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经济部门领导、经济专家2022年上半年公开发表的讲话文章-215篇(第273/280页)
资本治理理论是认识和把握资本特性和行为规律的实践要求。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既要利用和驾驭具备二重属性的资本来发展社会生产力,更要在发展过程中牢牢把握社会主义生产目的,这就决定了党和政府要有效应对资本二重性及其内在矛盾,实践已然要求加快构建资本治理理论。
第一,坚持加强党对经济工作集中统一领导,促进党的经济工作能力现代化,明确社会主义生产目的,是资本规范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党委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制度化建设,完善党委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定期分析经济形势、研究重大方针政策的工作机制,推动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这些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党的经济工作能力现代化,我国市场经济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市场经济,社会主义生产目的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最终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资本要围绕服务国家总体安全、国家重大战略、优化生产力布局、科技自立自强、优化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和人民需要而规范健康有序发展,必须聚焦社会主义生产目的,而不能偏离或背离这一目的。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根本立场,也是发挥资本作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第二,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是发挥各类资本作用的根本前提。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指出:"党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支持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首先,资本和劳动的对立与合作程度,取决于所有制的具体结构,取决于哪种所有制占主导地位,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决定了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在中国特色资本结构中的主体地位,这就决定了我国资本和劳动之间并非对抗性关系,而是具有较强的合作性。其次,三大资本形态之间并非此消彼长的零和博弈关系,而是具有强大的合作共赢特征。例如,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对我国机场、铁路、公路、电网等基础设施的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相对高效廉价的基础设施条件给非公资本在国际资本之间竞争中构筑竞争优势提供了独特的社会条件,扩大了非公资本的盈利空间。与此同时,非公资本在产业分工合作中所具有的灵活高效,也极大提升了国有资本效能。
第三,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是发挥非公资本作用的根本要求。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为资本设置'红绿灯',依法加强对资本的有效监管,防止资本野蛮生长。"新型政商关系的核心含义,正是在于如何从理论上理解社会主义条件下的非公资本,如何从实践上更好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资本的健康发展。一方面,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是处理好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之间关系的必要前提。非公资本的逐利本性决定了其自行扩张的无序性,表现为在利润导向下可能不断脱离实体经济生产领域。另一方面,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是反对非公资本各种形式垄断的必要前提。垄断能够允许资本获得垄断利润,从而适应资本不断攫取更多利润的本性,而非公资本的不断扩张已经表现出垄断趋势,特别是互联网平台企业作为新兴企业形式,以数据垄断为主的垄断行为呈现出不同于传统垄断的新特征。只有构建起新型政商关系,党和政府才能对来自非公资本的垄断进行调节、进行管理,才能坚决抵制凭借各种形式的垄断来攫取垄断利润的行为。
各级领导干部要善于从政治上看待经济问题,善于用系统思维分析解决经济问题,掌握资本二重性,正确认识和把握资本的特性和行为规律,正确运用"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不断提高领导经济工作的专业能力。
健全绿色金融体系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朱兰
党的十八大以来,为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国在绿色金融体系构建和绿色金融发展方面作出了诸多努力,取得了突破性进展。2020年9月,习近平主席向全世界做出了我国将在2030年之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之前实现碳中和的庄严承诺。"双碳"目标的提出,成为我国绿色金融发展面临的新的挑战和机遇,健全绿色金融体系、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任务更加迫切。
中国绿色金融体系取得阶段性进展
从2012年到2021年,我国绿色金融体系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慢到快、由表及里的发展过程,并于2016年成为全球首个建立系统性绿色金融政策框架的国家。
一是绿色金融政策框架日渐成型。"自上而下"的顶层推动和"自下而上"的基层探索同时推进,推动我国绿色金融体系不断完善。国家层面,绿色金融标准体系、金融机构监管和信息披露要求、激励约束机制、绿色产品和市场体系、绿色金融国际合作"五大支柱"体系成型。绿色金融的"顶层设计"覆盖了越来越多的部门,其政策传导和政策工具使用逐步向纵深推进。地区层面,国务院自2017年起先后在全国六省九地设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探索地方绿色金融发展路径。此外,非试点地区政府和市场主体也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绿色金融实践探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二是绿色金融产品和工具更加丰富。绿色信贷方面,《2021年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显示,2021年末我国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15.9万亿元,同比增长33%。上述绿色贷款投向具有直接和间接碳减排效益项目分别为7.3万亿元和3.36万亿元,合计占绿色贷款的67%。绿色债券方面,我国境内绿色债券发行体量迅速扩张,绿色债券创新品种不断丰富,碳中和债、蓝色债券等创新子品种增多,绿色债券规模居世界前列。绿色基金方面,我国目前布局绿色投资相关方向的基金公司已有50余家。根据wind数据库统计,2021年绿色投资相关主题基金发行量超过50只,绿色基金规模接近8000亿元,达到历年最高值。碳排放权交易方面,2021年7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上线交易,成为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规模最大的碳市场。金融机构还在绿色保险、绿色租赁、绿色担保、碳金融衍生品等方面不断探索与创新,推动我国发展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绿色金融市场之一。
三是绿色金融机制建设取得突破。《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构建覆盖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多部门多领域的绿色金融发展框架。《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明确规定,化石能源清洁利用等高碳排放项目不再纳入支持范围;采纳国际通行的"无重大损害"原则,绿色债券更接近欧盟分类方案和全球通行原则;建立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明确全国碳市场交易方式和结算规则;推出碳减排支持工具,降低清洁能源等低碳项目资金成本。政策激励约束体系更加健全,构建绿色金融评价综合体系,将结果纳入央行金融机构评级等中国人民银行政策和审慎管理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