立公安业务服务代办点11处,累计办理公安业务330余件。深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今年以来,平台注册人数30万余人、实名认证23万余人,网上办件9215件,回复群众咨询7388件,群众满意率99.92%。
二、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0年以来,我局的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执法理念存在偏差。个别领导和民警法治观念不强,对公安执法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充分,在推进规范执法办案进程中,少数民警职责履行意识、办案程序意识等不强不清,对待当事人态度不耐心、言行不规范等。二是执法方式不适应。不能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精神和文明执法要求,不注意执法方式和执法技巧,机械执法、粗暴执法等问题还时有发生。三是监督管理仍有缺口。执法公开度、透明度尚不能达到"阳光作业"的要求,使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媒体监督的渠道还不够宽泛和通畅。
下一步,我局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落实,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
(一)树立法治理念,坚定法治信仰,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思想保障。坚持教育引导、典型引领、实践养成相结合的方式,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引导广大民警把法治精神内植于心、外践于行。要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使各级领导干部始终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切实增强法治意识,自觉践行法治原则,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自觉维护法律权威。
(二)创新培训模式,优化队伍结构,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坚持"服务实战、应用实战"的原则,把执法培训工作与"实战、实用"结合起来,从理论学习、实物操作、警务技能、信息化应用等重点内容入手,采取集中教育、跟班见习、实战演练、脱产培训等多种形式,狠抓日常执法培训,逐步强化民警实战应对能力。以岗位练兵活动为手段,大力开展法律知识考试,实现以考促学,以考促练。同时持续抓好公安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和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为公安工作提供人才支撑。
(三)严格执法管理,落实执法责任,为法治公安建设提供动力支撑。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责任,全面梳理、界定各级执法部门和执法单位的权力,明确职责权限,防止权力滥用。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切实增强民警责任意识,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取得实效。进一步健全廉政执法制度,依法规范民警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企业等的接触、交往行为,严禁私自接受可能影响执法公正的宴请和礼物,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谷城分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0年12月22日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深化依法治国理念,通过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规范决策、严格执法、强化行政监督,进一步提升了我局履行法定职责和依法行政水平,现将我局2020年有关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做法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强化统筹部署。局党组始终把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放在首要地位。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制订印发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要点,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落实。
2、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章、党规、党纪,协调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
3、督促履行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指挥棒"作用,局主要负责人多次主持召开部党组会、专题工作会等,研究讨论相关重大问题,加大督促力度,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督促其他班子成员依法行政,在生态环境管理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努力做到法治建设与生态环境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1、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在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优化前,按照现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对建设项目进行分类管理,对于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我局利用网上指导、电话指导或者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帮助建设单位在网上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在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优化后,我局将按照新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管理要求和审批权限要求积极开展审批工作,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审批工作。
2、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便民、提速、增效的要求,对审批流程进行优化再造,减少环节,简化手续,每个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期限,每个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期限,在法定承诺时限的基础上均缩短了50%以上。
3、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按照县行政审批局部署,对纳入湖北省政务服务系统的200多项行政事项进行完善,按规范压缩审核时限、精简办理流程,不断提高办理事项的在线网办率,扎实推进电子证照集成办理流程。
(三)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1、开展"双随机"监管。按照湖北省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即"双随机"系统)要求,开展日常随机监管工作。目前,移动执法系统内已录入污染源180个,其中重点污染源15个,一般污染源165个。2020年共计完成"双随机"信息录入数180件,通过移动执法系统发现环境违法行为15件。
