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30篇(第19/29页)
一、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建设
(一)完善监督机制,加强执法监督。
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权。执法人员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自觉接受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和纪检部门的监督,执法案件必须经法制员审核和领导审批。从而保证执法标准的统一,提高执法效率,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公开执法程序、执法依据、处罚标准、处罚结果、监督电话,增加行政执法的透明度。
(二)规范执法程序,严格依法办案。
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处罚程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林业行政案件。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执法,坚决杜绝发生无证执法现象。严格按照林业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重大案件法制审核制度等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执法行为。
(三)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执法权限顺利划转。
根据"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制度改革试点要求,现林业行政处罚149项已划转给综合执法部门和四个赋权乡镇,为确保林业行政处罚事项的实施,一是,县林业局组织法制人员对综合执法部门执法人员进行林业案件授课,提高他们的林业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二是,林业局和综合执法部门多次开展就林业案件线索的移送材料、程序等进行细化和交流,确保案件线索的正常移送;三是,开展重大、疑难案件的相互沟通和交流,确保重大、疑难案件得以正确的实施。
(四)加强科室配合,强化执法力量。
由于工作需要,林业执法人员分流到局属各科室,在遇到森林督察案件等特殊情况时,各科室执法人员又进行整合,成立执法专班,在规定期限内重点开展林业执法工作,确保森林督察案件及时、有效地处置。
(五)加强司法配合,共建协作机制。
一年来,林业局积极开展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部门进行行刑、涉生态环境案件协同办理,并建立相互协作机制,协力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二、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根据中共XX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第〔2020〕73号文件,2020年11月25日,XX县森林公安局正式转隶到XX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增设防火科,执法职能归口防火科,木材检查站承担林业领域行政执法辅助工作,协助开展森林防火有关具体工作。林业局现有林业行政执法人员23名,2022年,根据"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试点,林业行政执法职能转变,木材检查站编制撤销,原有的木材检查站执法人员划转各业务科室,由业务科室各自行使职权范围内的林业行政执法权。
三、行政执法案件办理
(一)案件办理情况。
全年调查核实上级交办和各类信访案件线索106起,答复、化解、移交57起,已办结49起(其中林地案件26起,火灾案件15起,滥伐林木案件4起,其他案件4起),移交公安机关5起,收缴罚没款44.5万元。提交局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的案件1起,上级督办的案件1起。
(二)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按照省林业局及营商办要求,完善配置相关信息后,各业务科室相互协调配合,共开展林地征占用、林木采伐、种子种苗生产经营、野生动物经营管理、自然保护地管理、林产品食品安全等6个抽查类别60项任务事项检查,其中跨部门联合检查任务5个,并对进行审核公示,截止到2022年10月上旬,已提前全面、高效地完成下达所有任务。
(三)积极开展森林督查工作。
对卫片图斑反映的44条案件线索进行了全面核查,对涉嫌违法需立案查处的,按职权及时移交给综合执法局和赋权四个乡镇,确保按照省林业局要求在2023年1月底前全面完成销号任务。
(四)行政审批工作。
2022年全年共受理申请林业行政审批7项2031件,准予许可2031件,没有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许可案件。同时按上级要求,适时认领并完善新下放(委托)许可事项。
(五)其他执法工作。
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我们加大响应力度,建立健全值班、备勤双制度,加强管理和协调,做到有警必出,有警必复。针对舆情热点和上级关注案件,我们理清思路、加班加点积极协同,明显提升了案件质量和办案速度。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为加强林业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三项制度"建设,提高林业执法水平。2022年发生一起林业行政处罚诉讼案件,经过一审、二审,最终法院判决林业局胜诉。
五、林业行政执法保障
(一)行政执法人员经费保障。
县林业局积极保障执法人员办案经费、外出培训、外出交流等工作经费。
(二)行政执法设备保障。
林业行政执法车辆两台,能基本保障正常的执法工作,同时也配备了执法记录仪、便携式电脑、便携式打印机等执法工具,能满足办案需求。
XX县统计局关于2022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一、2022年行政执法工作统计数据及成效
(一)行政执法数据统计情况
2022年,共实施行政执法行为16件次,即行政检查16件次;未办理行政许可(合行政许可初审)事项;无行政处罚案件,未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二)行政执法培训情况
一是利用召开的各专业年报会和统计业务培训班上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讲座,与党校合作开展了统计执法培训讲座。2022年5月12日、5月13日组织局班子成员、专业人员参加了2022年第二期湖南省统计执法骨干视频培训,切实提升统计人员执法检查能力水平。5月19日,局主要负责人周友胜在县委党校进行了统计业务知识、统计法律法规专题讲课,将《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作为重要内容,向全县科干班学员传达学习。6月27日至28日,组织县政府分管领导、县直有关部门责任人及县统计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全省领导干部统计业务视频培训班,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就《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等有关文件及统计业务知识开展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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