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街道办事处社区惠民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街道办事处社区惠民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XX市民政局XX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XX市社区惠民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X民政发〔2022〕9号)的精神,XX市政府将继续设立社区惠民资金,以解决居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各类民生问题。为确保城区社区惠民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重民生、解民忧为出发点,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加强和谐社区建设,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健全基层治理机制,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党和政府的凝聚力、号召力。
二、目标任务
市、城区两级财政按每个社区20万元的标准安排社区惠民资金,逐步解决涉及居民群众利益的各类民生问题,市财政补助每个社区10万元,城区按1:1的比例配套资金。
三、领导机构
为确保社区惠民资金工作项目扎实有效的推进,成立2022年XX区XX街道办事处社区惠民资金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XXX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XXXXX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部长
XXXXX街道办事处民政助理理事长
成员:XXXXX社区主任
XXXXX社区主任
XXXXX社区主任
XXXXX社区主任
XXXXX社区主任
XXXXX区主任
XXXXX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X街道办,办公室主任由何立新部长兼任,主要负责对项目建设统一指导和部署,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及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和指导性意见,协调联络各相关部门,牵头对项目进行组织、监督、检查、验收。
四、资金使用原则
社区惠民资金使用遵循以下原则:
(一)专款专用。社区惠民资金应当用于公益民生设施建设,特困群体帮扶、居民文体活动设施建设、居民文体和公益活动、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社区志愿服务、社区环境治理开支等,不能用于公务接待以及冲抵工作经费、采购办公设备等非民生类经费支出。
(二)注重实效。社区惠民资金的使用要以重民生、解民忧为出发点,注重实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浪费。
(三)民主监督。社区惠民资金的使用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通过居民代表会议、居务公开栏、广播、电视、网络、"明白纸"、民主听证会等形式公开。一般项目每季度至少公开一次,涉及居民利益的、群众关心的重大项目要及时公开,重大开支项目每月公开一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限时办结。对于已立项实施的社区惠民项目,要及时拨付资金,并按照项目的大小、难易程度合理确定项目完成时限,落实惠民项目具体责任人,推进惠民项目加快实施。
五、项目分类
(一)采购类项目:
货物采购主要包括健身器材、安防监控、文体设备、保洁设备等能进行统一购买的成品项目,根据社区申报情况,以镇、街道为单位归类打包后报政府采购办进行统一政府采购申请。
(二)工程建筑安装类项目:
工程建筑安装主要包括市政维护、新建(扩建、维修)建筑物、不锈钢设施、水电改造、景观绿化等项目,根据社区申报情况,以镇、街道为单位归类后打包至发改局立项,审计局审计,招标办按照《城区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XX办〔2019〕18号)、《关于对2018-2021年度XX市XX区政府投资20万~200万元(含本数)工程实行定点采购规范管理的通知》(XX办〔2019〕18号)的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和实施。
(三)其它类项目:
其它类包括社区开展居民文体活动和公益活动、环境治理等可签约的社会服务。
六、资金使用程序及方法
(一)项目申请。由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等社区组织根据社区实际,结合社区组织工作需要提出项目申请;或由10名及以上社区居民代表或居民群众根据社区发展的需要联名提出项目申请。
(二)项目审议。由社区党组织统一受理项目申请,收到申请后,要进行调查核实。在此基础上,社区党组织召开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联席会议进行研究,提出初步方案,然后召开社区党员会议或党员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审议。
(三)项目决策。社区党员会议或党员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后,由社区居委会召开社区居民会议或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对惠民项目进行讨论,以投票的形式决定是否实施。
(四)项目审批。项目确定后,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要将项目报镇、街道,镇、街道审核后报领导小组审批(审批后的项目不能随意更改),经城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城区财政局下拨资金到各相关镇、街道。
(五)项目实施。惠民项目由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镇、街道公开邀请有设计及建设资质的公司对项目进行设计及预算。采购类项目直接归类,健身器材和安防监控由城区集中招标采购,其它采购类项目由城区采购办确认采购方法;工程建筑安装类项目按照城区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工作有关规定实施,建设过程中涉及设计及工程量变更的按照《关于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XX办〔2020〕26号)办理,社区具体执行;其它类项目由社区负责组织实施,环境治理需与可核实的保洁公司或者个人签订服务协议,开展社区居民文体活动和公益活动需有合同、预算、签收及录音录像等相关材料。
(六)项目验收。惠民资金由镇、街道组织社区自查、自验,全部项目合格后向城区牵头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由城区牵头部门组织城区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七)项目资金拨付。惠民资金项目正式实施后,城区财政下拨项目预付款,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后期根据各镇、街道验收及结算审计情况支付,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城区审计局审定后,由镇、街道支付工程余款。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含已支付的),余款待质保期满后拨付。
七、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2年3月15日前,镇、街道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的领导和管理。
(二)上报项目审批阶段。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4月28日,镇、街道统一收集项目上报审批。
(三)资金拨付阶段。经城区领导小组汇总审批后,财政部门拨付项目进度款,确保社区惠民项目顺利实施。
(四)实施阶段。2022年5月15日至2022年8月31日,由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惠民资金项目,社区具体执行。
(五)验收阶段。2022年10月1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八、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镇、街道要成立社区惠民资金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惠民资金项目当作年度惠民利民的一项民心工程来抓紧、抓好、抓实。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加强配合协作。民政部门负责督查指导项目的实施,开展社区惠民资金专题培训,确保按民主程序开展项目申请、审议、决策、申报;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筹措和保障工作,并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审计部门负责对资金使用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公开;各镇、街道负责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和项目验收,要充分发挥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在项目实施中的监督作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抓好社区惠民资金项目的实施。
(二)注意调查研究,科学合理实施。广泛听取社区居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理清社区居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各类民生问题,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减少繁琐报批手续,加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科学合理实施社区惠民项目。要确保专款专用,严肃财经纪律。财政部门要及时将配套资金落实到位,加强对社区惠民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截留。在审计中查出侵占、挪用或浪费社区惠民资金的,要责令有关责任人员如数退赔,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用于特困群体帮扶的帮扶资金报账时需有帮扶对象亲自签领的原始凭证,凭证上要注明帮扶资金发放项目(种类)名称,帮扶对象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及帮扶对象签字。
(三)广泛宣传动员,推动社区协商。镇、街道,社区居委会要充分利用广播、板报、居务公开栏等宣传工具,宣传社区惠民资金的特点、优势,广泛调动社区居民群众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发动社区居民为本社区的建设出谋划策,增强居民的主人翁意识。各镇、街道要加强指导。积极实践运用社区协商的方法和程序推进社区惠民资金项目的实施,在社区协商中寻求公共利益的最大公约数,有序引导社区居民在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四)收集项目资料,建立年度档案。镇、街道,社区居委会要建立惠民资金项目使用档案,将调查研究、社区居民提议、开会座谈、研究讨论决策、公示照片、项目实施的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同时建立资金拨付专项台账,按年度归档。
(五)总结经验做法,汇报项目进度。镇、街道,社区居委会要及时向城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惠民资金项目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好的经验做法,加强沟通,共同完成建设任务。镇、街道于每月20号前将本辖区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上报城区民政局,民政局汇总后报送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