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2026年度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
在〔*〕市2026年度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2026年度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决策部署,对全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刚才,相关单位作了很好的发言,既有经验分享,也有问题剖析,听了之后很受启发。下面,就开展好这次专项行动,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性工程。我们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次专项行动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是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是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市正处于"十四五"收官和"十五五"开局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呈现良好态势,但也要清醒看到,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依然存在。邻里纠纷、土地争议、物业管理、劳动争议等矛盾纠纷时有发生,如果处置不当,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从近年来工作经验来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开展得好的地方,社会治安状况就明显改善,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就显著提升。因此,我们必须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中之重来抓,真正做到未雨绸缪、防患未然。
二是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实践。上世纪六十年代形成的"枫桥经验",核心要义就是"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经过六十多年的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已经形成了系统完整的理论体系和实践模式。近年来,我市在传承和创新"枫桥经验"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探索形成了"说议办评"工作法,建立了"四所一庭一中心"联动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们也要看到,与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内涵要求相比,与先进地区相比,我们还有不小差距。这次专项行动,就是要进一步深化"枫桥经验"的实践创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是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是护航"十五五"良好开局的坚实保障。今年是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各项改革发展任务繁重。良好的社会环境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前提。如果矛盾纠纷频发、群体性事件不断,就会严重干扰发展大局、损害营商环境、影响投资信心。我们必须站在服务全市发展大局的高度,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为"十五五"良好开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是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回应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工作。群众利益无小事。每一件矛盾纠纷背后,都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都承载着群众的期盼和诉求。我们要始终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服务群众、联系群众的重要途径,切实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五是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夯实基层治理根基、提升市域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关键举措。基层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和重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是基层治理的重要内容。通过这次专项行动,我们要进一步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向纵深发展。
六是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筑牢安全稳定底线的现实需要。当前,各类风险挑战增多,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风险交织叠加。矛盾纠纷如果不能及时发现、及时化解,就可能演变升级,甚至引发重大案事件。我们必须增强风险意识,树牢底线思维,通过深入细致的排查化解工作,消除各类风险隐患,筑牢安全稳定防线。
二、聚焦重点任务,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这次专项行动,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重点任务,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第一,深化"说议办评"工作法,构建常态化排查体系。"说议办评"工作法是近年来我市探索创新的有效做法,已经在基层实践中得到检验,取得了良好效果。要进一步深化这一工作法,使其在专项行动中发挥更大作用。一是要把"说"作为收集民意的首要环节。通过入户走访、网格巡查、民情恳谈等方式,广泛收集群众的诉求和意见,畅通民意表达渠道,确保群众的诉求有人听、有人管。二是要把"议"作为民主协商的关键步骤。建立矛盾协商议事机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组织相关各方进行民主协商,形成共识,明确解决路径。三是要把"办"作为解决问题的核心任务。对协商确定的事项,明确责任主体、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四是要把"评"作为检验效果的重要标准。对已化解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回访评估,听取群众意见,巩固化解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在深化"说议办评"工作法的同时,要着力构建常态化、针对性、集中性相结合的排查体系。常态化排查要依托网格化管理,发挥网格员、信息员的作用,做到日巡查、周报告、月汇总。针对性排查要围绕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时段开展,特别是对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物业管理、婚姻家庭等易发多发领域,要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深入排查。集中性排查要在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第二,精准管控重点群体,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重点群体和特殊人群是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必须加强管控和服务管理。一是要建立动态台账。对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吸毒人员、生活失意人员、性格偏执人员等重点群体,要逐人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要落实管控措施。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要逐一落实管控责任和管控措施,明确包保责任人,实行动态管理。对有极端倾向的人员,要加强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严防个人极端案事件发生。三是要强化服务保障。在严格管控的同时,要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减少对立情绪。
在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方面,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创新,取得了一定成效。比如在养老服务方面,建立了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为特殊困难老人提供服务;在残疾人就业方面,探索了公益扶残就业项目。这些做法要进一步推广和完善,为特殊人群提供更加精准、更有温度的服务。
第三,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强化社会面治安防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必须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谁主管谁负责,谁的区域谁负责。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及时解决问题。要抓好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的管控,特别是对学校医院、商场超市、交通枢纽、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加强治安防控力量部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要实行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动态销号的工作机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按照性质、规模、影响程度等因素进行分级,明确化解责任主体和化解时限。一般性矛盾纠纷由村(社区)负责化解,较大矛盾纠纷由乡镇(街道)负责化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由市级层面统筹化解。要建立动态销号制度,对已化解的矛盾纠纷,要及时销号归档;对未化解的,要持续跟踪督办,确保问题清零。
第四,充分发挥综治中心作用,形成多元化解合力。市乡两级综治中心是矛盾纠纷化解的"主阵地",要充分发挥其统筹协调、资源整合、联动处置的作用。一是要加强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综治中心功能设置,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资源,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平台建设,让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二是要完善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四所一庭一中心"联动机制,加强政法各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的矛盾纠纷,要建立联合调处机制,共同研究解决。三是要推进智慧治理。依托信息技术手段,推进矛盾纠纷线上调解,提高化解效率。探索建立矛盾纠纷预警分析系统,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预警,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
第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既要治标,更要治本。要通过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要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宣传教育,创新宣传方式方法,提高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针对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土地承包、物业管理等常见矛盾纠纷类型,以案释法,让群众在具体案例中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治观念。要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三、强化组织保障,压实工作责任,推动专项行动落地见效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推进。必须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第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责任体系。各级各部门要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摆在突出位置,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协调推动、亲自督办落实。要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明确市、乡、村三级的工作职责,形成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工作格局。市委政法委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要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第二,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单靠一个部门难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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