2、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进涉及民生、关注度高的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环评审批、环境行政处罚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切实提高环境政务信息的公开度、透明度。今年以来,我局在县政府网站公开行政审批事项26个,行政处罚案件15个,切实保障群众对环境问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严格履行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1、加强合法性审查。在行政许可行为上,我局制定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集体审议制度,对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行为进行集体审议。今年以来,我局共召开集体审议会5次,审议通过环评审批事项26个。通过上述工作举措,确保我局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2、强化法律顾问作用。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审查工作机制。我局与湖北谷伯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合同,聘请法律顾问1人,在环保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重要事项中,发挥法律顾问事前咨询论证、事中审查把关、事后监督救济的积极作用,并建立健全了法律顾问审查工作机制。
(五)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我局环境执法人员严格执行全过程记录制度,包括填写执法记录、使用执法记录仪等;同时对重大处罚决定,由法规科及时进行法制审核,并征求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通过召开案件审查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行政处罚结果,规范执行处罚过程;对办理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按要求通过网站及时进行公开。
2、开展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按照要求开展日常环境行政执法工作,执法文书规范上,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制作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制作行政处罚文书,并规范执法用语、流程等。同时,通过积极参加襄阳市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接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案件评审,极大提升了我局环境行政执法水平。
(六)严格环境执法处罚。按照市生态环境局统一安排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工业企业达标排放专项整治"活动。对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采取分类整治措施。一是对轻微环境问题一律下达风险提示函,责令整改。2020年已下达环境风险提示函、整改通知50余份。二是对排水风险较高的企业督促安装在线监控设施。截至目前,已督办12家重点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施。三是对违法排污的企业依法查处。今年,立案处罚企业15家,查封企业1家,关闭企业3家。通过开展整治行动,解决了一批环境问题,企业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得以提升,实现了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的目的。
(七)优化执法服务环境
1、落实执法正面清单制度。谷城共有16家企业列入全市第一批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正面清单。实施生态环境正面清单管理,可以优化日常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法方式,发挥生态环境守法企业在日常监管中的正面激励和示范效应,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予以优先保障或采取减少免除环境监管。建立清单后,减少了执法人员与企业人员接触、做到无需要不干扰,切实帮扶企业复工复产。
2、修复信用助力企业发展。为鼓励失信主体不断完善和重塑自身信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今年,我局根据省、市、县信用办开展企业行政处罚失信信息信用修复专项行动的要求,秉承服务意识,积极作为,固定专人协助企业开展一般失信行为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已在省厅环境综合信息共享平台、省信用信息平台(由发改部门主导)、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由市场监管总部门主导)等平台为6家企业修复处罚信息,有效避免了企业在参与招投标、争取资金及税收优惠等方面被失信惩戒,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支持企业发展壮大,促进谷城经济社会发展。
(八)强化行政行为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2020年我局办理县党代表提案1件;县人大代表建议2件,按时办复率100%;在司法监督上,今年我局无出庭应诉情况。
(九)加强学法普法教育
1、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普法教育。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省市关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关培训,组织全体在职在编人员参加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普法宣传贯彻到行政审批、行政检查、行政执法全过程,加强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开展"宪法"宣讲活动,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做好干部职工的学法工作,不断提升辖区群众的环保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
1、专业法律人才欠缺。目前我局在编干部无法律专业人才,疲于应对新形势下的案件审查和法规服务工作,只能依赖法律顾问应对当前局面,对推行依法治国方略缺乏专业知识保障。
2、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工作人员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推进过程中存在"形式化""口号化"的倾向。部分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不强,不习惯不善于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律手段来管理和处理行政事务。
3、执法监管力量不足。因近年来的环保法律法规变动较大,日常监管和各类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加之社会对生态环境的关注度越来越高,要求也越来越严格,我局环境行政执法人员普遍偏少,存在疲于应对环境执法监管和矛盾纠纷处理的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制定分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理念,加强法治意识培育,坚决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加强干部职工学法、懂法、尊法、守法水平。
二是继续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制定分局2021年度法治宣传工作方案,重点抓好"新固废法"、《湖北省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等新实施的法律法规宣传。此外,提前谋划做好分局执法人员的学法培训工作,不断创新形式,提升法治建设成效。
三是继续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落实法律顾问驻点制度,对重大案件执法提供法律支持服务;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法治审核、全过程记录三项制度,落实"放管服"要求,优化营商环境。
四是依法做好行政处罚工作,不断完善法制审核流程。对于故意非法排污、情节恶劣的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予以处罚,持续保持环境高压态势,同时,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标准,对于符合行政处罚免责情形的,及时督促企业整改提升,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上一篇:工商联深化改革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